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的脚被踩了
作者:谢盛友
十年前,在上海的妹夫骑自行车不慎,在马路上撞倒一位老太婆,劳累加慌忙中的妹夫果断叫出租车送老太婆到医院检查。结果:轻伤,费用两千多人民币。在医院医生诊断的结果上,妹夫要求老太婆签字:本次由于骑车撞伤的检查费用和医疗费用已经全部付清。
十年前阅报获知,在哈尔滨市一位老太婆被撞倒,肇事者逃脱,一位中年男子看到,扶起老太婆,送进医院,老太婆咬住:这位中年男子就是肇事者。后来官司打到法院,结果如何,笔者不知道。
六个月前,从朋友那里知道,他前妻在广州黄华路中风昏倒在马路旁边,行者如流,竟然没有人理睬,其前妻昏迷四个小时后醒来,用自己的手机打电话叫救护车。现在人还躺在医院,中风残疾,卧床不起。
想起一个时髦用语:公民意识教育。公民意识是什么?简单地讲,公民意识就是公民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主人地位,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行动中去。
公民意识是什么?简单地讲,公民意识就是你的脚被踩了,听到对方说对不起,你饶恕了他;若对方没有说对不起,你跟他论理。 公民意识是什么?简单地讲,公民意识就是你看到马路旁边别人的脚被踩了,踩者没有说对不起,你帮被踩者与踩者论理。
十六年前,妻子于周末晚上十二点钟从外地开车回来,快到家的时候,在一座桥的地方必须往左拐弯,才能进入我们居住的这条小马路。天黑、下雨、路滑,妻子拐弯时的弧度不够大,于是出了一点小事故。她的车正撞到人行道的栏杆上,不巧,这栏杆还系着一个交通标志,妻子的车把交通标志撞斜了。在拐弯的地方,正好也是一个斜坡,妻子费了很大的功夫,才能把车子倒退出来。交通标志碰坏了,妻子的车子左轮上方也有些损坏。妻子把车子停好后,又去肇事地点停留了一会儿,她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在那里站着,没有人过来。于是,妻子想,这么晚了,天又黑,先回家睡觉吧,反正这么一点小事故,也不妨碍别人的交通,明天早上再去警察局,跟交通警察汇报事故的实况。 妻子回家不到一个小时,警察就来敲门了。警察来了,当然也把我弄醒了。警察说,妻子不及时给警察报案,而是邻居给警察打了电话,警察才获知这个小事故已经发生了。警察认为,妻子的这种做法,是想逃避事故责任。警察把妻子的驾驶执照号码、护照号码、车证资料等都抄了下来。妻子当然要接受违反交通法的惩罚。 这件事要是发生在国内,我肯定破口大骂:那邻居吃饱饭撑着,多管闲事。 然而,警察走后,我久久不能入睡,我在想,德国人的公民意识真高。这样的国家怎么能不发达呢?
至少我个人认为,我们中国人很喜欢管别人的闲事。看见朋友就问:“你吃饭了没有?”如果回答“还没吃!”就接着问:“什么时候做饭?做什么菜?吃得好不好?”其实,这就是中国文化,蛮有人情味的。 国内隔壁邻居老关心我家亲戚的女儿:“姑娘多大了?有男朋友了没有?”“还没有!”“那什么时候有?”“有了!”“那什么时候结婚?”“结婚了!”“那什么时候生小孩?”...... 害得我亲戚的女儿没脸回家过年。 其实,这就是中国文化,蛮有人情味的。
我们中国人的公民意识:管闲事。 西方德国人的公民意识:勤管事。
写于2008年8月25日,德国班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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