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集束弹”?
俞力工
安理会第1973號决议虽然以“保障利比亚人民生命安全”名义,给北约组织提供了对该国政府军进行轰炸的法律掩护,但利比亚反叛军的处境却始终处于下风。于是乎,反叛军除了不断请求北约组织加强攻击,提供更多军火,甚至直接派遣地面部队进行支援之外,西方主要国家为了更大范围地跨越1973號决议的授权范围,便开始制造“利比亚当局对人民施用集束弹”的谣言。
首先,利比亚不是中非最落后的丛林地带,果真发生大规模杀害平民与施用集束弹事件,其照片与录像早已像中国广场事件那样不停地在全球轮番播放。当今这个时代,提不出利比亚施用集束弹的物质证明,就像是介绍日本地震、海啸事件而拿不出图像一样的荒唐。
所谓“集束弹”,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开始使用、其后又不断发展的一种极端阴损的武器。其性质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包含了大量小型爆炸体的炸弹,目的在于针对飞机场、发电厂之类的目标,造成一次性的最大扩散面积和大规模的破坏;另一种则是故意安装了数百枚带有“伪装色”(或是泥土色,或是兜儿童触摸的皮球状)的微型炸弹,待落地、扩散之后才启动引线装置,目的则是起着地雷作用,杀害无辜并阻止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多滥用集束弹的国家就是美国自己。越战期间,且不谈柬、越两国,单单最为无辜的老挝,从1964至73年便让美国投掷了8000万颗集束弹(估计还有1000万颗以上尚未爆炸),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数为22000人。至今美国每年还得花费500万美元协助老挝清理未爆炸的集束弹,同时据估计,按 目前的进度,清除时间尚需100年。
除了对东南亚大规模投掷集束弹之外,北约组织在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所投掷的集束弹也超过100万枚(还不计算具有核污染的贫铀弹)。2006年以色列对黎巴嫩发动了侵略战争,临撤军前也投掷了大量集束弹。
这一切,与利比亚政府军当前镇压叛乱所采取的有限自卫措施加以对比,不由得让人怀疑北约国家是否还有点起码人性、羞耻与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