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邓老板!
作者:谢盛友
你好酒楼的邓老板走了,不写一些文字,我的确无法交待。你好酒楼跟我的感情不同一般,当学生的时候在那里打工,洗碗、跑堂、经理什么都干过。1990年开张,当年我去试工,问:“老板怎么称呼您?” 老板:“我姓邓,邓小平的邓。” “这么巧合?1984年在天安门广场青年学生:小平,你好!而现在德国的你好酒楼老板也姓邓,真好!”
在你好酒楼我流血出汗,天天拼搏,当年年轻力壮,干活不懂得什么叫累。我说过,没有在餐馆洗碗的生涯不是完整的留学生生涯。我也说过,干跑堂,一天做2200马克可以承受,超过2200马克,就很吃力。而当年我们天天超过2200马克,不过,睡一觉,休息一下,再继续干,所以我一直干到当经理的位置。
后来我一定要读书了,只好停止在你好酒楼的工作。不过每年的母亲节和除夕我肯定还去帮助邓老板,因为那是最繁忙的时候。 再后来我就自己开餐馆了,邓老板跟我成了邻居。邓老板邓太太很关心我们,经常给我们送来韭菜或其他特产。我们如果不在家,他们就把礼物放在我家门口,不用留任何纸条,我也知道,礼物是邓老板他们送来的。
邓老板是香港人,来德国之前已经在荷兰经营餐馆十几年,一路艰辛。在欧洲经营中餐馆,都同样遇到同样的困难。超过20年的餐馆,确实不多。我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不能说我们经营餐馆者不用心不努力,我看,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一家餐馆总是一定的客源。这些客源或是由于老板的魅力或是由于大厨的手艺成为常客,但是,由于自然规律,人的年龄的改变,客源也改变,常客走了,客源少了,餐馆老板人也老了,锐气减了,生意也就慢慢地清淡了,餐馆的寿命也就缩短了。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当然,欧洲中餐馆生意难做有很多原因,但是,不是本文要叙述的范围。
邓老板的你好酒楼房租太贵,而且他的房东(购物中心的大老板)为人处事合理合法不合情。
如上文所说,你好酒楼开张10年后风光不再,生意额日益降低,而房东特别苛刻,不但不同意减少房租,而且在合同延期上处处刁难。今年5月底合同满期,房东同意延期,但是不同意邓老板转让。房东说:“要做就是你邓老板自己做,不然合同满期,一切设备清理干净,空房归还。”
房东这样的态度2007年4月已经知会邓老板,无奈中,邓老板决定2008年5月底“提前退休”。邓老板认为房东欺人太甚,2007年6月7月拖欠房东两个月房租,故意想“逼迫”房东上谈判桌,可是房东毕竟是房东,他把邓老板告到法院。
今年2月底邓老板邓太太来我家问我,该怎么办。我建议他们立刻付清房租,不然花冤枉钱更多,比如自己的律师费用、对方的律师费用、法庭诉讼费用,加起来比两个月的房租还要多。
因为两个月的房租已经超过一万欧元,这样的争议值的案子直接送到地方中级法院审判,不经过初级法院辩争这一关。面对这样的案子,法官肯定采用“证书取罪定案”(Urkunde),邓老板的官司必输无疑。也就是说,你邓老板有合同,你肯定必须缴纳房租。法官做这样的判决最轻松,谁也不得罪,众方欢呼,只有邓老板要忍受交钱。
邓老板听了我话,接受了我的建议,通过律师补交房租,要求对方撤回起诉。大家都平安了。
邓老板把房子也卖了,搬家回去荷兰,计划过他们的“退休生活”,谁知在搬家中邓老板心血管发作,去世了。几十年来,一年365天干活的邓老板就这样走了,他是一个好人,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
你好,邓老板!如果你走了,是劳累的一种解脱,我为你庆幸;如果你走了带着遗憾,因为你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我为你哭。
你在里头,我在外头。 我哭,你听见了吗?
写于2008年6月22日, 德国班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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