公營乎?民營乎?
俞力工
近百年來,有關“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公營企業”與“民營企業
”方面的許多議論無非是圍繞其“利”和“弊”而發。之所以始終不能達成共識
,主要原因在於任何壹方均可隨時隨地舉出大量對己方有利的實例為依據。就這
方面而言,筆者僅想根據在歐洲所觀察到的壹些特點,提出來供人參考。
許多歐洲國家,如瑞士、挪威、德國、瑞典、芬蘭、法國、英國等,無論在
人均產值或人均所得上均名列世界前茅。如單看這些國家的社會總產值的構成比
例,不難發現,其中絕大部分均為國營企業(如水、電、郵政、軍事工業、大部
分鋼鐵業、大部基建等等)所創造。而如進壹步分析其工業總產值的結構,則又
會發現,絕大部分工業產品實際上為民營企業所制造。這時,我們便可輕易地得
出結論:許多企業公私與否完全與“利”、“弊”無關,而是取決於民間力量是
否能及,或者,是否應該由民間經營(如軍火)。如果不考慮“能力”與“責任
”問題,片面強調“民營”的優越性,則在接觸到“連資金與能力都不具備,又
如何表現優越性?”的問題時,難免如坐雲霧。
東歐集團土崩瓦解之後,許多國家紛紛進行體制改造,然而除東德外,皆采
取逐步將小、中、大企業發放民營的辦法。經過近十年的實踐,壹致發現:為保
護民族利益,就必須考慮使本國人擁有優先權,但是,具有優先權的公民卻往往
缺少經營中、大企業的資金和能力。東德之成為例外,主要是因為德國當局通過
信托局的設立,把前東德盈利或具有潛力的企業廉價售予西德財團,至於剩下的
無人問津的虧空企業(約占1/3),則必須面對解散的命運。
東歐國家的情況也說明現實問題非紙上談兵所能解決。因此,就中國的現狀
而言,問題不在於公、私企業孰優孰劣,而在於:國家過去處處與民爭食;無所
不包、無孔不入的經濟政策不可能把事情辦好。此外,社會主義的真諦應是實質
上顧及社會整體的利益與公正,而非形式上追求壹件皇帝的新衣。
另外,筆者還常接觸到壹種極為流行的觀點,即“民營之所以優越,是因為
壹般人均以私益為重,公益為輕”。這時,筆者不得不強調,上文所提及的歐洲
發達國家,其勞動人民絕大多數均為雇傭勞動者,他們之所以能夠維持高效率,
關鍵在於管理得當、對社會有信心,而不是因為企業為其私產,或為謀求更多的
獎金。事實上,資本主義社會裏,運用獎金來刺激積極性的企業占極少數(多發
生在商業界),原因是多數工業企業無從計算個別職工的短期“貢獻”或“產出
”。相反的,物質刺激倒是在那些謀求改革而不得法的社會主義國家裏極為盛行
,結果不但使管理更加繁瑣、更加無效,甚至還培養了斤斤計較的惡習。
其實,發展和保留適當比例的關鍵性公營企業是種社會的客觀需要,在有效
的經營管理下也可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也會對社會產生正面效果。過去,令人痛
心的是,當局不顧社會需要與否全憑意識形態盲目推動公有化制度;如今,令人
擔心的是,又以搞運動的方式解散國營企業。1991-10-19 臺灣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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