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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什麽?

少君


     她是德州州立大学达拉斯分校年轻的博士候选人,一米六五的个头儿,瓜子脸盘儿上架副宽边眼镜,白里透红的脸蛋挺漂亮,却没有男朋友,她说她爱过了。在李察逊一家卡拉OK歌厅舒适的包厢里,她深沉地唱著∶「活了二十来岁,几次三番爱得死去活来,到头来左思右想,却总也搞不清。」......。

  我在念初三的时候,爱的火苗不知怎麽就点著了,它燃烧起来烈火熊熊,势不可挡。那情形,绝不亚于琼瑶的<窗外>。我爱上了我的语文老师,为什麽爱他?我不明白。他只不过读了我的一篇凄切的日记而对我有所关心而已,而我,就像在淹得半死的时候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似的死也不肯放手了。我拼命地苦学,期望以学习的进步来博得他的欢心;我常常胡思乱想,想著成为他的女儿,甚至想著成为他的妻子,我盼望他的妻子早点死去,那我会不顾一切地嫁给他,向他奉献我全部的柔情......。

  毕业对于我是个极大的威胁∶我不得不离开他了。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没有什麽可留恋的,唯有他铭心刻骨。翻开那时的厚厚的几本日记,满眼里只有一个字∶「他!」然而,毕业毕竟不是我的力量能改变的,我极不情愿地进了高中。上高中後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仍是一个心思在他身上。开学的第一天的夜晚,我借著明亮的月光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月光融融,相思浓浓,那一夜几乎没怎麽睡著;上课时,我总是眼睛自觉不自觉地朝收发室看,盼望能收到爱的回音,更多的时候是朝大路看,盼望能意外地看到那个我所爱恋的身影。时光在思念中分分秒秒地流淌,感情在思念中不知不觉地转化了,到後来,我竟然纯纯粹粹地把他当成了父亲。

  偶尔,回忆起那一段奇异的恋情,总觉得有些羞得无地自容,幸亏他从来没有提起过。是他不知道我的心迹吗?我想不可能的,那呕心沥血的表白的字条,那千方百计的接近,那有意无意的误会呕气,更有那如滴血流火的热切的眼光,他不会不明白。但他从未有任何表示,任我那稚嫩的心灵在焦渴与思虑中煎熬。这种爱是残酷的,然而,假若他有所表示又如何呢?我不能预计那样做的後果,但可以肯定,从那条路走过的我一定不是现在的我,人生之路,一步之差将会是天壤之别呵!重读那时候的日记,我也不明白自己怎麽会有那样的坚韧去忍受那炽烈的相思之苦,难道这就是爱吗?爱是不能忘记的,然而,过去的一切毕竟在渐渐远去,彷佛也是断断续续的梦了。

  第一次爱上一个小男孩,那是在高三的时候。他长得粗粗黑黑的,但惹人喜爱。我也不明白自己怎麽会又那麽快地如痴如醉地爱上他。论相貌,他粗糙健壮,而我则娇嫩瘦弱;论才能,他迟钝愚笨,而我却敏捷聪明。很明显我们是不般配的,但我相信我的毅力,他的勤奋,我的不屈的追求精神能弥补他的缺点,因此我不顾一切地爱著他。那时候,中学是严禁谈恋爱的,在我们默默相爱的过程中也不时发生误会、冲突,这严重地分散了我们的精力,影响了我们的学习,但我们就是禁不住自己的感情。多少次我们互相鼓励互相发誓说从此再也不约会,但每次都以明显可笑的理由而走到了一起。

  我们第一次手拉著手,快活地摇摆著,那时刻,太阳已从东方升起,我们沐浴在太阳的光辉中暖意融融。该分手了,他猛地抱住了我,急急而又切切地说∶「我真想吻你。」那声音,如春雷般却震撼了我的心。慌乱之中,我只脱口而出∶「不!....等我们考上大学。」并迅速推开了他。我们紧握了一下手,相视一笑,无言地分别了。

