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安倍的修宪、爱国教育与日美联盟
去年9月6日,笔者曾预言安倍担任首相后将不会改变小泉所推动的基本政策。果不其然,1月26日安倍的施政报告已具体提及,将致力于修改1947年的和平宪法,加强年轻人的爱国教育,加强日美联盟。
根据日本1947年和平宪法第九条,日本不得诉诸武力或以武力手段解决国际纷争,不得保有军队。其后,日本却在美国默许下,以组建自卫队来回避宪法规定。非但如此,近年来军事开支、常规军备甚至远远超过中国。
就日本的官方态度,修改和平宪法的目的在于“恢复正常国家地位”,同时将为国际安全承担更多责任。笔者则再三指出, 2005年“美、日联合声明”把海峡两岸的和平看成是“美、日两国的共同战略目标”,无形中约束了中国的领土管辖权。众所周知,1990年以来,试图改变一国两府现状、制造紧张局势的一方是台北政府。若第三国有意促成东亚地区的和平局面,理当规劝台北政府约束其挑衅行为,而不是在第三国之间,一再透过什么声明或条约,向挑衅方做出安全保证。鉴于此,以修改和平宪法方式来提高日本的“正常国家”地位,增加日本对中国内政的干预,不啻是加促台海的紧张局势,同时也是将中国矮化为一个领土主权受人支配的“不正常国家”。
就爱国教育方面,笔者也曾指出,德国战败后与日本的最大区别即在于长期进行反法西斯教育而非爱国教育。德国之再三为其侵略行为以及对犹太人的迫害表示歉意,出发点不仅仅是改善其国际形象,更重要的是,设法透过一切机会向年轻人进行反法西斯教育。反观日本,所谓“道歉”,不过是对外的敷衍。每当受到压力,便假惺惺指出,“日本政府曾于某年某日已做过道歉声明”。更为恶劣的是,为了粉饰其侵略罪行,一方面修改其教科书向年轻人表明自己对战争罪责的无辜;一方面借领土纠纷、参拜靖国社等事件所制造的紧张气氛,来说服日本老百姓修改和平宪法为军事行动开启方便之门的迫切性。最近其右派文化界甚至扬言,一年之内将要拍制7部纪录片以洗刷南京大屠杀的罪行。凡此种种,笔者认为北京当局有必要重温《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二、五十三及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即中国完全不需经过安理会的重新授权,可以采取区域性办法,对“再施侵略政策的敌国”(按:此处“敌国”系指日本与德国),采取防备此侵略政策的一切办法。或至少,应当据此条款,向包括俄罗斯、朝/韩等有关国家,进行适当的磋商。有趣的是,布什政府口口声声“先发制人”,却忽略了,依据《联合国宪章》,唯一的“先发制人”合法行动,只能是常任理事国对付德国与日本的防备性军事行动。
就日本的处境而言,虽然有着不具备战略纵深地和核战承受力的特点,但只要在核大国的庇护下,仍然能够像英国那样,发挥远远超过本身能力的巨大作用;也或许会像台北政府那样,把核大国的任何不着边际的承诺当作吃了熊心豹胆而肆无忌惮起来。鉴于此,当下的事态发展无论如何对中国是个响亮的警钟,今后与其一厢情愿地站边,不如留有余地游刃于两霸之间,从而让站起来的中国人像个人。2007/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