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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雄时代走向凡人时代──中国人文精神的“蜕变”

王鹏令


提要:  从“陈寅恪热”到“王小波热”,反映了中国知识份子在人格理想上从“英雄”、“圣贤”向“凡人”的转变。这一深刻“蜕变”,以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从“英雄时代”走向“凡人时代”的转型过程为背景。  “文革”是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时代的最后一幕,无论是怀旧伤感的长歌当哭或者是“抵抗投降”的豪言壮语,都无力挽回那个以权力和权威的人格化为其本质特征的“英雄时代”了!  已经开始在中国大地上降临的“凡人时代”,是、或应当是一个以权力和权威的制度化为其根本特征的时代。在这种多元化(主体及其价值)、常规化(公共事务及其管理)和务实(个人生活态度)的时代里,历史上曾经反复出现过的那种跟随奇立斯玛型伟大人物、通过创造奇迹的非常规活动(如革命)而走向乌托邦的神话,已经对大众越来越失去了诱惑力;“英雄”和“圣贤”及其追随者(“精神复制品”),因而也就越来越丧失了自己的立足之地

九二年以后,在新一轮经济改革的带动下,中国社会的商业化过程空前加速。大众文化随之彪兴;知识份子的社会地位,也随之急剧边缘化了。在“上有价值迷失,下有淘金大潮”的大形势下,出现了“价值空虚”、“物欲横流”、社会伦理失序的“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使得国内的知识份子、特别是人文知识份子,一时间陷入了改革以来前所未有的内外交困的境地。

正是针对着这种社会现实的背景,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界的一部分知识份子,在九三年底、九四年初,试图通过发起一场讨论来恢复他们心目中业已失落了的所谓人文精神,以重建精神家园,一方面匡正已是“江河日下”的世道人心,另一方面则为自己重新确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依托。那场讨论虽然提出了重大而迫切的问题,但并没有获得任何富有新意的学术或思想成果,问题自然也没有得到解决。

一、“陈寅恪热”: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回归

从九三年年底发轫的人文精神讨论,仅仅持续了一年多时间,到1995年下半年便沉寂下来。恰在这时,即1995年年底,陆健东先生出版了他的力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随即在国内知识界迅速掀起了一波颇具震憾力的“陈寅恪热”。  “陈寅恪热”不仅接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此前的人文精神讨论。这是因为,陈寅恪以其壁立千秋的独立人格和充满悲情的文化苦旅,为人们理解和把握失落已久的中国传统人文精神,提供了一个具体鲜明、且令人感佩的形象。

那么,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其基本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对中国古代所谓的“人文”,作一点简略的考证。

《易经》上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里“人文”是与“天文”相对的。《后汉书·公孙瓒传论》也说:“舍诸天文,征乎人文。”足见古之“人文”,其所指不在神或自然;而在人和人事。就此而言,中国古代所谓人文者,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反对宗教神学的人文主义,确有相通甚至一致之处。这一点,再国内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中,已有不少学者指出。

不过,中国古代之所谓人文,还是有其独特的意义。《说文》:“文,错书也。”段注:“《考工记》曰:‘青与赤谓之文。’文之一端(无立旁)也。错书之,文之本义。”这即是说,不同的线条、不同的颜色或图案并存交错在一起,就是“文”。所以钱穆先生说,“文”就是“花样”。依此,所谓人文,其本义系指由不同的人及其相互关系所组成的各种“花样”。花样鲜明谓之“文明”;而人之间因有伦理亲情,故“情深文明”,其间关系鲜明达于极致,乃是“文明”的最高境界。因此,《易经》上说:“文明以止,人文也。”

“文”、“文明”和“人文”的本义虽如此,但在古汉语中,“文”还有另外一层重要的意义,即“文”同时也指“字”或“文字”。这自然也是从“文”的本义派生而来。《说文》段注:“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吭 (去口字,加走支)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依类象形,故谓之文。”由此推而广之,便有所谓文章、文学、文采等一系列说法;但其中最重要者,是“文”还指代“礼乐制度”及其精神内涵,亦即我们今天所说中国传统文化之最基本的内容。如《论语》之“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文”即是指“礼乐制度”。与此相应,“文”还概括了儒家所倡导的几乎一切传统的美德和规范:“夫敬,文之恭也;忠,文之实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爱也;义,文之制也;智,文之舆也;勇,文之帅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让,文之材也。”(《国语·周语下》。  由以上所述可知,从一开始,“人”和“文化”就是中国古代所谓人文的两个基本因素。因此,要理解和把握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亦必须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及其理想人格这两个方面着眼。在我看来,中国的传统文化至少具有下列三个基本特征:其一,是基于家族本位的伦理道德中心主义;其二,是与第一点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传统主义,孔子所谓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和述而不作云云,便鲜明地体现了这种传统主义;其三,是伦理关系的政治化和政治关系的伦理化,这一点最集中地凝聚于《大学》所谓修、齐、治、平的“三纲领、八条目”之中。与此相应,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也集中地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即对圣贤理想人格的追求,承传民族文化和肩负天下兴亡的神圣使命感。