  此後,我常回忆起那被扼杀了的第一个吻的情景,体味著那细微的心灵感受,那却确是一个终生难忘的记忆。对被人抓住的害怕,对影响学习的惊恐,对不能结合的畏惧而形成的欲爱不能,欲罢不成的折磨,随著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喜降而烟消云散了。我们正正经经地谈起了恋爱,幸福而安宁地读著各自的专业,静静地等候著四年後的婚礼大典。

  有句谚语∶「小鸡未孵出之前不要乐观。」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自以为是那样坚实、深沉,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的挚诚之爱却在别人的几句非议之後而土崩瓦解了。任我怎麽抬出他当初的甜言蜜语,怎样呼唤他回心转意,他就是置之不理。解释的理由只一句∶他还太年轻,他要考托福要出国要深造。也许他是对的,但我第一次发现男人是那样的猥琐自私并且铁石心肠。既不懂得爱,也承担不起爱。

  纯情的初恋之花就这样让两个男人给糟塌了,又似乎合情合理,没有人会同情我。从小养成的倔强的个性最终还是将我从失恋的打击中拉了出来,不过这时我已考上了研究生。我不相信爱情是如此悲惨,人生是如此地暗淡。以我的勤奋和并不弱人的外表,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个能考过托福的人。于是,我在还有一学期就要毕业的时候,退了学并考过托福GRE来到了这满地长满了绿草的德克萨斯州。孤独的我将大部分时间花在了学习上,同时也认真地在留学生圈子里寻找著我所需要的那个他,但可惜不是名驹有主儿,就是品质太差。你问我为什麽不找老美?生活习惯和文化隔阂差距太大,我所认识的异族婚姻几乎没有一个是幸福的,尽管他(她)们在外人面前装出一幅甜美的样子。而且我也忍受不了老美身上的狐臭和长毛,总觉得那满身的胸毛像个大猩猩似的。

  二个学期下来,虽然门门功课优等,我却好像高兴不起来。也许上帝真的可怜我,就在暑假到中餐馆打工时的第一天,我终于看到了我所要找的他。他的存在简直就是上帝专门为我而配置的∶高大健壮的身材,坚毅自信的面孔,特别是那种凌云壮志和绝顶聪明结合在一起所产生出的气质,几乎使我忘乎所已。我们第二天下班就跑到市中心的重逢塔上去约会。面对他对自己从小生长在山西农村贫困而艰难的生活经历的沉痛叙述,如何以坚强的毅力奋斗到留学美国,以及对未来的美丽畅想,骤然使我这个从小生活在知识份子家庭的人,感动万分。那天晚上,我根本无法抵抗他那动人心魄的求爱方式,更何况我们都是天涯游子...

  随著双方接触了解的进一步深入,我发现他很聪明而且勤奋,学业一流,但一些来自他本质且无法改变的缺点,则令我深感头痛,如他有很好的奖学金,却住在环境极差的MIDPARK地区,睡房脏得跟猪圈似的;自私抠门;不喜欢洗澡;吃饭必发噪声;一套衣服穿七天甚至更久......整个一个农民。为此我们常常发生争执甚至翻脸。多少次,我因无法再忍受他而提出分手,但每次都是以他的痛哭流涕和我的妥协而告终。我有时觉得他确实可怜,艰辛的生活使他变的自私糟塌有情可原,从小失去母爱的他也许真的需要我的宽容体谅。况且,虽然他有让人无法忍受的缺点,但也有别人所无法具备的优点,人无完人,何必较真,我这样告戒自己,所以,我以最大的耐心开始改造他∶让他住到我在学校附近的宿舍,每天早晨为他准备好新洗的衣服,和他一起洗澡刷牙,教他一些最基本的社交礼仪。也许爱的力量的确伟大,他明显地开始改变,变得风度翩翩,温文尔雅。我庆幸我找到了我的归宿,在同学和朋友们的祝福声中,我们在李察逊浸信会教堂举行了婚礼。

