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後長期處於分裂狀態,而後又隨著緩和潮流,於八、九十年代之交順利地和平統壹。對其他分裂國家說來,德國經驗自然有其值得借鑒之處。然而離奇的是,在中國範圍內,無論是臺獨分子、臺北政府,以至於大陸壹方均能夠從援引“德國經驗”滿足自己的需要。給人的感覺是,“德國經驗”就像是個物美價廉的自助餐廳,讓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臺獨分子著眼的“德國經驗”,即“住民自決論”或稱“薩爾模式”
臺獨分子的“住民自決論”最初於七十年代提出,至今也仍然再三援引。薩爾地區位於德、法之間,居民90%以上為德意誌人。歷史上多次易手,二戰結束後再次受法國統治。1955年,美、英等國為了圍堵共產集團,爭取德國加入北約組織。同期間,法國債臺高築,若非獲得美國的支持便無法擺脫經濟困局,於是不得不接受美國的建議,允許薩爾地區各族人民進行投票。該次投票的目的與“獨立”無關,而是讓受他民族統治的少數民族決定是否與“母國”統壹。票決結果,90%以上的人口主張回歸德國。德國稱其為“人民投票”(Volks abstimmung)。如果把它稱為“住民自決”(self-determination of inhabitants),則若非錯譯、誤解,便是刻意曲解、誤導。果真“住民”、“居民”也可成為民族自決範疇的國際法實體,單在臺灣壹地便可到處進行投票,建立成千上萬個“裏弄國家”。除此之外,薩爾地區的投票方案純系各當事方的協商結果,而非薩爾地區人民的單方面決定。若無美國的幹預,西德的爭取,法國的首肯,該地至今仍舊會處於法國統治之下。與之作壹對比,臺灣不論獨立與否,完全不能忽視北京政府的存在。壹意孤行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會加強他方武力解決的決心。臺獨分子錯誤地援引壹個“前例”,且長年樂此不疲,多少反映出其理論的貧困。
臺北政府著眼的“德國經驗”,即“兩個德國論”或稱“三個德國論”
所謂“兩個德國論”,即是強調東、西德兩政府曾長期互相承認,長期並存於聯合國及其他國際機構之中。至於“三個德國論”,系指德國兩當局均曾壹度認為應當承認“壹個民族、兩個德國”的現狀,但卻著眼於促成將來的、統壹的“第三個德國”(東德政府最後幾年則強調“兩個民族、兩個國家”)。該經驗對目前再三強調“中華民國在臺灣”、“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臺北政府說來自然是個最好的“解決方案”。就此“德國經驗”而言,不容忽略的是:德國的分裂是美、蘇兩國所擺設的結果,而非出於內戰原因,因此東西兩德國之間不曾處於內戰未決狀態,其互相承認、同時參加國際機構、以至於最終的和平統壹,均必須預先取得美、蘇兩國的同意。反觀海峽兩岸問題,中國的分裂雖帶有國際幹預因素,但主要還是個內戰的結果,同時即便在今後的統壹問題上仍舊不能排除他國的幹預,但以大陸壹方的政治、經濟、軍事實力而言,今後外國的幹預成分只會越來越少,而非相反。有鑒於此,臺北政府無論是追求獨立,或“兩個中國”或維持現狀均必須正視北京政府的存在,如果壹味求助於國際力量,其結果只能使生存環境更加惡化,換言之,“德國經驗”對臺灣並不適用。
大陸壹方所著眼的“德國經驗”,即“和平統壹道路”
“德國經驗”雖不能代表大陸壹方的官方言論,但卻經常出現於評論界。大體而言,大陸壹方的理論家為了對臺北政府所強調的“德國經驗”提出反駁,偏向於指出西德政府為求統壹在緩和政策、東進政策方面所作出的不懈努力,以及該政策最終導致的和平統壹結果。就緩和政策而言,北京政府近二十年來在各個方面的確是作出了極大的努力,但是對比之下,與“德國經驗”的最大的差異與差距即在於:西德政府當年很自覺地避免在敏感的政治層面提出任何具體主張(例如壹府兩制或壹國兩制),並全力以赴地為雙方的交流與建立有機的融合創造最好的框架條件。也就由於雙方的摩擦能夠減少到最小的程度,東德政府對西德政府的各種善意行動無從杯葛,同時也因為東德壹方的人民從生活上時時體驗到來自西德的好處與利益,壹旦時機成熟時,東德人民便毫不猶豫地向西德靠攏。
實用主義
與所有其他民族相較,中國人壹向是個比較“實用主義”的民族。該特點在援引“德國經驗”上多少可見壹斑,即便再三聲稱“非中國人”的臺獨分子也非例外,因此,戰後的“德國經驗”便成了各個中國群體各取所需的自助餐。其實,“實用主義”的可貴之處不在於“利用”,而在於要能產生實際效用,如果把重點置於前者,則壹切努力均會徒勞無功。(完)
1998.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