陈寅恪对于当代中国知识份子的意义正在于在他的身上,相当鲜明、且比较完整地凝聚着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因为第一,按照中国传统的标准,陈寅恪无疑为当代中国知识份子展现了一种近于“圣贤”的理想人格;第二,陈寅恪以其一贯视民族文化为生命的态度和对传统文化不计成败利钝的呵护,不仅为当代中国知识份子提供了一种价值参照,而且为之具体地展示了一种近于“高贵”,即不失尊严和斯文的生存方式。或者说,由于在陈氏身上相当难得地保持和凝聚了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因而便使得在原先那场有关人文精神的讨论中始终模糊不清、飘忽不定的“人文精神”,借助陈寅恪的感性形象而一下子便在回归传统的意义上具体化、鲜明化了:原来所谓传统的人文精神,就是像陈寅恪那样,以其圣贤或近于圣贤的人格,一以贯之地为关乎天下兴亡的民族文化而活而乐而忧,甚至像陈氏所推崇的王国维那样,为民族文化而死!在这种意义上,“陈寅恪热”反映了国内知识界一种向本国传统人文精神回归,亦即向文化传统寻根,以重建自己的精神家园的趋向。

二、凡人时代的人文精神--王小波的启示

如果说,陈寅恪在人格上颇近于儒家理想中的圣贤,则王小波就是典型的凡人。在他的言行中,我们看不出古代圣贤的任何一点踪影。然而,他不仅有自己的人格上和事业上的追求,而且他的追求也是典型文化人或知识份子的。不同的是,在他的心目中,知识份子或文化人,并非“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圣贤或文化英雄。因此,他不可能像陈寅恪和王国维那样,以民族文化托命之人而自居。不仅如此,他对中国知识份子常见的那种动辄愤世疾俗的道德优越感和总想匡正世道人心的“使命感”也颇不以为然,对时下流行的那种饱含英雄意气、以为只要挟中国传统文化便可“平天下”,甚至断言“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的高调,更是给予了辛辣的讽刺。

王虽然确认自己是一个凡人,但作为一个独立的知识份子,他和陈寅恪一样,对于“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又是极为推崇和坚持不渝的。因此,他反对以任何形式向人们“灌输”、甚至强制别人信奉某种哲学,认为每一个人都应当在自己长期的学习、生活、实践和思索中,形成自己的哲学信念;而他之所以选择艺术这种生存方式,也决不是因为他从某种外在的或神秘的力量那里承担了神圣的“使命”,而是因为他喜欢艺术(小说),能够从艺术创作中获得人生中无可替代的最高快乐,艺术因而也就成为他个人的一种真正的旨趣──正如“为知识而知识”的科学家以追求客观真理为其旨趣然。这样,“人文精神”在他的身上就主要表现为:个人出于对科学或艺术的热爱而对真理或美,也就是对“智慧”的执著和追求;而在他看来,“追求智慧与利益无干,这是一种兴趣”。

