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性工作者采訪手記(3)
色情服務在溫哥華的確擁有令人不可思議的市場,這壹點如果不親臨其境簡直難以置信。在溫哥華成百上千的伴遊公司中,性感女郎每小時收費300到500加元並不是個別現象,這不僅已經大大超過普通工薪階層的收入,而且還接近甚至超過了醫生和律師。
冬奧期間,據說最高的性交易收費曾經突破每小時壹萬加元,當然這並不代表壹般和平時的價格與需求。從大溫幾家最大伴遊公司的網站上可見明碼標價的色情服務,有些伴遊者的收費在每小時500加元上下,並標出“M/F/C”(即願意為男性、女性或壹對夫妻提供性服務)。在按摩方面,性服務價格偏低,所謂“全套服務(full service)”壹般不超過200加元,有些只有100-120加元。據幾位按摩店老板透露,現在按摩生意不太好做,除了競爭因素與商業環境,人們用於買春的財力似乎日見減少,有時按摩小姐只好上網消磨時間。
萬維讀者網記者在大溫地區先後采訪了壹些性工作者,他們在不同的色情服務場所就業或兼職。
N是壹位加拿大白人青年,來自安大略,曾在大學學經濟。他在酒吧工作,此外還受雇於伴遊公司。“談不上喜不喜歡,但我需要錢。我感到溫哥華對同性戀更寬容。就色情業而言,Davie街壹帶的機會不算少。客人很多是遊輪上的外國遊客,常有各種需求,也不在乎價格。每當遊輪即將靠岸,我就會接到伴遊公司的通知”。
A隨父母由摩爾多瓦移民加拿大,後又從魁北克搬到溫哥華。在公立學院讀會計系的同時,她還在按摩院兼職。“父母和哥哥都不知道我在這裏。為了這份工作,我專門學習過按摩並有證書。這裏錢雖多,但我不想長期做下去,將來還是會去當會計”。
G是壹位來自大陸的女孩,持學生簽證進入加拿大,邊讀書邊做按摩。“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它也是壹份工作。在這裏見識過各種人,有的人很有趣。其實並非所有人都是來尋求性刺激的,有的人真要按摩,比如壹些中年女性。壹次壹個加拿大白領男子掏出瓶酒對我說,只想請妳陪我說說話,當然我們必須全裸”。
M的情況比較不同,她是雙性性工作者,據稱她的價格極高,每小時達820加元,顧客中不乏大款。M性格開朗,“我就是本地人,在這壹行終於找到了自我價值。人什麼樣的欲望都會產生,所以就有了各行各業。我不在乎有沒有合法紅燈區,我的工作很安全,警察從未找過我的麻煩”。
大溫變性性工作者在色情業中並不總是受歧視。L在去年完成變性,成為淑女。“其實有不少人就喜歡變性人,所以我的價碼壹直在漲。再過三年,我因手術欠下的債務就將全部還清。在伴遊公司,老板會給我介紹壹些西歐客戶,我也經常隨他們去外地旅行”。
人們通常談論加拿大性服務(買春、賣淫與經營色情商家)的合法性,都帶有某種疑惑,而這種疑惑來自於加拿大刑法典(The Criminal Code of Canada)中相關條款,即對刑法第210、211、212和213條內容的不同理解。根據法律,任何兩名成年人在達成共識後所進行的性交易並不犯法,而上述刑法條款的具體規定卻又使買春和賣淫不可能合法,更使性業業主處於合法與非法的交界,這就是加拿大人常常自嘲的“關於性產業的第22條軍規”。
從法律間隙,人們發現電話應召性工作者(outcall sex workers)更安全,因為其活動不屬於上述刑法條款所禁之列。聯系伴遊公司,根據其網站信息給出時間和地點,與性工作者在酒店進行性交易,這並不算違法;而這也是溫市伴遊公司大行其道的原因之壹。不過人權團體領袖對記者說,難道只有富人的性交易才是合法的嗎? 因為普通人顯然無法支付伴遊女郎的高昂收費。
加拿大關於性服務的合法性正處於關鍵時刻。2010年10月,安大略壹位妓院業主在壹場“妓女維權官司”中獲勝,安省最高法院裁定加拿大禁止賣淫的法律“違憲”,這壹判決有可能會徹底否定加國反娼妓相關法律。
就此,溫哥華警方發言人對媒體表示:在立法改變之前仍按原定計劃例行公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ed on www.creaders.net: 2010-10-14 11:25:01 http://ca.creaders.net/newsViewer.php?nid=447931&id=1015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