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色列的黎巴嫩战争调查报告谈起
两天前,由以色列最高法院前法官(Winograd)所领导的调查委员会提出了一份初步调查报告。其中,严厉指责总理(Olmert)、国防部长(Peretz)与参谋总长(Halutz),去年中旬对黎巴嫩发动的战争体现出对付恐怖分子毫无经验和准备,同时,整个战争过程中,也显示战略目标的不明确…。由于参谋总长早已辞职,目前所有压力当由总理与国防长承担。该报告出笼后,直接结果便是引起民众的示威游行,而更加难堪的是,政府内部,尤其是现任外长频频催促总理引咎辞职。
其实,去年的统率将领为空军总司令,主要的作战手段是对真主党所控制的南部地区狂轰滥炸。从停火前72小时以色列空军大量投掷集束弹(布雷)的举止看来,其战争目标根本就不是“定点消灭”恐怖分子,而是对民用设施与无辜百姓进行赤裸裸的破坏与杀害。当然,为掩饰这种说不出口的“战略目标”,以色列军事当局又装模作样地出动了一些地面部队。也就由于地面部队越入黎境后,缺少具体作战任务,随后对领导当局提出严重抗议。
以色列对黎巴嫩发动战争是否有何法理、道德依据?似乎不是调查委员会所关心的问题。大规模轰炸手段究竟是否属于不对称反应?也非其注目焦点。对民用设施与平民的破坏与杀害是否构成战争罪?更不属于其调查范围。奇妙的是,该委员会置这些重大问题不顾,反倒去追究一个根本不曾存在也不可能完成的目标,即发动一个庞大的国家作战机器去消灭四下乱窜的恐怖分子。显然,该调查委员会的“战略目标”不在于调查事实真相,而是替国内派系斗争添加弹药。
该事件不由让人联想到美国众、参两院最近所通过的决议,即要求政府设定明年由伊拉克撤军的具体时间,否则将大幅裁减军事预算。该两院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伊拉克乱局无法控制。其次是美军的牺牲与军事负担必须压缩至一定范围。至于布什发动战争是否违反国际法?“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指控是否一片谎言?伊拉克民用设施的大规模破坏,数十万条生命的无辜牺牲,广大民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的不得保障是否构成战争罪?让数十个国家承担参与“维和、重建”工作是否拖人下水、劳民伤财?根本不属参、众两院的议题范围。
1990年冷战结束以来,类似的荒唐事情实在不胜枚举。以下,不妨列举几个明显的例子:只要以色列停止攻击,就自然化解以、黎间的冲突。因此派遣两万维和部队根本就是多余;明明就是美国一手造成的伊拉克乱局,却要发动这个、那个国际会议,去鼓动与会国进行认捐;明明是美国堂而皇之地煽风点火、挑拨离间,造成肢解南斯拉夫的大悲剧,却要劳驾欧盟处理善后;对南斯拉夫进行了78天的全面轰炸之后,虽有安理会明文决议,承认南斯拉夫对科索沃的领土主权,如今却又派遣安理会考察团去为科索沃的独立可行性进行“考察”;911事件后,不由分说地以“阿富汗政府庇护元凶”为借口,非法摧毁一个主权国家、制造混乱,事后却要动员国际社会去火中取栗。如此这般,整个国际社会就像是吃撑的无聊汉子,成天跟着美国后头团团转。2007/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