正是由于他把人文事业不仅当作自己的“职志”,更当作个人的一种“兴趣”,所以在他的眼中,当代的人文事业已经失去了“英雄”和“圣贤”那种不无虚骄的格调,弱化了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当然也不再像安徒生所描绘的那样,“是一片着火的荆棘”。他用“宁静的童心”来看待人文事业,觉得知识份子给自己保留的这一片小小的天地充满了温馨和诗意,好像是夹在两个开满了紫色牵牛花、每一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的竹篱笆之间的一条小路;那里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刀光血影,那曾经用来烧死前贤的火刑和勒死先哲的绞刑架也不见了,因而所谓牺牲、殉道和英雄等为过去人们所推崇的那一套观念、偶像和价值,随之也失去了永恒神圣的意义。因为与哈维尔于70年代曾经描述过的那类“消费社会”一样,当姗姗来迟的“凡人时代”终于降临在古老的中国大地上以后,革命的风潮实际上已经一去不复返,即使偶然昙花一现,终究也不过是强弩之末;与之相应,群众的牺牲精神和深藏于古老的民族记忆中的英雄崇拜情结,也正在一天天消散。形势使然,客观上已经不需要、也不可能再产生布鲁诺式的文化英雄或孔孟那类圣人,就是像陈寅恪那样的“准圣人”,在中国大概也只能是最后的绝响了!在这样的时代,中国的知识份子及其人文事业,已经没有必要再去承担为人间“窃火”--启蒙大众和救苦救难的神圣使命。如果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那就很可能重犯当年曾誓言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红卫兵们的幼稚病和自大狂!这也是作为当年的红卫兵的王小波,经过对中国历史上英雄时代的最后一幕(“回光返照”)─文化大革命的痛苦反思,并在改革开放的年代走出国门、经历了周游列国的旅程之后的一种“夫子自道”和自省!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王小波已然天真到把他自己也置身于其间的社会环境想象为美妙天堂的地步;他无论在思想或实际上,也并没有放弃知识份子对现实进行批判的权利和本分。相反,如所周知,他不仅公开声明自己当然拥有、而且相当出色地利用了这种权利,在可能的范围内克尽了自己的“本分”。只是他晓得,知识份子对社会所能承担的责任实际是很有限的。耶稣的“十字架”对于凡人毕竟太过沉重,知识份子自己承受不起,对当今的社会也无任何实际的俾益。因此,他不想“犯禁”,也从不耸恿别人去“犯禁”。他“爱智”,并认为有“智慧”的知识份子首先应当学会保护自己。在他看来,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人,还要侈谈什么“救民于水火”,“解万民于倒悬”,那是十足的不自量力。

三、中国人文精神的蜕变

平心而论,王小波对于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中所内涵的神圣使命感的断然拒绝,至少并不只是出于对现实环境的适应或妥协。必须看到,王小波的人生哲学基本是个人(个体)主义的,由此出发,他不可能把自己和自己的人文事业,当作某一集体或民族交付给他的“使命”去完成。然而,他也并没有把自己的人文事业当作谋取个人之世俗利益的工具或手段,他对如今已经泛滥成灾的“铜臭”之风自觉地保持着距离。对“智慧”的“情有独钟”,使他的文化眼光不顺W越了个人乃至民族的狭隘界限,甚至使他坚信,“为知识而知识”和“为艺术而艺术”的人文事业是“超人类”的!这种基于个人旨趣和具有某种形而上意味的“超越性”,使得他在文化选择和文化操守的根本立场上,与陈寅恪截然不同。如所周知,陈寅恪虽然并不从原则上排拒西方文化,但心怀守护中国传统文化之使命感的他,却一直坚守中国本位文化的立场。与之相比,王小波的文化观明显带有多元论的色彩:

(1)根据王小波自己的回忆,他的精神家园的形成,可以一直追溯到他少年时代仰望人类智慧天空时所生成的感悟。在他的人类智慧的苍穹中熠熠闪耀的明星,不仅有墨子,而且有古希腊和近现代西方历史上的科学巨将和文坛巨擘。

(2)他虽然肯定中国古代伟大的文化成就,但也绝不回避其重伦理和重实用的偏颇。他说:“中国文化的最大成就,乃是孔孟开创的伦理学、道德哲学。这当然是种了不得的大成果,……很不幸的是,这又造成了一种误解,以为文化即伦理道德,根本就忘了文化应该是多方面的成果─这是个很大的错误。”正是有监于此,他曾在许多文章中,反复强调和张扬了由西方的科学传统所体现的人文精神──基于“为知识而知识”的旨趣,探索宇宙和人生之奥秘的“万丈雄心”!同时,他还公开反对在“国学热”中已经出现的试图将“国学”意识形态化的苗头。

(3)他并不认为,人文事业足以构成人文知识份子个人生活的全部。他说:“我们热爱艺术、热爱科学,认为它们是崇高的事业,但是不希望这些领域里的事同我为人处事的态度、我对别人的责任、我的爱憎感情发生关系,更不愿因此触犯社会的禁忌。”由此我以为,与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相比,王的理想人格显然更具有多面性;其现实的人格也是相当诚实和平易的。

