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道精神与宗教文化 俞力工 近年来,有关恐怖主义的议论形形色色。笔者始终认为,霸权主义对平民百姓的杀戮、对民用设施的肆意破坏,与个人的自杀/杀人爆炸事件之间,不存在一道万丈鸿沟。前者,破坏规模虽然无与伦比,但主流媒体刻意轻描淡写;后者,范围虽小,传媒却无限渲染。显然,单单指称伊斯兰教一方的暴力行动为“恐怖主义”,难免有失公允。其实,两种暴力活动的真正的“质差”在于:霸权主义的“恐怖分子”,绝不轻言牺牲自己的性命;而伊斯兰教“恐怖分子”,却明显抱着殉道决心。或许,也就因为如此,主流社会把前者的恐怖暴力当作文明与合法;后者,不外乎残忍与野蛮。以下,不妨就殉道现象作一探讨。 犹太人的世界观 翻阅《旧约》,不难理解犹太人的最大兴趣在于建立现世的家园。巴勒斯坦,是上帝对这批“选民”所作出的承诺。只要尊奉上帝、凝聚力量、勇往直前,上帝必定会协助他们排除万难,消灭敌人,从而让他们世世代代在这片“冒出蜜与奶”的宝地上重建家园。至于来世,整本经书竟不见刻意渲染。这似乎意味着,一旦对天国着墨太多,恐会瓦解重建现世国家的力量。 犹太人并非藐视乐园与天堂。不过,对他们而言,圣经《创世纪》对天堂的描述,唯一的宗教意义在于,突出“必须信奉上帝”。具体而言:人类的祖先曾经违背了上帝的意旨,由是让上帝驱除出乐园。人类的现世生活,算是上帝的妥善安排。如果人世间继续冒犯神的意旨,则还会不断遭到天谴。犹太人,系唯一真正受到上帝青睐的民族,也是唯一与上帝心有灵犀的民族,然而即便如此,一旦出现违背上帝的言行举止,上帝的审判即刻呈现在眼前,其惩罚手段既是激烈、迅速又明确,绝不拖泥带水留到某个末日清算总帐。 根据《旧约》,犹太人在上帝庇佑之下,必然摆脱压迫民族的奴役,也定然战胜占据巴勒斯坦的一切敌人。万一,在征战过程中牺牲了生命,则捐躯为的是民族的前途和贯彻上帝的旨意,而不是为求永生或在天堂享受荣华富贵。因此,犹太人的“殉道”,主要是为自己的、民族的、现世的利益,与现代的民族主义运动极为接近。犹太人作为长期流离失所的民族,利用一系列宗教故事来激励自己,凝聚向心力,体现出早期人类的智慧。 基督教的世界观 从宗教史的研究,已可推论早期的基督教运动带有较革命的情绪,其初始目的在于,把罗马帝国治下各奴隶族群的思想与力量统一起来,以争取奴隶阶级的平等地位与自由。经过三百年的发展与壮大,罗马当局眼看镇压无效,无奈地与基督徒达成妥协,并承认其为合法教派;而基督教,也不断作相应的调整,把对现世权益的关注,逐步转移为对来世的追求,由是产生了“凯撒的事体归凯撒,上帝的事体归上帝”的 “政教分工”观念。 与犹太教的强烈民族色彩有所不同的是,基督教既有普世传教的目标,也有着“末日接受上帝审判”的观念。信道者,或为上帝意旨和传教事业殉职者,最终可与神同在,获永生,在天堂里过着“不再有饥渴,死亡,悲哀,哭嚎,疼痛,诅咒,黑夜”的日子(马太25:46;约翰14:3)。至于背道和不义者,将接受“投入火湖”的惩罚。 就教义观察,基督徒憧憬的天堂,至多是个回避了痛苦的“乐土”,性质是相当 “精神性”与朴素的。这或许反映了奴隶阶级即便脱胎换骨,也“不敢过于奢求”。其次,该教义所尊崇的“殉道”,也不是指圣战中的杀身成仁,而是“迫害致死”。因此,依基督教士的诠释,它基本上是个平和的运动。基督教虽然派生于犹太教,发展过程中却消除了犹太教义的刚烈情绪,放弃了与罗马政权的尖锐对立,最终取得了“权柄”的认同,形成为世界第一大教。如今大家不论接受与否,应当承认它的策略是老成圆融的。 伊斯兰教的现世与来世观 依照上述不同教派的虔诚信仰,无论《旧约》、《新约》、《古兰经》,都是出自“上帝的话语”。然而根据学术探讨,《旧约》明显是部犹太民族公元前上千年的历史故事、传说,经过梳理、筛选,汇编而成的经书。《新约》则是耶稣逝世后,其弟子及信徒根据追忆和迎合时代需要而编篡的著作。至于《古兰经》,穆罕默德虽自称文盲,但相对而言,其个人的思想成分,在这本伊斯兰教的经书里体现得最多。过去,德国某评论家曾发表过一句名言,即“《新约》不能告诉我们到底耶稣的思想为何,但至少说明基督徒认为耶稣的思想为何。”就《古兰经》而言,我们却不需任何旁证,只消略加翻阅,便能发现穆罕默德的个性与意图不时跃然纸上。