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苹如烈士
《良友》画报上的郑苹如
好不容易,终于等到市中心的小电影院放映《色戒》了。
大约是广告没有做好的缘故,同场看《色戒》的人并不多,总共才三十多人,大部分都是黄皮黑发的老中,零星夹杂几个白人老美。
我来看《色戒》,并不是冲着里面的色情镜头。我这样说,倒不是想表明自己有多么正人君子,与网上的任何色情网站比起来,《色戒》里面那点色情可谓小巫见大巫,不够瞧的。我来看《色戒》,主要是为了里面女主人公王佳芝的原型人物--郑苹如。
关于郑苹如,我曾想专门码个帖子,放在我的乱世女杰系列里面,只是因为资料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开始。现在,借着《色戒》这个切入点,我想我应该就郑苹如说几句了。
郑苹如是当年抗战时期上海滩刺丁案中的主角,她的刺杀对象是当时有良心的中国人人人得而诛之的杀害了无数中国抗日志士的汪伪政府七十六号魔窟特务头目丁默邨。这次刺丁行为从一开始就是由中统领导的有组织的暗杀行动,而不是象电影中描写的从大学生暑期自发的即兴行为开始。作为中统女间谍的郑苹如,其美貌一点也不亚于电影中的王佳芝,而风情应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并曾做过当时极有名的《良友》画报的封面女郎。郑苹如加入刺丁行动是相当自然的,一点也不勉强,就象她哥哥郑海澄加入中国空军,并在1944年的一次对日空战中牺牲一样。被一只钻戒迷住了眼睛,在关键时刻放过汉奸丁默邨这样的事,也绝没有发生在郑苹如身上。当时真实的情形是,刺丁行动决定在一家叫做西伯利亚的皮货店内进行,郑苹如借故把丁默邨领进皮货店时,经验丰富而且狡猾的老牌特务丁默邨发现橱窗外有人向里偷窥,疑心顿生,急忙拿出一叠钞票来对郑苹如说:“你自己慢慢地挑选吧,我先走一步。”接着就象电影中描写的那样快步窜出商店,纵身跃入防弹车,急令司机驾车逃离。外边等待行动的队员没料到丁默邨会来这一手,等到反应过来,拔枪射击,为时已晚,子弹只打在车身上,眼睁睁地看着防弹汽车绝尘而去。锄奸行动失败并不是因为郑苹如,而是因为锄奸队员缺少经验,也是因为丁默邨太狡猾疑心太大。
然而我不能因此就说李安的《色戒》丑化了郑苹如,《色戒》的情节本于张爱玲的小说,而张爱玲的小说是她从胡兰成那里听到郑苹如的故事后根据当时的流言以及自己的想象加工虚构的,所以电影《色戒》有着它自己的内在逻辑,也就是张爱玲小说的逻辑,而不是历史的本来逻辑。而落寞小资,以细腻见长的张爱玲又怎能理解郑苹如的烈士情怀呢?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说郑苹如和王佳芝并不是同一个人,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电影《色戒》与小说《色戒》一样,只是文学,而不是历史,它只是讲述在那个特殊年代里的两个人--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心路历程与情感体验,只不过这个女人是王佳芝,而绝不是郑苹如。电影中的王佳芝是孤独的,母亲过世,父亲又抛弃了她,她心爱的人却又不能正视她的感情,只是为了某种崇高的目的而利用她。王佳芝加入中统的动机中,有着爱情得不到满足的负气的因素。对这样人物而言,温情应该是她最渴望的东西,而易先生待她,色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其中也未尝没有一点温情在着,这对于最缺少温情的王佳芝来说,也许是弥足珍贵的。女性本就是感性的动物,理性的堤防很容易被感情的洪水冲垮,当易先生含情脉脉地把那颗贵重的钻戒戴在她手指上时,理智终于被感情击败,一句“快走”终于脱口而出。最后,易先生在签署处决王佳芝的文件时,并没有多少犹豫,似乎也真实地显示出男性的冷酷理性与战争的铁血逻辑。
