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盛友:《两岸和平共处法》前面的那座山
曹兴诚先生提出《两岸和平共处法》并说明,台湾急迫需要和处法,这样才能放下统独争议,团结内部。曹兴诚先生自信“看懂它、读懂它的人,没有人会反对。”
我应该是一个没看懂它的读者。
很有讽刺意义的是,就在旺旺中时媒体集团主办的“两岸和平共处法”辩论会后的第二天,美国政府宣布将向台湾出售总额近64亿美元的武器装备。中、美、台三方关系再起波澜,北京指责美国政府违反《八一七公报》,美国则引用《与台湾关系法》为自己辩护,台湾则称美武器给台“安全感和自信心”。
人生有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是一座山,曹兴诚先生的《两岸和平共处法》视之为不是山。北京政府的《反分裂国家法》视之为山,该法第三条: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台湾的和平是北京给的,是因为美国的保护才获得的。美国为什么要保护台湾?这主要是出于美国全球战略的考虑。台湾是中国最安全的出海口,美国放弃了台湾,就失去了半个太平洋。
两岸中国人没有能力搬走这座山,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台湾问题。
《与台湾关系法》规定:任何企图以非和平方式来决定台湾的前途之举,包括使用经济抵制及禁运手段在内,将被视为对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及安定的威胁,而为美国所严重关切;维持美国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诉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压手段,而危及台湾人民安全及社会经济制度的行动。
中国政府给予台海“和平”,由于自己的能力形成了一定的忍耐性,换一句话来说,北京政府给的和平是“有条件的和平”。
北京政府之所以忍耐,是因为中国大陆的综合实力还无法跟美国抗衡。当中国可以百分之百跟美国“说不”时: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请你不要干预! 届时,美国就只好放弃《与台湾关系法》,如果美国人没有搬走这座大山,北京的忍耐就达到极限,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国际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敢于出面谴责。
中美综合实力相互抗衡,还有很长的时间,在此之前,台湾肯定获得和平。
《两岸和平共处法》尽管出于善意,但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文章来源:2010-02-02 刊登于台湾《旺报》,同日《中国时报》(电子版) 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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