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瑞典民主、台湾民主说起
俞力工
最近,有两件事相当引人注目:一是两位瑞典女部长的急流勇退;一是陈水扁的恋栈不退。先谈谈瑞典。保守党政府组阁不足个把月,两位女部长便相继辞职,一个为了过去10年积欠1千欧元左右的电视税;另一位则是许多年前在家里雇佣保姆而没有依法申报。尽管瑞典是个富裕发达国家,却为了如此微小的差错结束两个部长的政治生命,这与海峡两岸动辄上亿元的诸多贪腐事件相较,实在是令人感到纳闷,不可思议究竟在哪一边?!
欧洲联盟一些主要国家的政治清廉有目共睹。许多人把该现象归功于民主自由,笔者却认为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综观全球政治清廉榜,单单华夏文化地区,早有新加坡、香港排行于前15名之内,说明政党政治、民主选举绝非求得“清廉”的必备条件。较不为人留意的是,该两地一向实施严格的文官选拔与培训制度。再加上优厚薪俸相佐,使得公职人员既能回避贪腐引诱,又能全力以赴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所谓选贤与能,在此两地可说是得到充分的发挥,由此让人联想到专制的中国古代,只要是政治清明,也一样可以打造盛世局面。香港回归之后,其文官选拔制度一度受到干扰,使得社会发展停滞不前,最终也不得不在其固有体制面前低头。该事实显示,清廉政治并非欧洲社会所专美,同时也反映出两岸当局政治艺术的贫困与无助。按理,既然新、港有此杰出体制与英才,就应当礼贤下士、三顾茅庐、让贤与能。这次让香港陈冯富珍女士走出去、担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职务,算是一个难能可贵的突破。然而从国家需要出发,更迫切的是引进人才、改良体质。
欧洲的清廉政治除了上述考核制度之外,还存在着广泛的学术界、舆论界与政党间的监督,而其关键不在于数年一度的投票,也不在于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各社团的人民代表系由基层开始,逐步选拔至国家最高立法、司法、行政机构。一旦其代表涉入贪赃枉法事件,多会感受到由下而上的压力,因而不得不引咎辞职。与其他社会相较,欧洲最为独特之处也刚好是广泛的民众参与,即无论是住宅区、所属工会或职业社团,均有频繁的政治活动与社团生活。这种团体性并非外界强加的结果,而是数千年群众运动、阶级斗争、教会活动、同业公会、工会、兵团、政党所培养出来的集体意识与协作习惯。换言之,由于欧洲人始终处于集体讨价还价的状况,出于切身的需要,必须走出家庭、透过社团来争取更大的利益。至于不具有这种政治文化背景的地区,基本上除了个人之外就惟有家庭可作屏障。从最近台湾百万红衫军上街游行示威看来,表面上声势浩大、空前绝后,实际上却是一个个的个人面对一个顽固的统治机器,因之“曲终人散”,政府依旧。
就整个华夏文化圈加以观察,始终不存在任何可与欧洲相比拟的阶级政党。华夏文化圈大多政党成员多为追求仕途的知识分子,或为填补上级指派名额而入党。甚至连工会也都几无例外地沦为民主摆设,结社花瓶。在此情况下,尽管政府时有更迭、阁员频频走马换将,政党的最大存在意义多在如何巩固政权或求得胜选,而不是提出一套系统的施政方针。
近年来,时有论客把台湾的民主政治当作华夏文化圈应当众相仿效的楷模,甚至于,即便已明确发现此体制的千疮百孔,仍然以“民主课程”、“自由典范”来为其鼓与舞。以笔者之见,数百年来全球的民主进程,多先从实现“民有”与“民享”着手,而后才致力于 “民治”机制的建构。先顺利求得“民治”、而后顾及“民有”与“民享”的国家则凤毛麟角。台湾与所有其他小龙、小虎一样,均系按“先经济、后民主”轨道迈进。于是乎,展现于我们眼前的有两种不同结果:一是新加坡式清廉政治基础上的经济发展,以及,尚有待促进的民治建构;一是台湾式的与贪腐并行的经济发展,以及目前所面对的克服贪腐和完善民主机制的双重任务。台湾此次红衫军运动的最大成就,在于把人民、媒体的监督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虽然不一定就此步入清廉国家之林,但只要检举贪腐成为民众习惯,多少会杜绝公职人员 的贪腐冲动,同时也给对岸造成压力。至于民主、民治方面,则可能由于上文述及的缺少欧洲社会的政治文化背景,而停滞不前。
按照欧洲的选举模式,一般选民的投票行为多受政党、政见、候选人风范所影响。出于团队精神,党员多数支持自己的党;其次才考虑什么政党提出的内政、外交政策较符合自己的利益与理想,最后则轮到检验候选人的亲和力与能力。近年来,民意调查结果逐步发展为政党见风转舵的凭据,因此出现各党派政见趋同的现象。由于党与党之间的区别益加模糊,由是一方面难以预测哪个政党取得明显优势;另一方面候选人的个人风范反倒攀居重要地位。美国的政治文化虽受欧洲影响,但显著的区别在于美国的政党缺少阶级属性;同时两大政党的党员人数在总人口中仅占毫无代表性的极小比率;党员的“组织生活”基本不存在,有限的聚会也以社交为主要目的。在候选人处处巴结民意、迎合民意的情况下,候选人的“次要个性”(如相貌、仪态、知名度、曝光率)便往往成为赢得选票与否的决定因素。基于此,美国必须动辄调动数十亿的活动费用,提高候选人的知名度与曝光率。长此以往,其内政、外交政策必然受到金钱力量的左右。台湾的文化、社会背景离欧洲更远。政党纯粹是个为竞选而发动的助选机器。囿于台湾的特殊政治环境,每逢选举,所有政见、政纲浓缩为一个“分与合”问题(即一般所谓的统、独问题);所有的公共场所也蜕变为候选人献技的卡拉OK。选期之间唯一的变化是,时而“个人魅力”成为首要参考因素;时而“分与合”提升为主要坐标。至于民间疾苦、失业、医疗、退休金、教育、劳工保障、妇女权益、育幼、残障、环保等等,一向都是临时性搭配道具。换言之,台湾从欧洲社会嫁接过来的不过是个民主程序与硬体设备,完全缺少实质内容。这样的“民主实验”是否可成为华夏文化圈的楷模?是否可以从失败中求得更新与改进?是否能够把西方的集体意志、团队精神、政治伦理变成我们的习惯?我不敢说,也不想说。唯一能说的是,一条大家较为熟悉、安全、低成本的捷径是:先实现选贤与能、清廉政治与“民有、民享”;其后当人民真正产生团队需要与集体伦理时,再推展某种适应国情的民主体制。或许,届时在贤能治国、国泰民安、自由自在的情况下,即便一个政党的存在都是多余和祸患。20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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