其实历史上的郑苹如并非死于丁默邨之手,而是死于妇人之手。丁默邨垂涎她的美艳,并没有打算杀她,但丁默邨的老婆及周佛海的老婆觉得郑苹如太漂亮,留着是个祸害,应该杀之而后快。就象电影里说的,汪伪政权的官职都是由太太们在牌桌上决定的,何况郑苹如的命运呢?于是郑苹如死定了。郑苹如死时,年仅二十三岁。
关于郑苹如之死,高阳的《粉墨春秋》里是这样描写的:
她的态度很从容,下了车一直往前走;走到旷场上站住脚, 仰起头来,但见晴空万里,阳光普照;她的一双眼睛,忽然 流露出痴迷不舍的神情;叹口气说:"这样好的天气,这样 静的地方,白日青天,红颜薄命,就这样一撒手走了,自己 都觉得有点可惜。"林之江很想安慰她几句,但想不出适当 的话,只有把头低了下去。
"之江!"郑苹如用很低,但是可以听得清楚的声音说:"我 们到底有几天相聚之情,现在要同走,还来得及。"
"那是不可能的。"林之江仿佛是要壮自己的胆,突然之间将 短枪拔了出来,"喀嚓"一声以熟练的手法开了"保险",将子 弹上了膛,对准郑苹如的前额。
"之江,你真忍心杀我,那就开枪吧!"她脸上仍然是平静的, "不过我求你不要打我的脸,让我死得好看些。"一面说,一面 一步一步往前走。
林之江大起恐慌,深怕她来夺枪;一步一步往后退,可是郑苹如 只走了两步就站住了。
"这里是要害!"她举起一双十指涂满寇丹,红白相映,分外鲜 艳的左手,抚着她的隆起的左胸说:"请你看准了,一枪打在我 的心脏,让我少受一点儿痛苦。之江,我做鬼都感激你的。"
这时林之江的手已经在发抖了,右手食指,在板机护圈外面,木强不 屈;一颗心七上八下,把握不住,不过九分昏沉之中,还保持着一分 清明,猛然转身,把枪抛了给卫士,一面疾走,一面下令:"开枪!快!"
走不到三五步,身后枪声响起;他站住脚,很吃力地转过身去,只见郑 苹如倒在血泊中抽搐。
但是,郑苹如之死在汪伪特工日方头目影佐帧昭的描绘中,又是另一番景象。我当年读到的影佐的原文现在已经查不到了,大致情形如下。执行那天,怕郑苹如哭闹,林之江他们骗她说是带她上街买衣服,车在闹市区绕了几圈后才开赴刑场。到达刑场以后郑苹如才明白过来,下车后紧抓住车门哭喊着不肯松手,林之江无奈之下才在她后脑勺上开了一枪,一朵间谍之花,终于香消玉陨。
高阳与影佐的描绘,哪个更真实,我不得而知,高阳的文笔固有美化女英雄之嫌,影佐的记载,又岂能没有丑化敌方女间谍的嫌疑?即使影佐的描写是真,也不能稍损郑苹如在我心中的形象,而影佐的描写更表现了汪伪特务视人命为儿戏的残忍与恶劣。
汪伪特务头目丁默邨最后并没能逃脱历史的审判,抗战胜利以后,丁默邨被国民政府逮捕并判处死刑,执行那天,怯懦的丁默邨竟然吓得晕了过去,象死狗一样被人架着上刑场,半路上就被行刑人员击毙了。在这里我也想请那些为汪伪政府辩护的人注意,不说别的,只要看看汪伪政府中的这些货色:周佛海,丁默邨,李士群,吴四宝,林之江,就知道这个政令出不了南京城的汪伪政权是个什么玩意了。
生命的毁灭是让人痛惜的,年轻美丽的生命的毁灭,尤其让人痛惜。尽管我们说,战争让女性走开,但很多时候,尤其当外敌入侵的时候,就是女性也常常身不由己,没有选择的余地。南京大屠杀中死难的女性,她们有选择的余地吗?不做亡国奴,就只有起来反抗,以身许国,又岂能有男女之分?但无论如何,为国捐躯的烈士,是不应该被忘记的。银幕上王佳芝的故事,让更多的人知道了烈士郑苹如,《色戒》的历史功绩,也许正在于此。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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