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黎巴嫩战争的两个“胜利”
黎巴嫩战争似可从3个维度审视其后果:
一是直观
结果,黎巴嫩一方无论在物资上或有生力量上均遭到显著巨大损失;精神上,却由于巨大的牺牲促进了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的团结,以及国际社会对以色列的强大压力,而取得了“胜利”。以色列一方,其微小的损失,显示两交战方实力对比的巨大反差,也间接说明发动战争理由(无论是两名士兵被俘,或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虚假。因此即便“胜利地”达成了“严重削弱敌人”目的,却失去了一切道义支持。
二是历史的审视
此次战争再次揭露阿拉伯世界的虚弱与无奈,纯为19世纪以来列强所部署的结果(见拙作《黎巴嫩问题与我们的反思》http://blog.daqi.com/article/33929.html)。虑及上述的实力对比的巨大反差及战争的严重破坏,我们既可预见在全球化激烈竞争过程中,“倒退数十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也可预测今后阿拉伯与伊斯兰世界难以避免“边际化”与逐个击破的厄运。
三是物质辩证的观察
由于列强之战略部署、程序设置使然,弱势方往往被迫采取“自杀性”措施,以制造“博取同情”和“扩大吓阻力”效果,而结果却不是预期的正面突破,而是逆向连锁反应。
战争,就本身规律而言,不外是交战方综合实力的正面对抗。对弱势一方来说,一旦主力受挫,任何拖延的战争,俱是有生力量和物资建设的无谓消耗与牺牲。当一战的德国与二战的法国领导人发现战场上无法达成任务,立即果断寻求政治解决。该举措反映出两战败国政治家对战争规律具有物资主义(即国内所谓的“唯物主义”, 注一)的正确理解,对人民生命与硬体建设的珍惜,对自己的职责有一明确的认识与担当,尤其重要的是,绝不因为个人前途的断送,而迁怒于国家并断送国家的前途。
就物资主义观点审视,在此次交战中,拥有核武绝对优势的以色列无论如何是不会战败的。所谓“弱国战胜强国、小国战胜大国、游击战打败正规军”除了天方夜谭与宣传领域以外,在现实世界里是不曾存在的。古今中外,优势方撤军,从来不是出于军事理由,而是要么出于怜悯之心,要么受到政治压力,再不然便是,早已完成战略目标。是以,把非属“军事败北”的撤军理解为“战败”,多少反映出“精神胜利方”的知识贫乏,且基于此落后,孤注一掷而造成的更加落后。
不过,话虽如此,出于人文的关怀,我们应当理解弱势方的贫困与苦恼;更应当谴责侵略方的知法犯法和明知故犯。尤其要避免的是,摇头摆脑地拿弱势方的缺失为霸权主义开脱。世界上,除了人文关怀之外,就不可能再有什么其他“客观的立场”。最后,在读者追问之前,笔者以为邓小平先生早已给一切弱势方指出了“韬光养晦”的明智方向。
2006/8/6
注一. 笔者以为,将materialism 译为“唯物主义”纯属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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