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专稿:中国死刑制度再度引发关注
全国人大本次会议接近尾声,大陆立法与司法当局开始重新检讨中国的死刑制度,从而将这一长期受到争议的敏感问题再次提到桌面,在中国国内外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上个星期天开始,西方主要媒体的有关报道和评论非常活跃。
死人变活 引出中国司法制度痼疾
据美联社记者2007年3月12日发自北京的报道,上个星期天晚些时候,中国当局表示将减少死刑判决。在相关报道中,许多西方媒体都提到大陆曾经出现的一则案例。
2005年,一名据信在1980年代“被谋杀了的”河南籍妇女突然再现,而被定罪为此案“杀人犯”的一名男子早在16年前就已经遭到处决;警方和司法当局却坚称“‘罪犯’当时承认了‘其杀人的犯罪事实’”。
据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和印度时报(The India Times)3月13日报道,中国司法当局和警方对嫌犯的逼供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实事。此次人大和政协期间,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就此问题和与之紧密相关的死刑制度、死刑复审制度以及其他问题进行了讨论,据称某些提案引起了北京立法当局的高度重视。
司法当局联合新闻发布 引人瞩目
此次关于有限改革中国死刑制度的新闻发布会,引起了中外记者的极大兴趣。
另据英国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和CNN3月13日报道,记者会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国家安全部联合举行。这四个在中国大陆权力显著的司法和保安机构共同谴责了地方当局对嫌犯或犯人进行游街示众的做法,并指出应严格禁止逼供和虐待囚徒的行为。
关于死刑判决,上述四个司法保安机构的联合新闻发布会说,“中国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将逐步减少死刑的数量”;“在可杀可不杀的情况下,则不判死刑,这一点没有例外”。
大陆死刑改革 虽然有限但仍受欢迎
尽管大陆对其死刑制度仅仅做出了某种有限改革的姿态,却仍然值得欢迎。因为此事的确事关重大----无论是对海内海外。
其实,并非只有西方人权团体、政治家和媒体才严重关注中国的死刑制度和与死刑实践相关的问题。就是在中国大陆内部,一些人特别是法律专家早就对这一死刑制度提出过十分尖锐的质疑和挑战。北京大学法律教授贺卫方(He Wei-fang)就是这批专家中的一位,他于2006年所做的一次公开讲演“九大问题拷问中国死刑制度”,披露了大量的“冤假错”死刑案,其对中国死刑制度的全盘否定迅速引起各界人士的密集关注。
曾在哈佛法学院做研究工作的贺认为,“死刑本身就是一部野蛮的刑罚”;“中国死刑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国际化的问题”。他还说,“全国揭露了的死刑误判状况只是冰山一角。无辜者被杀掉的不知有多少,许多完全无辜的人还在牢里蹲着。所以来自人民的声音和来自法学界的声音越来越强烈,要求收回死刑复核权。果然,大陆政府2005年宣布死刑复核权全部上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2007年2月1日,由世界反对死刑联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WCADP)发起的第三届世界废除死刑大会在巴黎召开,其主题之一是“如何在零八奥运之前进一步推动中国在废除死刑问题上作出努力”。
于是,在死刑问题上,大陆当局正处在国内外双重压力之中。看来中国政府的确需要极其认真地研究死刑问题----而且这一次决不应再有含糊与拖延。
对外逃贪官承诺不杀 是故作姿态还是改革先兆?
在大陆,杀人、强奸和毒品走私是死罪;但同时另一些不带有暴力的罪行,如严重偷税漏税和腐败,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这与西方国家的法理观念与司法实践相距甚远,相信不会在短期内得到彻底改变。
然而从去年开始,中国政府却一再宣布不会判处逃亡加拿大的大陆嫌犯赖昌兴和被关押在大陆的“恐怖分子”、具有加拿大和中国双重国籍身份的胡塞因坎·塞利尔(Huseyincan Celil)极刑;而依照常规,他们是完全有可能被处死的。 鉴于中国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藏匿在北美的外逃贪官通常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可能被遣返回大陆受审。引渡条约之所以无法签订,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中国死刑制度和死罪量刑的公正性不被美加相信。
中国政府似应在其死刑制度的改革过程中综合考虑到这一因素,统一立法而不再逐一保证或私下承诺对外逃嫌犯“不判死刑”----因为那样做不但丧失大国风度而且更加暴露出司法不独立。在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顺应世界潮流的死刑制度基础之上,中国当局就有极大的外交发言权,对外逃贪官藏匿国家要求遣返嫌犯,而这对中国重塑形象以及降低腐败度又都有巨大的好处。
积重难返 中国死刑改革步履艰难
中国长期是全世界死刑判决最多的国家。据大赦国际的统计数据,大陆在2005年的死刑判决大约占全世界死刑判决总数的80-90%。而另一些人权团体则认为,中国死刑判决的实际案例远远超过官方公布的数字。一个设在伦敦的特赦组织说,大陆每年都有上万人被处以极刑,不少西方人权团体声称中国政府当局蓄意掩盖死刑判决的真实人数。
此外,反死刑运动者认为,“死刑不是正义。死刑严重违反了人类价值与尊严的基础;没有任何研究证明,死刑能够比其他刑罚更有效地抑制罪恶的发生。”“死刑是在滋长暴力文化,并且经常被滥用来处决无辜人士与异议分子”。这些观念即便是在西方国家(例如美国的一些州)都不可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赞成,当然更难获取北京当局的认同。
西方国家还怀疑中国司法当局的审讯质量和证据的真实性,认为许多罪犯之所以认罪是因为受到逼供所致。而关于这一点,中国政府的改革作为倒是大有空间。中国著名法律专家钱晶晶(Qian,Jing-jing)指出,“根据中国国情”,应该在“保留死刑的基础上限制死刑的使用”,普遍认为,这一观点更可能得到中国大陆当局的采纳。
据信,中国法律中规定可判死刑的罪行多达六十八种,也有专家认为应该从减少死刑罪行的数量开始改革的第一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ed on www.creaders.net: 2007-03-13 23:01:37 http://news.creaders.net/china/newsViewer.php?id=713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