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纽约时报广场汽车炸弹案,嫌疑被锁定为巴基斯坦裔美国公民费萨尔 沙盒扎德 。该嫌犯在被捕后,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案情曝光后,各方面都有声音质疑美国的外国人入籍程序。在美国,入籍表格会要求申请人回答一些列问题,例如是否加入恐怖组织,是否用武力颠覆过任何政府,甚至是否当过妓女,是否习惯酗酒等,都要求如实回答。事实上,如果该申请人真的参加过恐怖组织,也不会如实回答的。因此,仅靠程序无法解决这样的问题。
国会康州独立派联邦参议员利伯曼对此表示,因为该事件而重新审核所有巴基斯坦申请者的入籍程序,未免过分,多数巴基斯坦裔美国公民都忠于他们的新国家。但利伯曼提议立法,剥夺参与恐怖活动的美国人的公民权以及宪法权利。按现有的始于二次大战的美国相关法律,如果美国公民为敌军打战,那么他的公民权将被剥夺。他说:“现在是时候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这条法律,令它也适用于选择附属于外国恐怖组织的美国人。”
利伯曼的提案名为“取缔恐怖分子国籍法”。提案提出后,在到目前为止,白宫的反应冷淡,据美联社报道,白宫新闻秘书吉布斯在上周四告诉记者说,“我还没有听到任何一位府内人士支持这种理念。这是一种什么理念目前还很难下结论,但是在《洛杉矶时报》等主流报纸对此讨论的留言中,有一位表示反对的美国人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们的价值观改变得越多,恐怖分子就赢得越多。”
因为恐惧而改变价值观,这在美国是已经和正在发生的事情。过去的例如在二次大战期间的日裔集中营。在当时,根据美国法律,在总统宣战后,所有在敌对国出生,未在美国入籍的14岁以上的人,都可以被看作“外来敌人”。但是被关进集中营的日裔中,有三分之二出生在美国,为美国公民。出于恐惧,美国人改变自己人权价值观,从1942年到1947年,共有12万日裔美国人被关押。直到1988年,美国政府才为“二战集中营”向日裔美国人道歉。
911以后,美国国会迅速通过的“爱国法案”,直到目前也是争议不断。该法案争议最大的有两项,一是漫游窃听条款,一是搜查记录条款。根据窃听条款,调查人员得到授权,可以随意截取被认为是嫌疑人或者不必明确是嫌疑人的电话通话内容和网络通信内容。而搜查记录条款,联邦调查人员只要提出与外国情报调查有关,就可以得到各种商业活动记录。这项法案中的条款被认为是对美国传统中最为重要的个人自由构成严重威胁,因而遭到侵犯民权的严厉批评。
《洛杉矶时报》前不久报道一件斗殴事件。事情的缘由是几个机场工作人员,因为在调试X光透视检查仪时互相都试过看过,结果其中一人被其他人取笑生殖器过小,被取笑者怒而动手打人。此事件说明,通过X光检查仪的旅客,已经完全没有个人隐私了。这对极重视个人隐私的美国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
从911爱国者法案到前不久的裤裆炸弹客再到时报广场汽车炸弹引发的取消恐怖分子国籍法案。这一切变化,对酷爱自由,追求平等,尊重人权,注重个人隐私的美国人来说,在2001年9月11日之前,是完全不能想像的。但是各种调查都表明,例如爱国者法案中的条款,例如机场X光透视仪,大部分美国人还是支持的。原因就是因为对恐怖分子从事恐怖活动危胁生命的恐惧。
因为恐惧,美国人不断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在自由平等人权上一步一步地退后,一切都要服从保护生命权这第一要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恐怖分子对美国的破坏,不仅仅是在物质上的破坏,对人们心理上的伤害,还在于对美国的价值观的破坏。那一位美国人意味深长的话:我们的价值观改变得越多,恐怖分子就赢得越多。令人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