(4)在“雅俗”、“义利”和“中外”等一系列问题上,他所采取的立场和态度,较之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所要求的,也来得相当宽容。就以对“王朔现象”为例。他显然并不反对“恢复人文精神”和“重建精神家园”,但是他却反对“要恢复人文精神,重建精神家园,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掉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如王朔者流。他当然也不反对与王朔者辈在文化市场上争利;但他主张,在争利的时候,“我们应当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要之,由于汲取了文化革命的教训和近现代西方人文精神的营养,王已经从多方面超越了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使之更富有现代性,这也恰是王区别于陈的显著特点。饶有兴味的是,在陈寅恪和王小波所象征的人文精神之间,形成了相当鲜明的反差。首先,就其人文精神的根本出发点而言,陈立足于民族和民族文化;而王则立足于个人和个人的兴趣。这是两者之间根本的区别。其次,对陈,人文事业是他肩负的神圣使命,他甘愿为之付出毕生的心血甚至生命;对王,人文事业只是他全部人生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而且那纯粹是在个人兴趣的激发和导引下,充满新奇感和借以获得无可替代的人生最大快乐的一种精神的自由翱翔。第三,在文化选择上,陈对民族文化始终不渝地坚守和呵护,“忠”和“勇”是其突出的人文美德;王在文化上则带有明显的多元论的色彩,因此对他而言,对某一种文化的“忠”或“勇”已经无从谈起,不是“忠”和“勇”,而是“爱”和“智慧”构成了表现他的文化立场的突出品格。第四,尽管陈从不直接介入政治,但在涉及根本文化立场的问题上,陈却不惮于“犯禁”,具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魄力,正义凛然,高风亮节,这也是他人格魅力的所在;而王则自觉、公开地以“不触犯社会的禁忌”为其批判精神设定了界限。但已经弱化了自己的批判精神的王小波是诚实的,他既没有以“文化托命之人”自居,也不想扮演或硬充先知启蒙者或救世英雄的角色:他是一个凡人,也安于作一个诚实的凡人!

总起来看,陈在人格上可敬可佩;王则可爱可亲;陈独处于不无陈腐气息、因而为常人难以进入也不想进入的“神堂古庙”,可望而不可及;而王就生活在凡人大众之间,几乎是“举目可见,俯首可拾”:在中国知识界和文化界,眼下像王小波那样弱化了自己的批判精神和主要以“为知识而知识”或“为艺术而艺术”作为自己精神依托的人,已经不是绝无仅有,而是呈现出某种有增无已的趋势!在环保、生态、慈善、社区文化等事业和处于滥觞阶段的女权运动的行列中,不是也可以看到许许多多像王小波那样平凡的知识份子的身影吗?他们和陈寅恪一样,都是尽心于人文事业和具有人文精神的文化人或知识份子。但是他们显然又不同于陈寅恪,不仅人格没有陈那么“伟大”,志向没有陈那么高远,而且其格调也远没有陈那么“高雅”。正是在他们与陈寅恪之间所形成的上述种种对比,折射出了中国人文精神的蜕变:传统的圣贤使徒式的士人,正在蜕变为商业社会、公民社会中的凡人;其所承载的人文精神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巨大的变化。在这种意义上,借用维科的说法,陈基本是属于业已过去了的那个“英雄时代”,而王则属于现正在中国大地上凯歌行进的“凡人时代”。

值得注意的是,王是以一介凡人的身份和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的。他的平凡不过的死,居然能够继“大师级”的文化名人陈寅恪之后而在中国知识界掀起一波巨大的“热浪”,这表明,他所代表或象征的人文精神,已经得到中国知识界许多人士的认同,乃是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可能具有的人文精神的一种易于为多数知识份子所接受的形态。由此可见,中国知识界的许多人士,已经从对“凡人时代”的蔑视、恐惧、怨怼直至排拒的心态中逐步摆脱出来。这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然。因为对他们来说,一个无可回避的严峻事实是:面对“旁若无人”的“凡人时代”的悄然而至,无论是怀旧伤感的长歌当哭或者是“抵抗投降”的豪言壮语,都无力挽回那个以权力和权威的人格化为其本质特征的“英雄时代”了!而已经开始在中国大地上降临的“凡人时代”,是或应当是一个以权力和权威的制度化为其根本特征的时代。在这种多元化(主体及其价值)、常规化(公共事务及其管理)和务实(个人生活态度)的时代里,历史上曾经反复出现过的那种跟随奇立斯玛型伟大人物、通过创造奇迹的非常规活动(如革命)而走向乌托邦的神话,已经对大众越来越失去了诱惑力;英雄或圣贤及其追随者(“精神复制品”),因而也就越来越丧失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因此,像王小波那样,自觉地从自己的肩膀上卸掉从传统因袭下来的“先知”启蒙者和“救世英雄”的重负,退而在个人旨趣的激发和导引下去开辟自己人文事业的天地,以从中获得人生的乐趣和对世俗的某种超越,也就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然而在中国的具体情势下,正如王小波这一典型的、引起广泛共鸣的个案所显示,知识份子为此不得不付出代价,那就是弱化了自己的批判精神。这两个方面,显然都表明并预示了中国人文精神的“蜕化”:前者可以说是王小波以其对当前时代精神的领悟,而给予中国知识份子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启示;而后者则充其量只能看作是他以其“小智小慧”,为中国知识份子所提示的一种在与社会现实的妥协中尽可能保持独立人格和批判精神的“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