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实行六十余年的户籍制度,终于有了松动迹象。最近上海宣布,凡在上海住满七年的外地人,只要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即可获得上海人身份。上海此举,可喜可赞。
中国从1958年开始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国人凡事讲究名正言顺,1954年的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显然不合时宜,于是随后几个版本的宪法与时俱退,取消这一条款。在中国存在数千年之久的迁徙自由,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从此,不但农民只能固守农田,就连云游和尚也有了临时户口问题。
据说,中国的户籍制度是效法苏联老大哥。大哥与小弟同施户籍制度,然而宽严不一。莫斯科、列宁格勒有如北京、上海,户口最为难得。苏联人要想成为莫斯科、列宁格勒的合法居民,只要和莫斯科人、列宁格勒人结婚,便可如愿以偿。在中国,则没有这等美事 -- 城里人和农村人结婚,只能把城市户口换成农村户口;大城市的人和小城镇的人结婚,只能把大城市户口换成小城镇户口。也就是说,只准俯就,不准高攀。爱情诚可贵,户口价更高。数十年间,中国多了成千上万对每年只能团聚十几天的牛郎织女。城市户口既然成了金不换,城里人见到乡下人,立刻鼻孔朝天,也就不足为怪了。
说到实行户口制度的理由,当局理直气壮,四字以蔽之曰:便于管理。令人不解的是,若论辐员辽阔,中国不及俄罗斯;若论人口众多,印度较之中国不遑多让;若论人口密集,日本等许多国家更是远远超过中国。世界各国都不实行户籍制度,为何中国自居例外?实行户籍制度便于管理,这一点显而易见,但各国都不以这一点便利为由剥夺公民的迁徙自由,唯独中国坚持另一套价值衡量标准。
眼下经济大潮席卷神州大地,流动工人之于城市,已是“行不得也哥哥”。上海常住人口一千九百万,其中六百多万是没有上海户口的“沪漂”;北京常住人口一千七百万,流动人口超过五百万。为保经济发展,当局法外施恩,把昔日“盲流”正名为“农民工”。然而,因户籍制度而形成的一系列二元制度依然存在,在住房、子女上学、医疗保险、贫困补贴等方面,流动工人仍是二等公民。户籍制度已被市场经济大潮冲得七零八落,当局抱残守缺,徒然招致民怨,却是何苦。
印度曾有种姓制度,生于低等种姓家庭,则世世代代不得脱离低等种姓。我们把种姓制度斥之为愚昧落后。美国曾有黑奴制度,黑人世世代代受人奴役。我们把黑奴制度斥之为野蛮残忍。中国有户籍制度,只要生在农村,就要子子孙孙甘做农民,“农转非”之难,难于上青天。印度废除了种姓制度,出身贱民的纳拉亚南1997年出任印度总统。美国废除了黑奴制度,奥巴马今年成为美国第一任黑人总统。中国为什么迟迟对户籍制度不忍割舍?
近年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口号喊得震天价响,至于“特色”的具体内容,则语焉不详。但愿这个“特色”是举世皆无、唯我独有之长,而非举世皆无、唯我独有之短,譬如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