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记实 (四)
这是七十年代末发生的事件。无法确定是七七年、还是七八年的事。
当时我家所居住的大院的前院有八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也因为孩子们的关系几家人关 系很近。
有一天,干妈急急忙忙的召集大人们到她家开小会。我妈去的,回来后一脸的严肃拉着老爸进 他们的卧室关着门开夫妻小会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老爸认真的对我说:“以后放学就回家,回家路上和同学一起走!”
我点头答应着,反正我在他们进家门前回来就行了。
第二天,老妈生气的对我说:“为什么不早点回家!”
我被妈妈批评的很不服气,我平时都是在朋友家玩一段时间或在外面逛一逛再回家的吗。
我妈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我必须放学直接回家。我向她做了保证之后她才放过我。
我当时也没有多想,以为是大人们突然对我们关心了。
不久听小敏的姐姐说了原由。原来在那不久前,南京发生了一起特大案:
一中学女学生从小被父母送到上海的外祖父母家里和老人们一起生活。但是女孩的户口 是在南京的,因为是独生女那么中学毕业后应该在南京分配工作.父母终于将孩子接回了南京。
女孩子在上海肯定是倍受宠爱,加上上海的海派的熏陶,一定是出落的亭亭玉立、优雅脱俗。
女孩子到了新地方没有朋友,也许是不想结识新朋友。她独来独往的在新都市打发着日子。
南京最热闹的地方是新街口。一日女孩子放学后自己逛新街口。
一个大流氓看见了女孩子,跟上了她。在一处偏僻的地段将她拉住,拖到一个小巷里。
大流氓还可恶的将女孩子带到他的女友家,召集来了他的同伙五、六人。
女孩子被糟蹋了!被一群狼狠狠的欺负!一直到了第二天的傍晚才放了女孩子。
女孩子没有回家父母赶紧就报警了。也与上海联系,但是孩子没有任何孩子的消息。
第三天,上海的家里通知了女孩子的父母,女孩子到了上海。告知被流氓们强奸。
南京的公安局速派人去了解情况。
案子很简单,很快就破了,案犯全部被逮捕。判决书就贴在大街上。
记得的内容有此案主犯一人,从犯六人。其中从犯中一人是女的(是主犯的女朋友)。所有同案 犯都判了死刑。但是那女犯因为怀孕四、五个月而判成死缓。
一个女孩子就这样被摧残了。听说她再也没有回过南京。
希望上海没有人知道她在南京的遭遇,也希望她能走出恶梦。
因为此案而让所有的当父母的为自己的孩子担忧。这也是我父母让我放学就回家的原因。
不过犯人被枪毙了之后大人们似乎不再像前一段时间那么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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