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系我們 關於萬維
專欄作者
解濱水井
壹嫻謝盛友
施化核潛艇
小心謹慎張平
捷夫茉莉
凡凡湘君
         專欄作者
容若俞力工
柳蟬趙碧霞
開心雨半窗
木然夢夢
上官天乙特務
圓月彎刀小放
         專欄作者
楊柳岸程靈素
法老王鐵獅子
谷雨金錄
莉莉小貓務秋
藍精靈枚枚
有點紅妝仙子
         專欄作者
索額圖辛北
細煙王琰
水梔子多事
施雨汗青
男說女說林藍
任不寐文字獄牢頭
         專欄作者
老禿筆尹國斌
櫻寧吹雪
少君老鄲
白鴿子摩羅
朱健國王伯慶
小尼酒心
         專欄作者
伊可京東山人
潤濤閻老麼
風雨聲望秋
峻峰直愚
王鵬令夢子
老黑貓俞行
 
[ads_url_inside]
 
State Farm Drama
網墨文集
 萬維網讀者->網墨文集->謝盛友->正文
 專欄新作
 - 謝盛友:宋楚瑜還有
 - 謝盛友:民國百年教
 - 謝盛友:中國出版業
 - 謝盛友:駱家輝有多
 - 中國人不是國民黨原
 - 謝盛友:壹個中國與
 - 謝盛友:兩岸和平前

 
 
謝盛友:中國出版業的管制與變化

謝盛友


 

謝盛友:中國出版業的管制與變化

    * 2011-09-30

    * 旺報

    * 【謝盛友】

     自從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我便跟大陸出版業打交道30多年,我的歸納總結是:中國對出版業是管制的,中國的出版業是變化的;中國對出版業的變化是管制的,中國對出版業的管制是變化的。

     在中國,出版業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統壹管理,要在中國發行書報雜誌,出版單位的申請書應檢附出版單位的章程、申請設立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的相關證明。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從收到設立出版單位的申請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發行單位;若不批準,會敘明理由。申請設立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應自收到批準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登記,領取出版許可證。登記事項由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規定。出版單位經登記後,持出版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依法領取營業執照。

     出版自由有很多定義,在我看來,要求不高,只要日報或期刊的ISSN刊號可以免費獲取就行。比如在德國,主管單位是德國國家圖書館,而不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早就成了出版人在中國的「潛規則」。2007年底,大陸同業邀我回去壹起出版月刊,我們當時分析了期刊出版管制的情勢,決定以書代刊(以書號代刊號),這是因為申請不到正式刊號。理論上,這樣的作法是可行的,可以用書號的叢書形式出版期刊。但是,實際上行不通,因為大陸書號買賣的價格太高,壹個書號大約1至3萬元人民幣,不是大財團,很難砸重金。2009年,韓寒的雜誌《獨唱團》也是以書代刊,但出版壹期後,《獨唱團》第2期便停刊了。

     新聞出版總署先後頒布《音像制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銷企業管理辦法》和《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這些法規只是在發行和零售方面打開大門,而在出版環節根本沒有放松管制,反而造成出版行業的尷尬:盜版盜印猖獗和書號價格飆升。

     9月24日,香港鳳凰衛視播出了《問答神州》,主持人吳小莉對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進行專訪。柳斌傑表示,要盡快打通民營出版業和國有出版業的接軌通道,讓民營出版業由體制外變成體制內,並且能夠參與書號申請。

     盡管我對中國出版自由比較悲觀,但是,允許民營出版業進入體制內,至少可以享受到體制內的某些權利,至少可以申請書號。民營出版業多了,體制的管制必然發生變化,迫使相應的審查逐漸寬松。

     (作者為歐洲《European Chinese News》出版人)

(文章來源:2011-09-30 刊登於臺灣《旺報》,同日《中國時報》(電子版) 發布,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