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一
我投错胎了。
他奶奶的,投胎时候我竟然没得选择。
我死的时候是一个王储,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那天夜里,我一不小心,死在了我女人的身上。我到现在都不明白我是怎么死的,都说和女人交欢时男人的抵抗力很低,我终于见识到了。
投胎的时候,我还抱着幻想,一开始我希望来生做一块卫生巾,毕生躺在女人双腿之间。后来一想,这样的生活虽然销魂,但是生命太短。我可不想每隔一天就来阴曹地府转一圈。
所以,我觉得我最好投胎在一个演艺世家,成为一个闪亮耀眼的帅哥。长大后被无数美眉围绕,笑卧花丛,冷看世界。然后当演员得到奥斯卡,在得奖时发表90秒的感言,把我一生操过的美女都感谢一遍,最后加一句:Next time, I will have more names on this list!
不过,可能是因为我上辈子的生活太过幸福写意,我这次投胎的结果非常得滑稽。我甚至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变成了一部手机。
二
手机,也是有生命的。而且许多手机的主人,都知道如何保护这个小生命。
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我被从盒子里取出来,一个年轻的女人对我看了又看,摸了又摸,终于决定把我带回家。
我的女主人很漂亮,非常漂亮。她经常把我挂在胸前上。每当走路时,我就有节奏的在她丰满的胸脯上蹭啊蹭,这让我相当满足。
当然,也有困扰我的时候。她喜欢把我放进一个套子里,这套子是布做的,很厚,很黑暗,无法呼吸。每天这样进进出出,我觉得很不舒服,甚至非常厌恶。而且都好几个月了,她依然不愿意把我脸上的面膜揭下来,都起皱了。
接着就是更加无法忍受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烦人的手机挂坠。她的男朋友是一个窝囊废穷光蛋,没有钱。所以每次的礼物都是手机挂坠,第一次是一个镶嵌她相片的塑料水晶球,第二次是一个粉红色的小猪头,然后又来一个刻着她名字的吊带。这些遭天杀的玩意儿,全部都挂在我的左耳,我感觉身体非常疲惫,严重左倾。
我怒了。
女主人的男朋友是一个更加让人讨厌的货色。他几乎每隔5分钟就要打电话来,逼得我每5分钟就要唱歌一次。每次打来无非就是问女主人在哪里,在干什么。每次打完电话都要女主人隔着电话亲他一次。我发誓,如果我是女人,我一定杀光这样的男人,为世界除害,为环保出力。
然而,如果女主人长时间接不到男朋友的电话,她也会不停地打给他,也问他同样的话,做同样的事情,提同样的要求。人,难道都要这样犯践么?
我更加怒了。
正在我和这些讨厌的事物作斗争的时候,我竟然被劫持了。
那晚,我的女主人把我放在了办公室里,径自出去吃饭了。一个少年悄悄走了进来,把我拿起来,快步出了大楼。
三
少年把我装进了一个盒子里,整整好几天。
终于我重见天日了,他把我取了出来,把我耳边的那些恼人的挂坠一股脑的都扔掉。他把我的旧衣服脱下来,换上了不同颜色的新衣服。
原来他是一个卖水货手机的人。
而我,再次成为了一件商品。
没有繁琐的包装,我得以和一堆同类放在了一块,大家可以畅快的交流。有一个新款的兄弟告诉我:我们手机,寿命很短,一旦过时,就只有被永久关机,在抽屉里等死。
我们经常唱歌,但是唱不唱歌的主动权不在我们。那些客人来买手机时,店主都会让他们试用一下,会找几个铃声放出来听。
所以,有时候我们就是哼哼几个调子,有时候要模仿钢琴声。当然,最有意思的还是唱流行歌曲,什么“两只蝴蝶”,“东北人”,还有那首我最喜欢的“我赚钱啦赚钱啦,我都不知道怎么去花,我左手一个诺基亚右手一个摩托罗拉!”
日子就在这样的欢声笑语中一点一点过去,我在橱窗里,看着外面的风景,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流,看着顾客们和店主争吵。
仿佛,一切就会这样平淡地继续下去。
我再一次失望了,这年冬天,一个穷学生买走了我。
四
学生永远是最难搞的族群。
我的新主人虽然钱不多,但是很会来事儿。天天用我连接电脑下载东西,把USB线对我的屁股插了又插。
被人这样频繁的捅屁股,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当然,最让人受不了的,还是他发短信的频率。简直太高了,高到让我无法忍受的地步。他的拇指在我身上不停的触碰,连我的翻新的衣服都被搞脱了色。
不过,可以阅读他每一条的短信,也是一件好玩的事情。他在追一个女同学,每天至少50条短信,一直到我没电,他把充电器插我屁股上继续发。
渐渐的,我发现,对方回复的短信越来越少了。我的主人对我也越来越不耐烦了,经常拿着我毫无目的地一通狂按,有时候还把我种种的摔在床上。
这天晚上,我收到了对方的一个短信,上面写道:别来烦我了!
我的主人看了看我的屏幕,突然大叫一声,把我重重的摔在地上。我还没有落地就已经知道了下场。
五
我很疼,已经在散架的边缘了。我的脑壳被撞掉了五分之一,衣服也烂了。
我已经没有力气让身体发光了,连声音也无法发出,我废了。
这样的一个我,只有被扔进垃圾桶。
我甚至没有能力让自己死去,我就这样在垃圾桶里等死。
等待,永远是漫长的。等待的人生,会让一个人误解为长寿。
我觉得我已经昏昏睡去,不会再醒。但是这一天清晨,一张大手把我拿了起来。
我微微睁开眼,看着这个人,他黑黝黝的,脸上堆满了胡渣,他的手也很肮脏,看他的穿着,应该是一个外地民工。
这时,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走了过来,说:爸爸,让我看看!
小姑娘把我拿了起来,看了又看。她有一张圆圆的而且红扑扑的脸蛋,一双大眼睛不听得对我眨嘛。她的脸有些脏,但是看上去甚是可爱。
看到她,我突然来了一股劲。我用尽全身的力气,让自己发光。我竟然成功了。
小姑娘惊喜地叫:爸爸你看,亮了,亮了!
接着她随便按了几下我的身体,我犹如呻吟般叫了几声。她更开心了。
她爸爸摸了摸她的头,对她说:拿着吧,里面可能还有游戏呢。
小姑娘乐开了花,拿出一块脏脏的手帕,把我细心的包好,轻轻放进了她那红得都发黑的书包里。
我不知道我还有几天的寿命,但是我一定尽最后一点力气,让这个小姑娘开心。
………….
来世,来世我要做什么呢?
来世,来世我愿意做那个黑不溜秋的民工,带着我可爱的女儿,走遍南北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