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捷克的中国人
作者 : 谢盛友
1993年: 他们的确很有钱,很多很多的钱。他们花钱时,绝对不在意多少,只求个痛快,钱花得潇洒。然而,我在捷克“挥金如土”时,其感觉是极端痛苦的。在布拉格的中国人,东北帮和北京帮最有种。他们订有帮规,彼此之间划分区域,各自都有后台。听说北京帮有秘密警察作为自己的安全部队,而东北帮则结合当地的流氓地痞。东北帮搞不过北京帮,东北人只会拦路抢劫,干那些粗重的活。而北京人善于勒索。北京人与捷克人一起狼狈为奸,专门勒索从西方发达国家去的商人,乃至西方国家的驻捷克使馆人员。他们勒索的办法很简单,认定你的汽车号码,让你给你就得给,不满足要求,下次把炸弹放到你的汽 车里。贪生怕死的西方有钱商人或外交官,见到这些亡命徒,都要低头三分。据说,去年东北人和北京人在布拉格大干一场,机枪手榴弹都用上了,死伤无数。
北京帮垄断了捷克所有紧俏商品的市场,比如格戎服在捷克最好卖,则被北京人死死的控制着,谁未经过他们的同意,随便进货或在市场卖格戎服,那只能自认倒霉。有一次一个浙江商人开车到市场卖格戎服,不到十分钟,北京帮就派人来了。问为什么卖格戎服,浙江人说没卖。北京人用石头砸毁他的汽车,并威胁说,下次若再敢,石头不砸汽车,砸你的脑袋。然后将格戎服通通带走,并甩下一叠钱。北京人不干那些小偷小摸的行为,凡事都是做大的。连中国驻捷克使馆官员见到他们,都要低头三分。捷克的警察更是站在北京人那边。“不让卖货?那不是很好吗!捷克没有法律惩罚禁止卖货的人。再说,谁不让你卖货?那是你自己说的。我们警察管不着!”
到目前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在捷克的华人至少有三万人。中国人到捷克,无非有两个目的:在捷克投资组织公司当股东,以取得正式居留权,以便将来可以自由进出大陆;在捷克联络“蛇头”,安排偷渡到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西方国家。而有些人开设的所谓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人蛇”公司,老板就是最大的“ 蛇头” ,专门从事人口贩卖生意。
在捷克,只要有5000美元(最多5个股东),就可以注册开设一家有限公司。两年前只需缴付200美元的律师费,而后来必须付2000美元的律师费。至于警察局的手续费,是无底洞的,看他高兴收多少就收多少。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后,可获居留权。但是,在布拉格的中国人的处境并不好,前不久布拉格警察局做出规定,对在捷克的外国人开设的有限公司(尤其是中国人的有限公司)作彻底的检查,不合格的公司,给予取消。很多人都知道,捷克90%以上的华人有限公司,是专为居留而开设的,公司实际上没什么运转。布拉格警察开始清查华人的有限公司,首先检查华人的身份证,有身份证者再检查他的居留证。既没有身份证而又没有居留的华人,面临的命运是,限制多少天内离境。有身份证和居留的华人的命运也不佳,警察还要检查他们的营业执照,甚至进货单或税单。警察局一旦确定,某华人有限公司半年以上是“空转”的,那么该股东的命运与“黑人”相同,也是被限期多少天内离境,警察局将在其身份证、居留证和营业执照上盖上“注销”两个字。“黑人”一旦被警察抓住,将被送到监狱,然后遣送出境。
笔者认识的一个中国人,已经在捷克生活过六年多,他也开设有限公司,但几年来只从大陆进过两个集装箱,面对警察对华人的检查,他害怕得只好东躲西藏,简直不敢回家睡觉,生怕被警察发现变成“黑人”,而被遣送离境。有些大胆的中国人,就在捷克“黑”着,接受警察局官员肆意的搜查和敲诈。有些华人上街购物,竟被警察敲诈了好几次,不给钱,就在你的护照上盖一个黑章,限你多少天内离境。花钱消灾,只好忍痛被宰。那些家中仍有少量货物的华人,只好悄悄地拿着货物到自由市场上低价出手,就象做贼一样。
早就听说,布拉格的赌场是黑社会的据点,但我们这些不怕死的人还是决定进去,一饱眼福。卡西诺的门口有安全人员站岗,进去的人必须接受象上飞机时的安全检查,通过监控器,确认无携带武器或危险物品者,才能够进入赌场。入场券是十五美元,里面的饮料很贵,一杯啤酒五美元。服务小姐个个都长得很漂亮,当中有一个是中国人,十八岁来自中国东北,她不会捷克语,但懂几句英语。不敢与她多聊天,不然保安人员会上来,我倒霉,她往后的日子一定不好过。
我们中国人,也真会赌。在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阳光和雨水,哪里就有人;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卡西诺;哪里有卡西诺,哪里就有中国人。在布拉格的卡西诺,有很多中国小姐在作服务工作,哪怕是捷克的工作人员,他们也会用汉语与你打招呼。进来时,他们会用中文跟你说,“欢迎光临!”“祝您好运!”走时,他们会用中文告别,“再见!”“欢迎再来!”光从卡西诺工作人员的汉语程度,就足以看出,中国人的赌瘾,也足以说明,卡西诺的老板经营有方。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同胞给赌场丢了多少捷克克郎、或美元、或马克、或人民币。
王民以前是吉林大学的一个讲师,八九年底跟着出国潮,“抛妻弃子”到布拉格闯天下。靠他的聪明和才智,在布拉格果真发达了。开了一家贸易公司,自命总裁,人们都称他“王总”。“王总”在布拉格既做货的贸易,也做人的贸易,而且生意越做越火红。他在布拉格有房子,有BMW,也有女朋友。他的第一任女朋友是一位十八岁布拉格姑娘,专门为他管理房产。第二任女朋友是从北京来的“李姐”。 “李姐”原是北京某单位的科科长,其丈夫在国内。“李姐”到布拉格后,“王总”聘用她任助理,工作很卖命。“王总”还有一个蒙古小姐,是他的第三任女朋友。“王总”有三个女人,各自分工管理房产,管理业务和管理家务,天下男人哪有象“王总”这样有福气的?谁会料到,去年“王总”回北京“背货”(取货)时,三位女友互相勾结,带走“王总”的所有存款和财产,逃之夭夭。等到“ 王总” 返回布拉格时,他叫天不灵,叫地不应。
写于 1993年4月 , 修改于2008年7月26日 , 德国班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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