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nography (德文:Pornografie)色情是指以引起性兴奋为目的,而展示或描述人类身体或人类性行为的一种表现。它与情色的概念类似,但仍有区别,很难区别。
色情不是文学,因为色情只是一种“秀秀”(show),比如饭岛爱,不是文学。
通常反对色情的力量来自两个方面:保守主义的宗教界及女性主义者。宗教界保守人士认为色情是不道德的,“性”只为夫妻而设,色情更常导致社会中不道德行为的增加。基于女性主义而批评色情者普遍认为色情是对其题材的贬低,并且是以男人为中心进而物化女性的例证。 长久以来,色情与性犯罪被人们相题并论。不过,这种观点已受到当代西方学术界怀疑。新观点认为,色情不但不会带来更多的性罪行,相反由于它有助宣泄性抑压,所以有助减低实际罪行的发生。举例说,日本的色情影像制品很多,然而,日本却有着较低的性犯罪通报比例。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将色情业规范化,亦未见明显的负面效果。然而,亦有人持相反的意见,如指日本性犯罪通报的低比例不在于发生的事件较少,而因为当地的受害者较少报案。
Erotica( 德文:Erotik)情色是具有性意味的描绘,跟色情的主要差异在于情色未必是以引起官能刺激为目的,有时是以性来表达一些概念(如哲学、艺术的概念),或借助描写与性相关的内容反映社会等,色情则以刺激受众的性欲为主要目的,但两者的界线往往很模糊。
情色往往被认为是文学,因为情色不只是一种“秀秀”(show),而是一种表达。
民主有很多含义,比如自由、人权、平等、容忍,我觉得容忍是民主精神的根本。容忍反对意见,容忍反对派存在,容忍人的欲望的生存和发展,尤其是人的最原始最根本的欲望。
专制独裁社会是不允许色情和娼妓存在的,因为独裁政府希望把人的任何欲望,包括人的最原始最根本的欲望压制到最低点,这样独裁者才容易控制社会,比如希特勒时代,娼妓色情是被禁止的。
现代社会,各国对娼妓都有一定的管理规范。
1959年英国国会通过街头犯罪法,禁止“以妓为常业者”在街头或公共场所招揽顾客。 在1972年之前,加拿大警方可以在如下情形下逮捕妓女:(1).被发现以妓为常业(a "common prostitute" or "night walker"),(2).在公共场所逗留,而且(3)不能好好表现(give a good account)。1972年加拿大国会修法时,上述情况不但未改善,修改后的控制更加严格。 法国长久以来就接受娼妓制度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登记制度也实行很多年。巴黎一地的妓院估计也有二百所。 荷兰姆斯特丹法规中规定,娼妓只能在某些特定区内活动,而招客行为则在任何地点情形下皆不合法,即使在色情特定区內。 瑞典人民认为,只要是二个成年人基于彼此合意的性行为,即使涉及有对价的交易,也不应被禁止。因此,瑞典刑法內並不惩罚嫖客,但是娼妓在公共场所干扰公共秩序或违反社会道德风俗时,仍会被警方逮捕。 战后西德政府制订法律规范妓业,而非只是自由放任。德国2001年12月21日通过了妓女法ProstG。现在德国从妓是正当职业。在目前德国人的眼里,从事性服务工作并非什么不道德,也没有什么违反德国社会的伦理。 欧盟将妓女形象印在钞票上,面值5欧元、10欧元和50欧元,属于正常发行,不能流通,以警醒那些企图通过非法途径来欧盟国家工作的人所付出的代价,因有些人被扣留护照而被逼从事卖淫活动。
中国的娼妓问题一直引起各方的关注。中国自从七十年代末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高速的经济增长而来的是各地林立,以各种方式出现的色情场所。虽然中国警方经常进行打击色情场所的行动,但卖淫嫖娼人数仍然不断上升,甚至有报道说,目前中国的娼妓人数高达千万。
娼妓问题:是饱暖思淫欲的道德问题,还是一个饥寒起恶心的经济社会问题?是否赞成将娼妓合法化?严打,是否可能根绝卖淫嫖娼?从娼的妇女又有什么权利?
有人认为,性工作者的工作具有高风险,因而应该有高收益,应该减免娼妓的税收。 有人认为,有娼妓不是问题,没娼妓才是大问题。 有人认为,色情行业应该合法化。这不是说在道德上支持色情行业的存在和发展,问题是这种东西的存在是一个必然,不会因为几个人的反对而改变,也不会因为政府机关的打击而改变。 有人认为,1,如果嫖娼合法化,妇女会有多少进入这个行业?2,即使有高税收,或以其他方式监管,是否所有小姐们都会乖乖依法办事,会不会出现像企业偷税漏税情况(偷税漏税哪个行业都有,并非妓女行业独有)? 有人认为,只要男人用他们自己的金钱(而不是纳税人的钱)来买性服务就没问题。贪污腐败比娼妓更坏。
妓女是个正常的社会现象,古今中外如此,不如抛开那些伪君子的假面具,好好地法规管理。中国最早有记载的公娼起源于公元前685年-645年间春秋时期齐国的首都临淄,齐相管仲是公娼的创始人,他的治国方略之一是“设女闾七百,征收夜合之资”,以补充国家财政收入。最早的商业性妓院产生于唐朝古长安城的平康坊。历史上有名的娼妓如:赵飞燕、李师师、陈圆圆等。
由于性服务业长期存在的事实,以及性服务呈现的多样化,其在现代社会的合法性也存在不同的声音,部分国家和地区性服务已经合法化,但有人认为性服务是把人的身体当作商品,损害人的尊严,认为性服务不应合法化。
民主就像红灯区,是容忍它还是禁止它?是规范它还是放任它? 规范管理得好,民主就是红灯区,你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去,大大方方地出来。
所以,娼妓合法化是成熟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
写于2001年12月,修改于2009年2月1日,德国班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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