因此,也是一本最易考证和解读的经书。 本文所涉的三大宗教虽然信奉的是同一个上帝(亦称神、真主、安拉),其形象在三本经书里却各自不同。《旧约》里,上帝对犹太人的态度既钟爱,又严厉;对乱世、叛道者,以及犹太人的敌人,更是极尽残暴之能事(如诺亚方舟、出埃及记的叙述)。《新约》中,上帝已“转化”为一个对世人充满了爱的大救星;他为了指点迷津,特地派遣自己的儿子,耶稣来背负、化解人世的苦难。基督徒为了把犹太人的民族宗教普及化为世界性宗教,《旧约》中繁琐、苛刻的教规(如割礼),也在《新约》中作了相应的简化与修改。然而到了公元七世纪的阿拉伯半岛,无论是犹太人的民族宗教,或平和的基督教,均不适于嫁接在这片小部落星罗棋布、地方势力专断割据,战争司空见惯的土地上。彼时彼地,和平的取得只能通过战争,民族、思想的统一必须采用军事手段。于是乎,穆罕默德在参考、融合犹、基两教教义的基础上,创建了一套自称为“中庸”的伊斯兰教教义。据笔者的分析,他的“中庸思想”应当解读为,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上帝个性的“中间形态”:即上帝(真主)既不是那么“雷霆万钧的残暴”,也不是那么“无所作为的平和”,而是,着眼于解除伊斯兰教徒所承受的压迫、清除伊斯兰道路上的一切障碍,同时还具体规定,必须以信仰、圣战和殉道,作为通往天国的必要“付出”(《古兰经》61:10-12;4:74;9:111)。此外,穆罕默德所理解的真主,是个既能在今世保障伊斯兰教徒消灭敌人、取得胜利;到了末世,又能通过睿智与审判,让信道者步入天国,将不信道者投入火狱。前文述及犹太人的努力是为现世的回报;而伊斯兰教徒,不只认为现世的斗争可丰收,可战无不胜,来世也有厚报。 值得顺便一提的是,若是拿《古兰经》的天国与《新约》的天国作一对比,基督徒的天国顿然显得“清汤挂面”。因为,《古兰经》里的天国,是一片下临诸河的乐土,“有水河,水质不腐;有乳河,乳味不变;有酒河,饮者称快;有蜜河,蜜质纯洁;他们在乐园中,有各种水果,可以享受;还有从他们的主发出的赦宥”(17:15);有“僮仆轮流着服侍他们”(52:24);他们“在珠宝镶成的床榻上,彼此相对地靠在上面。长生不老的僮仆,轮流着服待他们,捧着盏和壶,与满杯的醴泉;他们不因那醴泉而头痛,也不酩酊。他们有自己所选择的水果,和自己所爱好的鸟肉。还有白皙的、美目的妻子,好象藏在蚌壳里的珍珠一样。那是为了报酬他们的善行。他们在乐园里,听不到恶言和谎话,但听到说:祝你们平安!祝你们平安!”(56:15-26)。如此这般,基督教在天国里的“精神升华”转变成伊斯兰教的“精神与物质升华”;奴隶阶级的卑微愿望,跃升为帝王般的最高享受。 言及此,必须要指出的是,基督教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中古时期为参加圣战而不惜殉道的狂热。究竟,这是由原有的“朴素的殉道精神”自然延伸出来的浪漫行为;还是教会鼓舞战争时对圣经的刻意曲解;还是受到伊斯兰教教义的影响,似乎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其次,穆罕默德从不作强迫入教的主张。他所厌恶的,首先是那些对伊斯兰教有所抵触的行为,也因此一向把排除外来的思想歧视、武力压迫当作第一要务。此外,不能否认的是,殉道思想的确是伊斯兰教的重要属性。它的特殊表现在于视死如归。战死、殉道,绝不是无谓的牺牲,而是步入天国的捷径。由社会学的角度看来,改变这种殉道精神的途径似乎只有三个:一是促进伊斯兰教世界的社会发展,让人文科学、启蒙运动在彼处自然生根发芽;一是彻底消灭伊斯兰教,永远用暴力手段来支撑“我的神大于你的神”;再不,就是停止对其压迫,避免招惹殉道者的袭击。 说明:本文的“基督教”系指基督宗教的所有主要教派。《新约》引用的是“和合本”。《古兰经》引用“马坚本”http://www.irib.ir/worldservice/chinese/quran/quran.htm。 20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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