  虽然参加的人不多,但是很温馨。为了他的学业,我放慢了我的论文研究,并在爱立信公司兼职赚钱,支持鼓励他转到好学校去继续他的学业。功夫不负苦心人,他终于被哈佛大学接收,虽然不是全额奖学金,但加上我在爱立信的收入,我们还可以维持。我们终于在新婚燕尔不久开始了分居两地的生活。为了不让他打工专心学习,我又接了北方通讯公司的合同,从早到晚,没有周末假日地坐在计算机前编程序。虽然很苦,但能每天通过E-MAIL和他谈几句,心灵上多少有些安慰。一个学期在度日如年中过去了,本来盼望著他暑假能回来与我团聚,他却说他的导师要带他去欧洲做一个实验,快开学时才能回达拉斯看我。我好失望但又没办法,只好继续敲著键盘打发时间。一天我像过去一样进入他在哈佛大学的计算机地址,想帮他处理一些软件的问题,无意中发现他的E-MAIL被锁住了,费了好多时间也打不开。我以为是网路的故障,就冒名顶替地向学校网站的维修组求援,在回答正确所有的个人资料後,对方说是我自己锁上了,我连忙说我忘记这回事了,请对方帮我打开。打开他的E-MAIL信箱,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竟然同时跟几个女留学生有不正常的关系,有的企求他快回哈佛,苦苦相思;有的对他们颠挛倒凤的描写不堪入目,看得我头脑一片混乱......

  我不知道那天我是怎样把车开回家的,我整整嚎哭了一夜,这难道就是我所追求的爱情吗?!我不明白,为什麽世界上会有这种男人,整整一年多的热恋,一年多的夫妻朝夕相处,那麽真实挚诚,那样魂牵梦系,到头来竟是如此的残酷。说他是流氓无赖吗?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如果两年多的日日夜夜都不能了解一个人的本质,那要多长时间才可以?我当时恨不得立刻飞到哈佛把那些女生杀了,也精心地想了种种报复计划。但当接到他要回来的电话时,我竟没来得及反应就挂了电话。爱与恨的交织又鬼使神差地让我到机场去接他。在我们重逢相拥的那一刻,面对他那熟悉的微笑和温柔体贴的爱抚,我几乎要原谅他。我告诉自己他也许在哈佛压力太大,和那些女生只是逢场做戏,只要他向我坦白一切......

  当我开车驶上高速公路时,我问他有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情,他嘻笑地说我胡思乱想。我猛然把车停到路边,冷冷地说∶下车!请你从我的生活中消失,我恨你!他非常聪明,马上意识到东窗事发,迅速跪在车椅上向我求饶。我使劲地将他推出车外,挂挡要开走,没想到他一下子跪在了车前头,在大庭广众之下用头撞车。看著他表演这种最原始的苦肉计,我从心理看不起他。突然,我看到他的额头流血了,血的刺激打乱了我心理的防线,我不知怎样地就下了车,他扑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脚。这时已有几辆车停在我们前後,甚至有人开始报警。我看到他那将一切置之度外的样子,连气带恨地一下子晕了过去。等我醒过来时,我发现我躺在他的怀里,看著他痛不欲生的样子,听著他泣不成声地悔诉,我安慰自己这是美国,波士顿也不同于达拉斯,哈佛比UTD有太多的诱惑.....我再一次真诚宽容地原谅了他,我想帮他完成学业,成就一番事业。想要个孩子和一个完美的家。我想,经过这次惊心动魄的大劫,我们应该能保证後半辈子白头到老了。但是,我完全错了。秋季开学二个月後的一天,我出差到纽约临时决定飞波士顿,想给他一个惊喜。但真正吃惊的是我。当我晚上敲开他的房门时,面对我的是两个穿睡衣的狗男女!

  後面发生的事我不想再叙说了,往事不堪回首也不必回首。我现在对所谓的爱情,想都不敢想,我怕了。当然,没有爱生活还是在进行,甚至也可以有性生活。但每次和一个你并不爱的男人躺在一张床上,我觉得自己好堕落好肮脏好颓废。我始终不明白,为什麽每次我认认真真地爱一个人,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悲剧。

  为什麽?爱,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