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美国司法部起诉南加核桃市政府,因该市政府不准台湾的中台禅寺建造普愿精舍,被指违反联邦“宗教土地使用与法人法 ”,涉嫌宗教歧视。
七年前,中台禅寺提出申请建立普愿精舍,但是在2006年公听会上,不少居民反对该计划,理由是兴建佛寺后,会给当地带来交通不便和噪音。最后核桃市都市计划委员会以4:0否决该申请。但是在2008年,核桃时政府核发使用执照给一间面积比普愿精舍更大的天主教堂,而且该委员会在中台禅寺原本计划建造的地区两个街口,同意市政府其他建筑案。
最后中台禅寺只能异地建造,但向司法部投诉,司法部经过一年半调查,认为该市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有差别待遇,存在宗教歧视。
核桃市华裔居民占约三分之一,市政府竟用建寺庙会带来交通和噪音等理由予以拒绝,难道建天主教堂,建大型商场就不会带来交通噪音的问题?这样牵强的理由实在不能服人,难怪一向温和忍让的华人佛教团体,也忍不住向司法部投诉。
这样的事情在南加不是第一次发生,南加著名的西来寺,1978年开始筹建后,开了6次公听会,100多次居民协调会,耗时整整8年才获得批准。据说参与当年筹建的人士透露,每次公听会或协调会,都有大量当地教会教众参加和表示反对,当然理由也是交通和噪音之类。另一座圆融禅寺,也有同样的遭遇,也是耗时8年才获得批准。第一次公听会双方曾引发激烈争论,当时《洛杉矶时报》还以“这是宗教战争”为题做了大幅报道。
美国以自由平等立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宗教自由有明确的表述。389年前,美国的先民,因着清教徒受当时英国国教的迫害,乘着“五月花号”船,历尽艰辛万苦横渡大西洋移民新大陆,才建立了这个自由的国度。但是现在有些美国人,已经完全忘记祖先的经历,把当初自己祖先受到的不平等遭遇转与别的宗教民众身上,保守民风如此排斥其他宗教,像佛教这样圆融出世的宗教也有如此遭遇,令人感慨。
联想最近发生的诸如焚烧可兰经,911遗址附近修建起清真寺的风波和由此引发的大规模激烈争论,可以看出美国人对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认知存在的分歧和误区。美国宪法保护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但是,在多元化文化的美国社会,自由和宽容、包容,是应该互相补充的,如果没有宽容和包容,自由也会受到损害。尤其在宗教问题上,宽容和包容是各种宗教和谐共处的重要因素。
美国是法治社会,在美国社会中,法律至上和法治深入人心,尽管也不免有某些不足,但是,遇到矛盾和冲突依靠法律解决是美国社会的共识,司法机关依法行事,并不偏袒公权力。对华人来说,少数族裔的身份和华人文化传统,使很多华人遇事采取忍让的态度。这应该加以改变的,就像中台禅寺,虽然已经异地建造寺庙,但对不公平的待遇并不忍让,而是采取法律手段以求讨个公道的做法,值得赞赏。目前,司法部起诉核桃市的案件还待审理,相信案件最后会给华人和华人的佛教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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