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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思考中国现代化的道路----“六-四”十一年祭

王鹏令


提要:从根本上说,天安门悲剧是由于国家与社会在一种极“不合理”的关系中互动,沿袭20世纪以来中国传统的政治运作模式所导致的。鉴于这场悲剧的严重历史教训,有必要从新思考中国改革的战略和现代化道路。本文认为,中国的改革可能需要经历经济改革、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等三个基本的阶段,而这同时也是从经济自由到社会自由,以致最后实现政治自由和政治民主化的缓慢过程

时光荏苒,1989年那场曾震撼了全世界的天安门悲剧,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十一个年头了。不管人们对其间的是非功罪如何评判,但谁都无法否认其结局的悲惨。因为即使根据北京官方公布的数字,也大约有数百名的学生、市民和解放军战士在当时死于非命,而人的生命价值的这种无谓的丧失,毕竟是无法、也不可能以诸如安定和经济发展等其他方面的所得予以补偿的。

死者已矣!或许,他们在许多人的记忆中并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痕迹。然而所有在那场悲剧中痛失了亲友的人,其余悲犹在,却是确定无疑和应该得到同情的。可以想见,在天安门悲剧十一周年到来之际,一些人难免要诉诸咒骂甚至仇恨,以一吐长久郁积于心头的不平和怨恨,这虽然可以理解,但显然既无益于生者和来者,恐怕也说不上是对死难者真正的告慰。

与中外历史上许多因其负面效果被反改革势力利用而导致挫折、甚至失败的改革相类似,八九年在中国暴发的那场规模浩大的民众抗议运动,虽然与旧的制度和体制固有的弊病有关;但是,直接导致民众抗议运动的原因,如当时北大学生绝食宣言所指出的“物价飞涨”、“官倒横流”、“官僚腐败”和“社会治安日趋混乱”等等,却几乎无一不是由于改革才产生或突显出来的。更为吊诡的是,尽管在那场抗议运动的行列中,有不少人属于对毛时代不无怀旧情绪的社会阶层(如某些国有企业的工人和郊区农民),然而主导那场运动的社会群体和社会力量(自由派知识分子和激进的青年学生),却是由改革本身召唤出来的;而这些群体和力量,则不仅一向是改革的热心支持者和积极倡导者,而且就其主观愿望来看,他们发动和参与那场运动,也是为了推进和深化改革。然而事与愿违,中国现代史上一场空前的悲剧到底还是诞生了!

六四惨案作为改革的悲剧,其显著的标志是:当时执政党内以赵紫阳为代表的开明改革派被打垮了,成了那场事变的殉葬者;唯一从那场事变当中暂时获利的,是党内一直以改革的种种负面效果为借口,抵制、甚至反对改革的保守派;与执政党内部这两种势力之间的消长相伴随的,则是后六四时期 (到1992年初为止) 改革的全面停滞以至倒退,经济的衰退和政治高压的加剧。因此,从其与改革的关系而言,以上这两个方面便不免使天安门悲剧披上了一层荒诞的色彩!

许多论者认为,当时唯一可能使局势不致继续恶化以避免悲剧发生的途径,是作为那场抗议运动之主体的学生与党内开明改革派达成妥协,撤离广场,稳定局势;继而在开明改革派的主导和民间力量的推动下,通过深化改革,在法制和民主的轨道上来逐步解决运动中所提出的诸多问题。正是基于此种认识,近十多年来,不少人在批评中共基本只进行经济改革、以致造成政治改革严重滞后局面的同时,也严肃地检讨并批评了当时学生运动在策略上的失误。应当说,这类检讨和批评都是有益的。不过今天看来,如果对于政治改革严重滞后的局面仅仅陷于空泛的指责,则对于推动政治改革很难有什么实际的助益;同样,对反对派运动以往之策略运用的批评固然必要,却未必切中了全局性问题的要害。因为我们今天回过头去总结当时那场悲剧的历史教训,根本的出发点是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而历史现象的具体情境是不可能完全重复,与一定历史情境相适应的那些策略也未必是普遍有效的。更不必说,任何一种正确策略的酝酿、产生和实施,都需要具备一系列必要的前提或条件,与前者相比,这些前提或条件显然是更为根本和更为深刻的因素。可见根本的问题并不在于当时的学运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而是在于我们能否寻找出近代以来在中国导致类似悲剧诞生的一般原因,从而为相应的改革找到正确的基本路向,以为防止类似悲剧的再度发生逐步创造永固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思想文化的条件。个人以为,在这个问题上,已故美籍华人政治学家邹谠教授的有关研究成果,恰好为我们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启发!

值得注意的是,邹谠先生在分析和总结六四悲剧及其历史教训时,并没有局限于简单的就事论事,而是把这场悲剧置于近代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整个中国政治进程的背景上来加以分析的。正是从这种宏观的视野和历史的纵深着眼,他指出:“天安门悲剧不过是二十世纪中国重建国家与社会与其相互合理关系的一系列失败中的最后一个”。按照他的这种观点,天安门悲剧的直接根源,主要应当从当时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不合理关系中去寻找。根据邹谠先生的这一提示,我认为,这种“不合理”的关系,在八九期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由于官方意识形态与民间的西化思潮和文革造反精神遗绪之间的尖锐对立,使得双方不仅在政治文化、而且在政治立场上也彼此对立甚至敌对,因此,双方妥协和调和的余地如果不能说全然不存在,至少也可以说是极为有限的;

第二,双方在信息交流和沟通方面,缺乏正常的制度化的管道和机制;

