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自-传-----------------
一、名狗生涯 从我能记事起,人们就叫我“多多”。我的女主人利萨是一个漂亮、高贵而富有的女人。在我只有三个月的时候,利萨和我的照片就被登上了本市晚报的头版头条。照片里利萨乌黑亮丽的披肩长发和我全身洁白如雪、一尘不染的皮毛相映成趣;利萨的单眼皮、单凤眼、柳叶眉以及苗条的身材体现出一种古典美,而我的大耳朵、高鼻子、红眼睛和红嘴巴则散发出一种异国情调。不过,那帮男人总爱拿我作陪衬,眼珠子直勾勾地盯上利萨就不会动了,他们的审美观一定有问题。 话说回来,利萨和我的关系还蛮不错的。利萨挺喜欢我的,几乎和我形影不离。每天最让她担心的事情就是该让我吃什么了。汉堡、火腿、牛肉干还有油炸署条,换来换去无非就那么几样,真是让我倒胃口。其实利萨知道我最爱吃巧克力,可她偏偏不给我吃,理由是怕影响我体形,气死我了。 该说说我的男主人--利萨的丈夫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姓王,别人当面叫他王总,背后却都叫他王老板。王老板肚子大大的,头上没几跟头发还常常要梳得油光发亮。一星期我就能看见他回来一、二次罢。每次他回来跟利萨打声招呼后钻进他的房间后就不出来了,似乎他从未主意到过我的存在。我还有一个不太正式的男主人,利萨的情夫居米。居米是个说话带娘娘腔的奶油小生。居米总爱当着利萨的面恭维我,但我看得出来他并不是真心夸我,他不过是在讨利萨欢心罢了。所以我并不喜欢他,我宁愿他象王老板一样一点也不理我,尽管他会在利萨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塞给我不少巧克力。话说回来,我也不是绝对反对居米的到来,每次他来以后利萨都会关起门来待一会儿,有时候他们还会乱叫一气,非常难听!但是也只有再这种时候我才能摆脱利萨的纠缠,难得清静一会儿。我还可以借机做一些我早就想做的事情。例如我可以按自己的喜好重新布置一下客厅:把地毯扯一边去,再把那个大书橱里的大大小小的书一本本搬出来铺在地上。当然,每次干这活儿的时候我难免会打碎花瓶或者是一些五颜六色的陶瓷罐、雕塑什么的。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利萨有的是钱,第二天她就会叫人换上新的。
我最讨厌的事情莫过于陪着利萨到处开“Party”了,乱糟遭的一点意思都没有。开Party时男人们都爱围着利萨转,而女人们却要围着我来转。她们一个个都要抢着来抱我,关于这一点我最气愤了,我最讨厌陌生的女人缠住我不放了。老实说有时候我真想咬她们一口,给她们一点警告。可是我又明白我不能这样,否则利萨会大丢面子的。为了利萨我只能一次次地忍受着她们的折磨,还要装出一副优雅、斯文的样子来。可是后来有一次在利萨自己家里开Party的时候,有两个女人居然为了第一个抱我而大吵特吵起来。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一头钻进我的小卧室里任凭利萨千呼万唤也是不出来了。谁知这样一来我反倒是声名大噪了,连市长夫人都亲自到利萨府上来拜访了我一次。我开始成为倍受众人瞩目的焦点,甚至在利萨陪我到公园里散步的时候都会有人扛着相机鬼鬼祟祟地跟在后面要拍照。 二、苦涩的初恋 说到在公园里散步我不得不提一下我苦涩的初恋。记得那时候我已经一岁零两个月了,我已经是又高又壮了。有一次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一个长凳子上坐这一个几乎和利萨一样漂亮的女人,而那个凳子下面则趴着一只美丽的母狗--我后来的女朋友基米。在我第一次看见基米的时候我就喜欢上她了。我故意赖在那条长凳子附近不肯走,显然基米也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哈哈,看来她对我的第一印象还不错的。再到后来,每天到公园里散步的时候,我都会带着利萨满公园里跑,直到找到基米为止。出于一种不可名状的原因,一开始我并没有让利萨知道我和基米的“地下恋爱”。这样子,持续了大约有两个礼拜的样子罢。突然有一天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家伙偷拍了一张我和基米幽会的照片:我趴在基米前面不远处的的草坪上含情脉脉地望着她,而基米低着头不知道是由于害羞还是在想什么。这张照片成了本市晚报娱乐版的头条新闻!没想到的是利萨会坚决反对我和基米的恋爱,理由是“门不当户不对”,她认为象我这样有身份的名狗不该娶象基米这样的小家碧玉。一连两个礼拜我都被利萨关在了房间里,无论我如何抗议都不管用,利萨甚至不惜每天给我两块巧克力都不带我去公园里散步我恨死利萨了,我更恨那帮扛着相机鬼鬼祟祟跟着我的无聊的家伙。正是因为他们无视我隐私权的存在,一张可恨的照片就导致了我初恋的夭折。 在我心情最糟的这一天,居米这个家伙来了。这一次居米尤其讨厌,笑嘻嘻冲着我唠叨个没完。