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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仁──写在“四.二五”周年

老鄲


      肉体是人皆有之,精神则不然,所以精神比肉体来得精贵些。对这形而上的东西,连伟人都说过,“人是要有点精神的”。这句话是那几句一以顶万中的一条,你可以解释这里的人是一个个体,或一个群体,或全民族全人类。

  但也就因为其精贵,“神灭”成了当代思想运动的主调。消灭或扼杀精神成了现今某些肉体的头等大事。这当然据说是因了精神对肉体的不良作用,比如说有些人求仁丧身。而且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最新的证例,出现于华尔街日报头版头条,就在上周周四。一条跨越重洋的来自中国的消息:一位58岁的练功陈女士,因在“四个坚持”之外作了第五个坚持,被人民专政机构的得力人员百般教诲帮助引导折磨,于冰天雪地的二月间──算起来大概是还未出元宵──就这样在牢底未穿的情况下,身亡囹圄。

  我没能细读,因为我读不下去。我也无法从文中的拼音确切地还原出她的姓名,这里就姑且不引其名了。文中有一句话窒息了我全天的活力,在我的脑海中反复浮现:公安人员逼这位高龄女士赤脚在雪地中行走,大概是要考验她是否真具功力。我一时间醒悟不到这竟会是二十一世纪之际中国大地上的真实,因为我的记忆里,前一个这样被绳子拴着在雪地里赤足而行的,是前苏联女游击队员,女英雄卓娅,而牵着她的,是兴高采烈的德国鬼子。那些鬼子那时并没在中国的土地上作恶,但那些非人的禽兽行为,就从这一件事中就可以激起我们终生的憎恶。憎恶有多深,记忆就有多深。

  我放下报纸,其他的什么也未再看一眼。一心的惘然,不知是该为我的祖国自嚎还是骄傲,就这一条新闻,全世界都得对我们刮目相看!能在华尔街日报上头版头条,我们又回到了世界的中心。我又不知道该为谁伤感落魄,不知道该情贻阿谁。

  这不是人权的问题,这是精神与肉体的异化。这位女士,她身逝而去,在折磨和酷刑中再没爬起身来,你可以说她死得好凄惨、好屈辱,但唯一可慰的,是她在肉体最后崩溃的当儿,她的精神想必是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因为这后者并没为前者的淹留让出一寸一分的余空。我想,似这般的“死心塌地”地求仁,她是求仁得仁。在中国的传统中,应该说她的生命得到善果,虽然说不能说是善终。我想到前不久有幸在《枫华园》的近刊上读到年前写的一篇《双仕三剑》的旧文,前后对比,我意识到我那时还是领悟错了。这一场不跨海峡的中国人对中国人的恶战,愈加炽烈,虽然根本不是所谓真伪科学的见教,但也不是象人们所说的政治领域的意识形态的斗争,说起来很简单,它不过是一场有精神的血肉之躯与无精神的行尸走肉之间的高下之分。

  那个牵着卓娅的德国鬼子,是战争中的侵略者,用绞架对付他的敌人,恫吓被他铁蹄践踏的异国人民。他自己有没有精神,我们姑且不论,但他的酷刑是作用在其他国家人民的肉体上,以图征服或压碎他们的精神。而那些赶着这位老年女士在雪地赤脚踱行的,不是杀犹太的德国人,也不是屠南京的日本人,他,如果从居住和工作的所在以论,其实还就是这位女士的同乡。这些人的野蛮兽行,与那些德国兵日本兵不同之处又在于,他们的肉体消灭对象,既不是战场上的入侵者,也不是敌对国的持反抗态度的居民,而是他们属下的“良民”。刀刃向内的自耗自绞,连一个年交花甲的妇孺也不放过。仅从这一点的比较,就能看出他们的行为是何等的怯懦;仅从这一点的出发,我就可以断定,他们是绞杀共和国平民,以至绞杀共和国的最可恶的刽子手。

  以肉体消灭达到精神消灭的目的,这应该算第几个现代化?应该是达到了什么主义的顶峰?用文化革命的一句口号,刚好对正: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这听起来是战场上的壮语,其实我们所见的中外历史都不是这么回事。德国人的煤气室,毒死的是根本就没有反抗能力的犹太人,日本人的南京屠杀,杀的是放下武器的中国军民。文化革命中要的也不是投降,而是死亡,随便你是在病房里用别人的名字去死,或是用飞机送去温都尔汗而机毁人亡,还是形形色色的自行失足坠楼或跳水身残命荆现在的故事还是原样:如果我不能征服精神,那么我只好征服肉体;不投降的精神是实在太可怕,所以最简单的方法还要数令“尔曹身与神俱灭”,更实为一举两得。

