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接受马克思主义教育,知道了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鸦片,无神论才是最先进最科学的信仰。多年来对宗教的成见,一直根深蒂固。但是到后来,共产主义的破灭对我的冲击更大。共产主义在上个世纪的暴行所至,可称之为人类灾难之最。不仅由于死于和平时期的迫害和饥荒人数之巨大,更由于彻底摧毁了传统社会所依赖的基本信仰伦理,把人性之恶激发到极致。否定之否定的结果,使我最终皈依基督教,成为基督徒。
可惜由于天生的太多的怀疑精神,对基督教的信仰总是不够虔诚。我绝对相信神的存在也就是超自然力量的存在,但是也绝对怀疑神可以通过某个人间中介和人类沟通。哪怕对圣经的句子,也有所保留。我去过不同的教会,得到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感受,更读过很多关于中世纪教会黑暗的故事,包括十字军远征。因此只相信一点:人类和神的接近,只能像人和真理的接近那样,永远只是一个过程。虽然已经走了几千年那么远,也才不过刚刚开始。
可是对基督教的有一点绝对精神,我没有任何怀疑。非但不怀疑,还心悦诚服地相信。这就是平等。平等的观念几乎不可能从人类自己的意识中间自发产生,她只能被神造。我曾在《梦想平等》一文中说过这样一段话:
——人生来向往自由,但不一定向往平等。这就是人类所有悲剧的根结所在。从跻身贵族,主宰奴隶的欲望,到灭绝他族,扫除异教的残忍,从古到今,人的本质的邪恶总是在制造不平等上显露出来。我必须制伏你,占有你,无论身体,尊严或财产,才得以显现我的存在价值。这是古往今来任何统治者羞于出口的内心信条。只不过说出口来就变成“国家民族的大义”之类神圣言语。平民又怎么样呢?程度上也许好一点,机会不到而已。但从本能上,对乡下人,外省人,肤色较深的人,教育程度较低的人,智商不如自己的人等等的蔑视,都无不显示人的本性的恶的那一面。莎士比亚说过,妒嫉是罪恶的根源。什么是妒嫉?妒嫉恰恰是一个人无法正视他和别人之间的差异,欲“高人一等”而不能罢了。“出人头地”这一中国传统的人生信条的本质是什么?那就是想尽办法,甚至不择手段,让周围的人在仕途上,在名望上,在财产上,或在属于自己名下的女人的质量和数量上,远远不如自己。什么是最有效的手段呢?当然你可以拼命努力地读书做事,那都不如下列手段来得快:倾轧,诋毁,出卖,献媚,收买,贿赂,逐赶,落井下石,等等。总之,人的本能渴望不平等,因为只有分出高低贵贱来,才能显出我高你低,我贵你贱,得到最大的心理满足。但是,这种心理满足的代价是:攻奸恶斗,战争杀戮,种族灭绝……
现在看来,小到家庭暴力,大到世界战争,一切非人道的残忍行为,只不过由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从根本上的藐视,不把那个人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新西兰被通缉的华人凶嫌薛乃印,杀妻抛女,潜意识无非是,“你是属于我的,所以我有权任意处置你”。缅甸军政府向抗议示威的僧侣和民众射出致命的子弹,所支持的根本信念,和纳粹刽子手屠杀犹太人无异,只不过是“你们这些低贱的人该死”。一个简单的反推理,任何一个使用暴力的人,都不会对自己尊敬的或尊重的人下手,除非他精神失常。
世界上所有贪婪腐败的落后制度形成的人性基础,看起来好像是“自私”。继续分析下去,还有更深的一层:“不平等”。为什么?人的自私也有合理的一面,因为凡是人,都有保护和维持自己的本能需要。但是当一个人,不一视同仁地看待另一个人的“自私”,侵犯和剥夺就开始了。而当这个不平等继续下去,解除了另一个人由于受到侵犯而产生的反抗,阶级压迫或群体迫害就变得血淋淋,不断地制造出社会动荡。
假设一个自私的人,意识到别人和我一样也有自私的权利,这种平等意识将带来某种妥协,至少不把对方逼上死路,这就多少能创造一点社会和谐。可惜,人的自我优越的意识,特别是那些得到不寻常机遇的人,比如领袖,财阀,大佬,知识精英,权贵后裔,城里人,受教育较多的,甚至男人(相较于女人多一些体力),都不会自发自觉地产生平等要求。弱势群体才有平等要求,但那只是梦想。上等人一个和蔼的微笑,甚至让一个下等人终身不忘。
如果不带偏见地考察世界各个不同的国家,就一定能够发现,凡是那些社会制度比较公平合理,人和人之间较少歧视,相应国力也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是社会平等意识比较普及的国家。继续查找这种社会意识的来源,就很容易地找到基督教那里去。
基督教对于在神之下的人类的平等,给予其他宗教望尘莫及的彻底解释。在神的眼里看来,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子民,都受到同等的关爱。“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第六章)受神照顾的人无“类”,所有的“类”都是人自己造出来的,并不得到神的认可。一切上帝的子民之间,只有一种关系即“兄弟姐妹”的关系。而中国传统儒教不同,一切皇帝的子民之间,不但有“君臣父子”的关系,还有“男尊女卑”的关系,“上智下愚”的关系。儒教认为,这才是秩序。所以,中国的传统专制意识根深蒂固。
可以这样说,自由民主的理念,来自于平等意识;而平等意识来自于基督教。从这一点来讲,基督教的确将福音带给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