我也没心情去答理他,只听清了他念了一句诗一样的东西,说什么“候门一狗深似海,从此多多是路人”。好容易我才盼到他和利萨关起门来例行公事干什么去了。本以为这下子我可以独自清静一会儿了,谁知他们这一回弄得特别的响,我反倒是越发的烦躁不安起来。利萨难道你和这个娘娘腔的男人也算是“门当户对”么?为什么你可以和这个奶油小生隔三差五混一块儿我却不可以找基米呢?随着利萨、基米在屋内一阵乱叫,我的忍耐力冲破了极限,我开始在客厅里疯狂破坏起来。我要打碎这里所有的玻璃和陶瓷要咬碎我咬得动的任何东西!利萨和居米好象是吓坏了,后来居米这个家伙居然从我背后死死把我抱住了。我气坏了,想也没想对着他的胳膊就狠狠地来了一口。居米惨叫一声捂住胳膊冲了出去,利萨也赶紧拿出居米的外套追了出去。我很满意,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居米。后来利萨想和我和解,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据说是“仪态万方的名门闺秀”。我瞟了那母狗一眼就懒得再理她,她怎么可以和我的女朋友居米相提并论呢?再到后来,利萨和我恢复了每天一次的公园散步,但是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找到过基米。 三、流浪之旅 我的好日子很快就过完了。有天早上,利萨在接完一个电话后就大哭起来。没过几分钟,王老板被两个戴着宽沿帽,肩膀上侉着枪的男人带进屋子里转了一圈又一言不发地走了。这一次特别奇怪,王老板在临走前居然蹲下来轻轻拍了拍我的头。我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特别严重的事情,我还注意到王老板手腕之间还套着一条白晃晃的链子。利萨一边哭一边不停地往她的一个小包里塞东西,等她把那个小包塞得满满的时候就擦一擦眼泪一阵风似的跑出去了。这一次她居然没叫上我!真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出去看了看,利萨已经不见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却见到两个同样戴着宽沿帽、肩膀上侉着枪的家伙正拿着两跟长长的白纸条往我家大门上贴,纸条中间好象还盖了几个大红章。“喂、喂!这儿可是我的家,你们锁门了我咋进去呢?”我冲他们大叫起来。其中一个该死的家伙一脚就把我踹到一边去了,我气疯了准备报复他们。可是他们取下枪来对准了我,我知道我斗不过他们了,可是我又该往哪里去呢? 我已经在公园里逛了一整天了,感到又累又饿,第一次挨饿的滋味可真不好受。天渐渐黑了,在我独自逛来逛去的时候我突然借着路灯光发现了不知是谁吃剩下的半截火腿肠。天哪!这么脏。我用前爪把它拨来拨去,想吃掉它又嫌恶心。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不知从哪里悄无声息息地钻出一只瘦得只剩皮包骨头的小黑狗来,他一口叼住那根火腿肠就一溜烟似的跑了。真是奇怪,这么脏的火腿肠他也抢,我伸了伸懒腰继续往前走。渐渐地我饿得越来越厉害了,每走动一步都感到胃部一阵一阵的绞痛。我只有强忍着剧痛一步一步往前走,现在我的目标很明确了,那就是赶紧找到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我的运气好象还不错,没多久就在一个垃圾桶边找到了一块大骨头。这一回我可顾不上它究竟脏不脏了,张嘴就啃了起来。可就在这时候,那个可恶的小黑狗又来了,他还带来了一个伴。这两个家伙一点礼貌也不懂,冲过来就抢着和我啃起骨头来。我气坏了在他俩脖子上分别咬了一口就把他们哄走了。看来我是饿坏了,恐怕啃完这块骨头还吃不饱。但是没多久,那个小黑狗又回来了,不过这一回他们一共有十多个瘦小子。很明显他是报仇来了,我可不怕二话不说就与他们打了起来。一开始我还行,咬得他们哇哇乱叫。可是到了后来我也受伤了,我的脖子、耳朵、后腿还有尾巴全都挂了采。渐渐地我开始力不从心了,后来干脆连站都站不稳了。天哪,没想到我大名鼎鼎的多多居然会丧生在这样一群无名小卒嘴里!可就在我近乎绝望的时候,伴随着一声大吼来了一个块头和我差不多的母狗。看来她是这儿的头,所有的狗都被吓得退到了一边。似乎也只有她还懂点礼貌,一上来就自我介绍:“我叫罗米,幸会!”。我心情很差耷拉这脑袋没理她。罗米围着我转了好几圈,时不时用臀部轻轻碰我一下。后来她又把那块我没吃完的骨头拖到我面前,我毫不客气地大吃起来,我知道只有吃饱了才可以应付一切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这一回我可真伤得不轻,一连在公园里趴了三天。罗米也很够意思,在我身边守了三整天,还吩咐她的小喽罗们带给我足够的食物。最让我感动的是罗米居然会亲自替我恬伤口,从来没有谁这样细心照顾我。在罗米的照顾下我恢复得很快,而且我也开始习惯这里食物的怪味道。