第三,由于缺乏某些必要的法律(包括相应的程序和规则)前提和民间社会的组织基础,因而双方的互动不仅在操作方式和行为方式上是非规范化、非组织化的,而且在手段和目标上也常常是情绪化、非理性的。

由于代表国家的政府是在这样一种极不合理的关系中与民间反对力量互动的,双方达成妥协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这就使八九年那场民众抗议运动最终以悲剧而收场,几近难以避免。邹谠先生十分简洁而精辟地概括了那场运动如何走向悲剧的全过程:“在十年缓慢地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在七个星期内走完了动员─激进化─两极化─两天内的流血冲突─和重新压制的一系列的过程。”也就是说,政府与民间反对力量之间的互动,到底还是没有能超越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政治的基本运作模式,即由冲突到对抗,再到两极化,最终导致胜者全胜、败者全败,而决无由双方“分享决策之可能”的模式。

由此看来,要避免天安门悲剧的重演,其关键就在于超越这种传统的政治运作模式,在重建国家和社会的同时,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即通过制度化的、旨在“双赢”的对话、谈判和妥协,使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合理化”。个人以为,为了达致这样的目标,进行下列改革是必要的:第一,在政治文化领域,中共须彻底放弃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以及毛泽东的斗争哲学;而民间则需放弃所谓全盘西化这种不切实际的激进主张,同时进一步清除“斗争哲学”和文革造反精神对中国知识界和普通民众之政治观念和社会政治心理的影响;

第二,在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上,中共有必要进一步清理与改革前那种全能主义体制相适应的观念,政府则须在此基础上进行以“小政府”为目标的改革,进一步退出企业和“社会”。所谓退出企业,就是政府完全放弃对企业的人事任命和经营管理权,把这些权力统统交给企业自己去掌握。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企分开”。所谓退出社会,则是指政府放弃对所谓人民团体如工、农、学、商等群众组织的垄断,以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国家组合主义(State Corparatism)的社会整合方式。

第三,进行社会改革,即在承认大陆社会已经日益分化为不同的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前提下,尊重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并逐步落实之,允许来自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公民们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自由结社。“自由结社”当然可以首先从非政治性的社团(如工会)开始,待条件成熟、取得经验後,再逐步向政治领域扩展。倘若担心这样的渐进式改革仍然风险“太大”,那末,至少也首先应当进行以自由选举为基本内容的工会改革和其他“群众组织”的改革。笔者认为,这里所谓的社会改革,其实质就是要改变与原先那种全能体制相对应的“国家组合主义”,亦即国家垄断“群众组织”的社会整合模式。另一方面,在笔者看来,中国的社会改革也不宜照搬美国的“压力团体”或波兰的“团结工会”,比较适合中国国情、具有更多参考意义和至少可以作为过度方式的,可能是西欧的“社会组合主义”(Social Corporatism)模式。

第四、建立旨在协调各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对政府及各利益群体均具有约束力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使自己与民间社会在解决各种带普遍性的重大社会问题和可能影响全局的社会冲突时,彼此真正成为合作的夥伴。为此,政府必须放弃所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那一类早已过了时的政治口号,在功能定位上,将自己确立为“协调者”和“仲裁者”的角色。

很明显,以上这些改革本来属於政府转变职能和社会改革的范畴,但在中国大陆也都具有鲜明的政治改革的意涵。如果从後一种意义上看,则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全有可能像实行“村民委员会选举”那样,为渐进式的政治改革成功地开霹出又一个新的突破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建立这样的制度,将把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自然地结合起来,既有利於实现和维护改革的相对公正性,同时也有利於突破政治改革严重滞後的僵持局面,因而无疑也有利於社会的安定和平稳转型,可以说是一举数得的好事!联想到中共“十三大”已经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设想,那些设想虽然因受客观条件的胡制,与我们现在所说有不小的距离,但两者毕竟有相通之处。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有关人权的两个国际公约。无论如何,这都将促使中国政府在兑现宪法关於结社自由方面有所作为。何况,严重的社会不公业已成为当前中国大陆迫在眉睫、不得不解决的问题。而法轮功事件的出现,则继天安门悲剧之后,再一次把如何处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突显出来。在这种情势下,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而进行上述改革,应当说不仅是必要的、可行的,而且在时机选择上也是适宜的。

笔者深信,只有通过上述一系列改革,政府才可能以一种崭新的、即摆脱了全能主义政治的方式来面对社会,民间社会也才可能进一步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从而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中国的政治运作超越上述那种不断导致悲剧的传统模式,奠定必要的社会基矗从中国改革和现代化战略的角度来看,这其实也就是一个从经济自由到社会自由(多元开放),再到政治自由和最终走向政治民主化的历程。尽管在此一过程中,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里的改革必然互有交叉;然而,相对于通常人们早已习以为常的“经改─政改”的二元模式而言,以这种“三段式”的模式来展望和规划中国改革和现代化的道路,显然不仅更为细致地勾画了改革的战略步骤,更为明确地区分了不同战略阶段上不同的改革重心或重点,而且由于设置了介于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之间的社会改革,因而也分散了政治改革的风险,有利于中国平稳地实现制度和社会的转型。

在我看来,不管本文所提出的上述观念和设想是否合理和是否可行,但通过回顾和总结天安门悲剧的历史教训,进而从新思考中国的改革战略和现代化道路,总归是那场悲剧留给我们的重要课题和启示。

<<万位读者周刊>> 第40期 (2000/6c) www.dzzk.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