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特德买了一只公鸡,作为宠物养在家里。家里的两个学前孩子喜欢得很,追着公鸡满院子跑。可是好景不长。这只公鸡天不亮就叫,叫得声嘶力竭,绵绵不断。那高兴的劲,胜过你我手中股票上飙,年度调薪超过同事。好在邻居们跟特德都去一个教堂,一开始也就忍了,圣经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要把左脸也送上。
那鸡真的往两只脸蛋上爬。有个风吹草动,半夜就叫,还主动超时工作,邻居们怀疑是特德发了奖金,送了股票期权(stock option),让它这么加油干的。时间一长,大家就受不了啦,反映到市领导那里去,要市里管一管。公仆们就催命似地给特德打了几次电话,限期“处理”掉这只不受欢迎的公鸡。特德就把它杀来吃了。因为是宠物,“谋杀”了也不敢讲出去。邻居们也不深究这鸡到什么地方去“高就”了。
听了这个故事的老美们,满脸悲戚地说“It is very sad”。特德说邻居才是真凶,他不过是行刑队员。我认为是公鸡自己找死。
首先是公鸡不顺应时代,人类早就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了,它仍然按千年老规矩,天不亮就叫,要人们“披星戴月”地去干活,这现代的“周剥皮”真是该死。至少,中产阶级的社区就没有它的生存之地,也许在贫下中农那里还有活路。
如果公鸡也跟大家一起睡觉,大家醒了以后再叫,也不至于丢命。不要说鸡,那叫早了的人也要丢命。遇罗克的“反血统论”现在算什么刺耳呢?他就是叫早了一点把命丢了。大家睡觉时你小子装清醒,搅了梦你就得被处理。当然,内容不刺激也无妨,譬如公鸡的声音跟“爬瓦提锣”一样婉啭动听,跟鹦鹉学舌一样规举可人,不死或许还可以巡回演出,做“事迹报告”。
要等到公鸡乱叫,杀了它已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所以,要从娃娃抓起,人们把小公鸡阉掉,它长大后不但不打鸣,一本正经也不搞男女关系,养一身疙瘩肉造福社会。
2000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