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ch me if you can
近些日子,玩“家”喪誌,多次匆忙往返於新居與Home Depot之間,竟創下連續三天未上中文網、連續半個月未更新博客的新記錄!這在網絡時代汪洋博客之中,不知該劃為反潮流的酷家,還是該歸類為outdated 的老土,總之,當朋友來電詢問,為何久未更新博客時,我才回過神來,原來除了新居的庭園,還有虛擬中的壹畝二分地還待時常打理,而博友們在各自田間地頭新上演的各類歌舞,也該去觀摩學習兼捧場點評了。
此時,壹個長久縈繞於內心,困惑至今未求其解的問題卻突然湧上心頭:我們為什麼要寫博客?據說最初興起博客,定義是輕松愉快的網絡日誌或個人心情及瑣事日記。不過,寫博時間壹長,或多或少,點擊率、評分與留言評論等等開始變得重要起來,而寫博是為自己寫,還是為了給他人看的問題,某種程度就成了哈姆雷特面臨的生死選擇難題。
假定我們切合博客創始的初衷,壹開始的本心是只想寫給自己看,作為自己真實的人生記錄,吃喝拉撒、酸甜苦辣、個人恩怨、內心思緒,都壹古腦兒地倒出來,這種感覺其實是最輕松最自由的,寫起來無所顧忌,真可以做到收放自如,不拘壹格。只是這樣的內容,勢必涉及大量個人隱私,實在是很不適合放到網上的,當然也不必放。如今的電腦,內存足夠大,實在不行,還可以添置壹個大容量的外接硬盤。即使想要利用網絡的便利、移動硬盤的方便即時,在虛擬的家園設壹個流動的個人檔案館,也可以設置成私密狀態,只供個人閱讀就好了。所以,心情日記壹說,多多少少是自欺欺人的又壹件皇帝新衣。
實際上,目前我們看到的多數博客,從內容到形式,總的說來,還是寫給別人看的,更象是發表於無門檻刊物的各色個人作品(無論是文學,還是書畫、攝影與歌曲)。目的是與熟悉或不熟悉的各類朋友分享自己的生活、展示自己某些方面的才藝技能、表明個人對各類事物的觀點與看法等等。
既然要寫給別人看,是壹種創作,且公開發表於大眾空間,那麼,無論是話題的選擇,還是行文造句、賦詩填詞、攝影繪畫,都變得不太可能隨意而為。所謂博主人生記錄的功能也就隨之萎縮了。人們更多關註的,主要是文筆的高下優劣、才藝的有無多寡、觀點立場的同異爭執,諸如此類。寫博不再是自由自如的壹種傾訴,而漸漸變成了在虛擬社區復原現實生活中無處不在的競秀演出,陷入博網的人們,既是看客,又是演員。既要自己秀出彩頭,又要忙著為別人喝采。尤其是當網絡中壹批批的普通人通過寫博而壹舉成名(出書、上電視)、當現實中壹批批的名人匯入寫博行列之後,寫博益發呈現出紛紜擾攘的競秀特色,越來越象是不分種族不分國籍的壹場集體性的作秀狂歡。
狂歡的聚會歷來是很累人的,盡管當時很興奮。所以,不時有博友宣告潛水、隱遁或者幹脆長睡不醒,實在是情有可原。人畢竟不是機器,總是處於表演狀態,自己辛苦,看客也容易“審美疲勞”。所以,歇幾天再出來秀倒也是狂歡中的壹種調劑。而虛擬社區的演出,亦如同“人生大舞臺,舞臺小人生”的名言壹樣,呈現的盡管不壹定是私下真實心情的全部寫照,但每個人的真我本性,還是透過演出作秀的字裏行間,甚至壹問壹答的留言記錄,讓聰明的看客逮個正著,這或許就是類似Catch me if you can的鬥智遊戲吧,且讓我們繼續各自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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