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讀書壹向隨意,毫無系統,壹般是逮到什麼書讀什麼書,很少有特意去找某本書
讀的情況。我讀書其實只有壹個標準,那就是讀得下去,如果讀不下去,我是決不會
去硬著頭皮讀的,不管它是名著還是經典。覺得自己的這種讀書方式,極似陶淵明筆
下的五柳先生,大概這樣的人,也是容易被洗腦的人吧。
拿到甘地自傳《甘地》,起初以為自己會讀不下去,沒想到讀了幾頁之後就被吸引住
了。吸引我的,是自傳的平易,文字的平易以及由此而顯現出來的甘地的個性的平易。
首先打動我的,是他的平凡。
的確,甘地本來是個極平凡的人,決不是個天生的政治家,他天生的能力與才具決不
會超過普通人。他從小羞怯膽小,怕黑,怕蛇,在學校裏,除了是個遵守校規的模範
以外,沒有表現出任何超越常人的地方。後來在英國留學時,有壹次他應邀在壹次聚
會上講話,他居然對著講稿開不了口,冷場了好半天,最後不得不由別人替他把講稿
念完。學成回國後,他在孟買開了個律師事務所,經手的第壹樁案子,在法庭上,輪
到他為當事人辯護時,他竟然站在那裏壹句話也說不出來,這壹次沒人替他念講稿了,
最後他不得不丟下當事人狼狽地逃離法庭,律師事務所也因此關門。
沒錯,這就是甘地,壹個在羞怯得眾人面前張口結舌說不出話的人,最後成了偉大的
政治家,印度的聖雄。
甘地的偉大,不在他的天賦,而在他對真理,對上帝的不懈的追求,在於他追求真理
的道路上最大限度的知行合壹,言行壹致。
為了從裏到外潔凈自己,甘地終身實行嚴格的素食主義,只食用蔬菜水果,壹生大部
分的時間裏連牛奶,雞蛋甚至豆類都不沾。中年以後還開始禁欲,盡管他承認這對他
很難。
甘地把自己整個身心都獻給了印度人民,並且始終把自己當成人民中的普通壹員,即
使在他成為全國知名的聖雄以後,為了了解民情,乘火車時,他還堅持乘坐三等車旅
行,這裏面有很多故事。
有壹次,他要趕赴某地參加壹個政治集會,去火車站購買三等車票,售票窗口外,人
群擁擠,根本沒人排隊,誰力氣大誰擠到前面先買(很熟悉的場景哦),甘地是最後
壹個買到車票的人。進到站內,發現人太多,他根本就沒法上車。最後,他給了別人
壹點錢,讓人托著從車窗口爬了進去(也是很熟悉的場景哦,讓人想到中國春運期間
的火車站)。上了車以後,根本沒有座位,他只能站在別人的臥鋪旁邊,乘臥鋪的人
嫌他站在旁邊礙事,對他出言不遜,他也只是好言解釋。他這樣站了好幾個小時,直
到有人跟他聊天,好奇地問他姓名,才知道他就是聞名全國的聖雄甘地,趕緊給他讓
座,向他道歉。還有壹次,他和妻子壹起乘三等車旅行,因為三等車沒地方洗澡,當
車停靠某站時,他和妻子下車去沖洗,有二等車的乘客認出了他,請他上二等車去洗
澡(火車上還有地方洗澡,俺還是第壹次聽說,大約是因為印度太炎熱的緣故),他
不去,他認為自己買的是三等車票,不能享用二等車的洗澡間。在對方的堅持下,他
不得不讓妻子去二等車廂去洗了澡,對此,他非常內疚,認為這是他對妻子的偏愛超
過了對真理的追求。讀《甘地》,真正讓我感動的地方正是這些平凡的小事,而不是
他領導的宏大事業。
這就是甘地,壹個遠離了偽善,矯情,庸俗的真正的聖人,壹個值得印度人民引以為
驕傲的聖雄,就連愛因斯坦也感嘆:後世的人們,大概很難相信會有這樣壹個有血有
淚的人曾在這地球上走過。
讀甘地,也讓我對他領導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有了更多了解,我個人理解,他的非暴
力不合作運動的精髓有二:
第壹,不合作運動抵抗的只是制度,而不是任何壹個個人,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人,從
總督到不可接觸者,都是上帝的子民,都應該受到應有的尊重。如果官員犯法,自應
有法律制裁,但不是他抵抗運動的對象。甘地在政治上從來不與任何個人為難,並且
與許多官員甚至總督都是好朋友,如果有什麼政治活動,也壹定先向負責的官員通報。
這個宗旨,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抵抗運動的阻力。
第二,是絕對的非暴力,只要有暴力的苗頭出現,甘地會不惜以立即停止進行中的抵
抗運動來阻止暴力。其實,非暴力就是合法,非暴力不合作也就可稱為合法的不合作,
其中合法是絕對的,不合作是相對的,即使法律不合理,也不得違背法律。有段時間,
官方下令,在某段時間內他不得去旁遮普,他就老老實實地不去,壹直等到規定的期
限過了才去。有時即使莫須有的罪名,甘地也接受下來,他的名言是:“為了不浪費
法庭的時間,我承認我有罪。”後來臺灣李敖在被判刑是也引用過這句名言。
甘地的政治理念深合我心,尤其是他的合法的不合作理念。當我們把建立民主法治的
社會作為我們的政治訴求時,我們所追求的,是法制的精神,任何的違法活動都從根
本上違背了這種法制的精神。在合法的前提下,我們抗爭的方式依然有很多,比如不
入黨,不入團,退黨,退團,不參加政治學習,不學三代表,不看《人民日報》,不
看《新聞聯播》,提名自己的人大代表等等,都是合法的抗爭方式。如果我們的人民
連這些都做不到,而去指望他們為了民主自由去非法抗爭,去坐牢,豈不更是天方夜
譚?
二00五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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