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美國司法部起訴南加核桃市政府,因該市政府不準臺灣的中臺禪寺建造普願精舍,被指違反聯邦“宗教土地使用與法人法 ”,涉嫌宗教歧視。
七年前,中臺禪寺提出申請建立普願精舍,但是在2006年公聽會上,不少居民反對該計劃,理由是興建佛寺後,會給當地帶來交通不便和噪音。最後核桃市都市計劃委員會以4:0否決該申請。但是在2008年,核桃時政府核發使用執照給壹間面積比普願精舍更大的天主教堂,而且該委員會在中臺禪寺原本計劃建造的地區兩個街口,同意市政府其他建築案。
最後中臺禪寺只能異地建造,但向司法部投訴,司法部經過壹年半調查,認為該市在處理此案過程中有差別待遇,存在宗教歧視。
核桃市華裔居民占約三分之壹,市政府竟用建寺廟會帶來交通和噪音等理由予以拒絕,難道建天主教堂,建大型商場就不會帶來交通噪音的問題?這樣牽強的理由實在不能服人,難怪壹向溫和忍讓的華人佛教團體,也忍不住向司法部投訴。
這樣的事情在南加不是第壹次發生,南加著名的西來寺,1978年開始籌建後,開了6次公聽會,100多次居民協調會,耗時整整8年才獲得批準。據說參與當年籌建的人士透露,每次公聽會或協調會,都有大量當地教會教眾參加和表示反對,當然理由也是交通和噪音之類。另壹座圓融禪寺,也有同樣的遭遇,也是耗時8年才獲得批準。第壹次公聽會雙方曾引發激烈爭論,當時《洛杉磯時報》還以“這是宗教戰爭”為題做了大幅報道。
美國以自由平等立國,憲法第壹修正案對宗教自由有明確的表述。389年前,美國的先民,因著清教徒受當時英國國教的迫害,乘著“五月花號”船,歷盡艱辛萬苦橫渡大西洋移民新大陸,才建立了這個自由的國度。但是現在有些美國人,已經完全忘記祖先的經歷,把當初自己祖先受到的不平等遭遇轉與別的宗教民眾身上,保守民風如此排斥其他宗教,像佛教這樣圓融出世的宗教也有如此遭遇,令人感慨。
聯想最近發生的諸如焚燒可蘭經,911遺址附近修建起清真寺的風波和由此引發的大規模激烈爭論,可以看出美國人對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認知存在的分歧和誤區。美國憲法保護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但是,在多元化文化的美國社會,自由和寬容、包容,是應該互相補充的,如果沒有寬容和包容,自由也會受到損害。尤其在宗教問題上,寬容和包容是各種宗教和諧共處的重要因素。
美國是法治社會,在美國社會中,法律至上和法治深入人心,盡管也不免有某些不足,但是,遇到矛盾和沖突依靠法律解決是美國社會的共識,司法機關依法行事,並不偏袒公權力。對華人來說,少數族裔的身份和華人文化傳統,使很多華人遇事采取忍讓的態度。這應該加以改變的,就像中臺禪寺,雖然已經異地建造寺廟,但對不公平的待遇並不忍讓,而是采取法律手段以求討個公道的做法,值得贊賞。目前,司法部起訴核桃市的案件還待審理,相信案件最後會給華人和華人的佛教壹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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