  谁说人权不是生存权?就跟“留发不留头”一样,中国人的人权从来就是生存权的本身。留了发你才是个人,才配有人权,不留发就是与朝廷不一致,与圣上不一心,你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人,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就一定是一个敌人。是敌人当然就一定得灭亡。大概中国这块地面上,头顶上的发要皇式钦定,头脑里的东西也要蒋式毛式或邓式江式钦定,看样子我们的软件垄断比盖茨的微软更霸道,不同之处,是我们用硬件的肆虐来普及这一软件的垄断。

  中国人的肉体与精神就是这样分家,如此异化的。所以,我们有最多的人口,却越来越少前沿的思想;我们有越来越多的口,却只能用来进口以求生存,因为万马齐□固可哀,但众口一词等于还是只有一张口。再好心想想,我们的祖先都无一例外地留了辫子,我们又何苦坚持自己的头脑里的什么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那不是坏了祖传的规矩吗?象我们这样的中国人,要是在那时的南京,碰上日本人,不由分说要杀头,那是命不好。现在的皇军一不叫你留发,二不叫你下跪,这样地谆谆善诱,不过要换你一句话,这该是多光辉的人权典范!

  所以,我几乎要用“可怜”来数落那些“自绝于党自绝于核心”的不合作修士,来描述这些受难者的遭遇。但是,就那么几个认定死理,否定我们祖传的“好死不如赖着活”的活路的忍者,让我看清了他们的对仁的追求。她宁可忍受肉体的磨难而拒绝俯首吞声地放弃原则,她的肉体有没有与精神商讨妥协,我们都无从知晓,但肯定是精神的力量支持著她苦苦地追求她所能认可的肉体与精神的同一。她的有限的生命支持了她的求,直到生命的最后一瞬,你能认为她的精神可怜吗?

  不,至少我为之惊憾。固有一死是普遍规律,善终又是中国人的传统,为什么我们的另一方面的陋习又只看重肉体与精神同在同灭的那几个?只因为持这样的生死观的还是少数,大多数的仍然坚持我们的传统,一发一肤,受之父母,不得或损──生不是死的对立,而是存的余数。说到死得其所,虽然这并不是那么轻易或那么艰难,我可以说其中的差别只在于“存乎一心”,而更多的人会斥之为“一念之差”,认为这不过是愚蠢的化身。中国人,从来认为精神是附属于肉体的,没了肉体,精神有什么可附著?还有什么用?所以我们是地地道道的唯物主义,“实用”主义。柴是物质,烧就好比是精神,何苦要现在一把烧尽?

  可我们见的不是柴薪或缺,而是星火之乏。庞大的柴堆,怕是连烟也捂不出来,白白让陈年雨水,短浇长泡,霉菌横生,另种方式地销较以荆你的不认为这是我们当前阴盛阳衰的根本原因之一吗?

  与摧残同在的,是那种追求,不挠的追求。不光是生与死的抉择,而是比那更沉重的东西。对比卓娅,一个游击队员,落入敌手,战场上的斗争告一段落,而另一方的斗争还才开始。而象陈女士,她不是在作“敌我”斗争,她是在用心追求,而这追求横贯她的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刻。她的目标不在于打倒什么人,损害什么人,而在于达到心境的目的。如果让我选一比法,我宁可说这就有点象西天路上的取经人,肉体的磨难是九九八十一回劫数,关关迫你回头。你仍是肉身,又没有观音菩萨派来的护身强徒,有的就是你自己与西天的通灵。西天何在?就在每个人的心里,追求者近之或得之。这就是为什么我要称道善果。

  我们见过太多的肉体摧残,又见过文化大革命那样的肉体与精神双重极榨。很多人不是肉体被消灭,而是精神分裂或崩溃。我们经过锻炼的中国人,都学成新型的软体动物,百般龟缩在一个非肉体的甲壳中,再不敢有任何精神,只敢把可伸可缩的触角悄悄探出,看看眼前是不是有一步空余地界。这样的“探索”精神固然可贵,可说不上什么追求了。

  所以我们中国人中出了如此的地狱之门舍我其谁的先行,人格的力量,生命的价值,不是在生中求得,而是在死中永恒,倒可以说是我们社会的一种转机。这不是求生,这是求仁,求那种对自己对世人的仁,但又是求得更高一层的生。可笑他们对面的刑求之徒法西斯们,在精神与肉体的两极上,显得多么微不足道。

    <<万维读者周刊>> 第33期 (00/04d) www.dzzk.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