后来我也尝试着帮他们找一些食物,这一下我的良好的记忆力帮了我的大忙,每天我都能在以前利萨带我参加“Party”的某个地方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到很多可口的食物。那帮瘦小子们特别服我,连罗米也开始听我的了。很自然地,我代替罗米成了这儿的头,与此同时我也渐渐爱上了罗米。当然,我得承认,我一直没有忘记过基米。晚上我忙着带领大小喽罗们走街串巷到处寻找食物,但是白天里我躺在公园的灌木从中休息的时候我就常常会想起基米来,想起我们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罗米是个好妻子,她似乎懂得我什么时候在想心思,这种时候她从不打搅我。 四、身陷囹圄 当然,我们的日子也不是过得十全十美。这个城市里有一个什么“动物管理委员会”。一旦我们当中有某一个被他们抓住,我们就无法再见到他了。其实我们一直与这个城市的市民们相安无事,这帮穷凶极恶的满慢们却非要找我们的麻烦不可。终于,这个灾难降临到了我身上。一天傍晚,当我带着罗米和一群兄弟找食物的时候这群混蛋悄悄把我们给包围了。我当机立断决定突围。我第一个冲了上去,一口咬掉了最前面的那个大块头男人手里的大木棒。罗米和弟兄们都成功地突围跑了,我却不幸中了一枪,在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后,我失去了知觉。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锁进了一个大铁笼子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群混蛋把我抬进一个挂着“动物保护中心”得红房子。一进这房子我就被关进了一个铁栅栏围起来的大牢房。在这里我见到了好几个我以前失踪的小喽罗,他们和我一样被牢牢地关在了铁笼子里。一连三天我不吃也不喝,寻找着逃跑的机会。事实证明我不过是在枉费心机。我知道这下子我多多算是彻底的完了,看来我得在这个破笼子里呆完下辈子了。 五、计脱重围 两星期以后的某天上午,机会却来了。我竟然听到过道里传来市长夫人的声音,我竭尽全力地大叫大喊起来。市长夫人总算注意到我的存在了:“咦!这不是多多吗?”市长夫人马上要求把我带走,被我咬过的那个大块头男人却极力反对:“这是我见到的最危险的狗”。“是吗?”市长夫人一边问一边把手隔着栅栏伸进笼子里拍了拍我的头。我轻轻哼了一声,算是回答。那个混蛋略显尴尬,却仍旧坚持己见。市长夫人板着脸孔走了出去,我心想:“这下完了,夫人你怎能见死不救呢?”谁知过了大约半小时,夫人又进来了,她亲自给我打开笼子并在我的脖子上套了根链子把握牵了出去。还有两个家伙拿着警棍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恨死那个大块头的男人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出自他的安排,我仍然在他的掌握之中。 到了市长夫人家里,有人给我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并给我包扎好了伤口。在夫人给我食物的时候我三下五除二风卷残云般吃了个精光。我这才知道原来以前利萨给我吃的牛肉和炸署条可以做得这么好吃。夫人一连给我加了两次牛肉我才算吃饱了。以后每次进餐时我都尽量多吃,我明白要对付动物管理委员会的那帮混蛋,我必须恢复足够的速度和力量。我的伤恢复得很快,三天以后我就可以到处走动了。夫人常常会牵着我到后花园里去散步。但是每次散步的时候那两个男人总是拿着警棍非常紧张地跟在我后面。其实我明白要逃跑必须想办法弄掉这跟该死的链子才行,否则迟早我还得被这帮人给抓回来。我强忍住逃跑的念头在夫人家里一呆就是两个礼拜。终于,有一天下午散步的时候机会再次降临了。那两个男人满嘴酒气,歪歪倒倒地跟在我后面,显然他俩是喝醉了。我趁机非常明确地向夫人表达了弄掉这跟链子的强烈愿望。市长夫人终于答应了!就在她解开链子的那一瞬间,我迫不及待地一跃而起,翻过了她家花园那对我来讲并不算太高的院墙。
六、选择自由 我又自由啦!我兴奋极了,沿着一条路狂奔起来。突然,迎面停下一辆豪华轿车,一个女人--利萨大叫着我的名字冲了过来。我吃了一惊,看了看利萨,有望了望车里那个既不是王老板又不是居米的男人。而这时候利萨已经从她包里拿出好几块巧克力大步向我走来。我赶紧扭头跑了,还是让她去陪那些臭男人们比较好!我很高兴,这一次我选择了罗米,而不是利萨;尽管我没有得到巧克力,我却再次获得了自由。 现在,我要告诉您一个激动人心得消息:我的妻子罗米怀孕了!我们决定搬到郊外的森林里去住,我可不愿意我们的小多多继续生活在这个肮脏的钢筋丛林里。对了,请您千万不要把我这个计划透露给动物管理委员会的那些混蛋们,我讨厌那座红房子里走出来的每一个人。拜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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