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特德買了壹只公雞,作為寵物養在家裏。家裏的兩個學前孩子喜歡得很,追著公雞滿院子跑。可是好景不長。這只公雞天不亮就叫,叫得聲嘶力竭,綿綿不斷。那高興的勁,勝過妳我手中股票上飆,年度調薪超過同事。好在鄰居們跟特德都去壹個教堂,壹開始也就忍了,聖經說,有人打妳的右臉,要把左臉也送上。
那雞真的往兩只臉蛋上爬。有個風吹草動,半夜就叫,還主動超時工作,鄰居們懷疑是特德發了獎金,送了股票期權(stock option),讓它這麼加油幹的。時間壹長,大家就受不了啦,反映到市領導那裏去,要市裏管壹管。公仆們就催命似地給特德打了幾次電話,限期“處理”掉這只不受歡迎的公雞。特德就把它殺來吃了。因為是寵物,“謀殺”了也不敢講出去。鄰居們也不深究這雞到什麼地方去“高就”了。
聽了這個故事的老美們,滿臉悲戚地說“It is very sad”。特德說鄰居才是真兇,他不過是行刑隊員。我認為是公雞自己找死。
首先是公雞不順應時代,人類早就實行八小時工作制了,它仍然按千年老規矩,天不亮就叫,要人們“披星戴月”地去幹活,這現代的“周剝皮”真是該死。至少,中產階級的社區就沒有它的生存之地,也許在貧下中農那裏還有活路。
如果公雞也跟大家壹起睡覺,大家醒了以後再叫,也不至於丟命。不要說雞,那叫早了的人也要丟命。遇羅克的“反血統論”現在算什麼刺耳呢?他就是叫早了壹點把命丟了。大家睡覺時妳小子裝清醒,攪了夢妳就得被處理。當然,內容不刺激也無妨,譬如公雞的聲音跟“爬瓦提鑼”壹樣婉囀動聽,跟鸚鵡學舌壹樣規舉可人,不死或許還可以巡回演出,做“事跡報告”。
要等到公雞亂叫,殺了它已經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所以,要從娃娃抓起,人們把小公雞閹掉,它長大後不但不打鳴,壹本正經也不搞男女關系,養壹身疙瘩肉造福社會。
2000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