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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

施化


施化

 

 

看到這個標題,我的善良同胞們壹定莫名驚詫。“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這是什麼昏話,也竟敢白紙黑字地寫出來。如果沒有互聯網,這種離經叛道的言論,絕對被地球上任何壹家中文傳媒的編輯不加思考地“槍斃”掉,扔進廢紙簍,永不見天日。

 

壹點都不奇怪。幾千年來,中國人跪著走走慣了,不知道人是可以立著走的。人永遠憑觀念這種東西在做判斷,而觀念永遠是過時的。觀念是由祖上的前輩們憑當時的經驗得出來,然後鄭重其事地傳給下壹代或下幾代幾十代。如果世上的事情自古到今壹成不變,觀念也可壹成不變。可惜世事在變,僅僅十年二十年都有變化,不然何來“代溝”?由此可見,憑觀念作判斷,失誤的機率比較高。所以有的先哲們就提倡思考,而且不是壹個人的思考,而是不分等級智愚所有有思考能力和思考興趣的人的思考。當大家的思考結果漸漸綜合起來,便形成更新更正確的觀念,由更新更正確的觀念推動社會前進。這就是民主。顯然民主決不是象人們想象中的“洪水猛獸”那樣可怕的東西。當然,在不民主或假民主的地域範圍內,思考是被限制或過濾的,不存在觀念更新的土壤,因此觀念總是陳舊落後。

 

現在就讓我們在網絡上虛擬地民主壹下。

 

反對“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的同胞壹定會指出:如果妳的祖國受到敵國侵犯,國家利益受到損害,難道妳可以以個人利益為由,貪生怕死當逃兵嗎?我說“不”。因為在敵國侵犯、兵臨城下的時候,首先受到侵害的可能是個人、是第壹個被侵略者槍彈擊中或家園被毀的那個人的個人利益。由於屬於同壹利益體,他的個人利益和我的個人利益是壹致的。我不但不當逃兵,還可能奮起參加反抗,保衛他的利益也就是我的利益同時也是國家的利益。

 

這不就得了嗎,妳會說。國家利益代表個人利益,沒有必要把兩者分開。“個人利益高於國家利益”站不住腳。

 

國家利益的確在有的時候和個人利益重疊,比如在上面設想的敵國侵犯的時候或重大自然災害的時候。但有壹點還是要搞清楚:即使在這種時候,個人利益的份量還是重於壹切國家代表個人,意味著國家把妳的個人利益看得很重要,盡壹切努力來維護妳的利益而不是相反。個人利益並非是我們現有觀念中的“自私自利”,而是每壹個出生在這個世界上的人,為了美好地過完壹生而必須具備的基本權利。翻壹下“世界人權宣言”就很清楚這些權利是什麼。現代國家的建立,完完全全是為每壹個個人的利益服務的,是個人的器具而非主宰?/SPAN>

 

聽起來很美妙,但實現起來不可能,妳會說。人跟人如此不同,個人利益千差萬別,妳到底為哪個個人利益服務才對?所以個人利益是不真實的,只有國家利益才能把個人利益集合起來,成為可以服務的對象。

 

部分同意。壹個完全意義上的憲政國家的出現和存在,就是用來完成為不同的個人利益服務這件工作的。正因為如此,國家在立憲、行憲的過程中,壹定要把個人利益而非國家利益放在首位。並且,寫明獨立的個人利益比集合的個人利益比如“人民利益”更準確、更有操作性。“人民”可以被虛指,而個人的概念不可能被偷換。“為人民服務”可以把非“人民”的部分,比如“地富反壞右”排除掉。為“人”服務,就不可能排除只要是有人的屬性的對象。哪怕犯罪嫌疑人,也要讓他得到公正的審判和懲罰。“以國家利益為重”,往往是掌握國家權力這壹部分人的內在需要。他們有工具把這種聲音放得大大的,說服每壹個人讓他們深信不疑。壹旦所有的人都認同“國家利益為重”,貓膩就來了。國家今天可以滿足這部分人的需要,剝奪那部分人的利益;明天可以滿足那部分人的需要,剝奪這部分人的利益。這樣輪番剝奪的理由可以非常充分:為了“國家利益”,政策需要。妳永遠都不知道政策的底線在哪裏,只有乖乖把自己的利益奉獻掉,跟著“國家利益”走,壹輩子過完,什麼都沒留下。中國的富商們壹定深有體會,他們當中聰明的那部分早已把財產轉移到國外他們認為安全的地方去了。只有“以個人利益為重”為政策底線的國家,在獲取利益分配利益的時候,才比較公正,漏洞比較少。因此矛盾也比較少,仇恨也比較少。

 

歷史上“國家”的概念遠出現在“個人”概念之後,“個人”永遠是祖宗。至今爭論不休的“人權”“主權”之爭,照此就很容易搞清。在當今世界,對個人利益維護比較好個人權利發展比較充分的國家,相對來說都比較發達。美國人相比而言算得上是愛國和國家利益至上的,隨便哪裏都要插壹面國旗,不過還是不如中國人朝鮮人愛得深。知道嗎,美國的法律允許私人持槍,並明確規定,這槍不是用來保衛國家而是用來保衛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