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何去何从?
早在7个月前,即3月18日,笔者已预言卡达菲必死无疑,因此如今的事态发展并不引起丝毫错愕,令人感到不耻的是,十国联军长达七个月的狂轰滥炸过程中,尽管导致3万人死亡、5万人受伤,却并没引起国际社会的起码关注,而当卡达菲被杀的镜头传出后,突然间,人权组织、联合国、欧洲联盟纷纷对“卡达菲的死亡经过,是否不经审判而枪决?过渡政府是否为了灭迹而草草毁尸?”忸怩作态。此时,他们显然忘了正是自己的非法攻击造成了数万民众的伤亡,基本设施的彻底破坏,若干支持卡达菲的部落仍然继续遭到血腥的报复与清洗,以及,卡达菲被杀的前两天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还明目张胆做出“希望能够逮捕或杀死卡达菲”的呼吁。
其实,面对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这么强大的对手,卡达菲父子不死才是真正的奇迹。因此他们如何死亡根本就无关紧要。重要的是:
一, 这次西方的军事行动可说是头一回采取大规模空中攻击、成功摧毁敌对方的尝试。由于有反叛力量进行地面配合,促成了西方零伤亡的结果。相信这对今后的国际冲突带来深远的影响,甚至,将演变为利用无人驾驶飞机以取代飞行员的空中作战;
二, 利比亚的资源如何论功行赏、进行重新分配,将成为近期的核心问题。往后,一旦委内瑞拉、苏丹、伊朗也受控于美国,意味着中国的能源安全彻底瓦解,于是,中国将被迫在美、俄间做一选择。如果中、俄的对抗加剧,当前围堵中国的C型包围圈将顺理成章地朝北推进,由是恢复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对苏联进行的C型包围部署,而中国也将彻底沦为美国的前沿阵地。果真如此,中国面对的风险在于,将成为俄罗斯的首当其冲打击目标;正面结果则是,减轻美国对中国的压力,同时也可能部分缓和俄罗斯除外的周边国家敌对态度;
三, 利比亚如同大多阿拉伯国家,在奥斯曼帝国时代多属部落林立的氏族社会。二十世纪初,奥斯曼帝国瓦解后,整个阿拉伯地区即让英、法两国分割为十多个势力范围。若干阿拉伯地区的政治家尝试建立大阿拉伯国未果,便在各自的领土范围内试图建立国家认同(如利比亚国家主义、伊拉克国家主义),以取代部落认同和消灭地方意识。如今,经西方列强的挑拨与干预,部落间矛盾严重激化,往后必然倒退至“伊拉克化”的地步,即国家形式统一,而实质是部落割据的原始状态;
四, 利比亚班加西一带固然在伊拉克萨达姆政权遭美、英摧毁之后,招募了不少敢死队前往伊拉克对美、英占领军进行恐怖主义攻击,但是,就伊拉克本身而言,恐怖主义从来不是个严重治安问题。往后,除了部落间的利益冲突之外,该国必然产生恐怖主义肆虐的乱象。更有甚者,今天在西方列强积极支持下夺取政权的若干利比亚恐怖组织,必将像阿富汗基地组织一样,成为列强明天的敌人。
2011-10-23
以下,分别摘录一些笔者自3月中旬开始就利比亚问题陆续发表的意见:
安理会的1973号决议,“国际社会得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贯彻禁飞区的执行”意味着放手让北约组织把利比亚炸回一百年前。军事设施首当其冲,民用设施也不能幸免。卡扎菲父子难免死于滥炸之下,人身炸弹将成为该社会的常态。国家一分为三,石油资源重新分配。这就是所谓的“人道主义干预”引导的“人类文明康庄大道”。2011.03.18
星期六晚上,北约组织开始对利比亚进行空袭。据报导,第一轮攻击集中于首都(这与执行禁飞决议有何关系???)。卡扎菲指称这是一场第二次十字军东征,其战火将波及整个地中海。有趣的是,打开主流媒体,却多避重就轻,好像“利比亚无战事”。这场战火究竟如何扩散,目前很难预料,阿盟共有22成员,商议禁飞计划时,11国弃权,9国支持,2国反对执行禁飞。9国多属最反动的海湾国家。安理会决议所援引的“请求”,就是这不到半数阿盟国家的“请求”。更确切说,那不过是美国的命令。03.20
国际政治领域有两个现象与社会科学研究背道而驰:一是,削弱对手,就是战略胜利(譬如打烂了伊拉克、利比亚便减轻了周边买办国家的压力,同时也加强了以色列的实力);二是,不解决问题,甚至制造问题,或把问题永恒化即是成功。譬如把一个统一国家按部落分为几块,并造成内斗与对外来干预的依赖,便更能达到军事干预、销售武器、控制资源的目的。
这次中国如此迅速撤侨与投弃权票,相信有背后交易。如果与美国配合,将来还有争取某种形式的补偿的可能;如果不合作,则一无所有。中国显然选择合作一途。如果为的是争取时间倒也无话可说,令人担心的是国内亲美势力已起主导作用。03.20
就冷战结束迄今,全球的大多人为灾难均由美国制造。这是不争事实,指其“最反动”并不为过。奥巴马之上台负有人民寄托之重任,如今重新挑起战争,置人民要求和平愿望与不顾,自然是反动透顶。至于那些纨绔子弟主导的海湾阿拉伯国家,与列强狼狈为奸,借“禁飞区”的请求置利比亚于死地,其严重性更甚于李登辉将钓鱼岛拱手让与日本。不反动,难道还该颁发诺贝尔和平奖?03.21
一般甄别进步、落后的尺度除了社会福利是否健全之外,还留意是否摆脱政教合一的“热政治”,迈向政治、文化多元化的“冷政治”。另一个重要尺度就是妇女地位(尤其从妇女的扫盲率可轻易获得答案)。就这几方面,无论是伊拉克(萨达姆时代)、叙利亚、利比亚都远远超过海湾国家。不幸的是,刚好就这几个国家成为海湾国家的眼中钉,其能源国有化政策也不为西方所容忍。03.21
1916年,继奥斯曼帝国瓦解之后,英、法便违背“协助阿拉伯民族独立”的承诺,正式通过“Sykes-Pikot条约”把阿拉伯世界划分为12个国家,并分别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此后,阿拉伯民族四分五裂、勾心斗角的状态便有如中国的军阀割据时代。迄今唯一的变化在于美国与以色列的势力加入,英法的淡出(苏联从来不属核心力量)。
1916年英法切割阿拉伯世界的出发点即在于抑强扶弱、分而治之。不言而喻,这些酋长国家越是脆弱(譬如,属少数部落,或历史上社会地位较次、无可炫耀的部落),就越需要外界保护,也越是愿意在资源、主权问题上对保护国做出最多让步。
这次阿盟9国支持禁飞区计划,又随即有卡达尔与阿联酋愿意出兵参与执行禁飞区行动。如此明目张胆地协助西方集团对阿拉伯兄弟国家用兵,过去还不曾发生过。
19日晚上美英法对利比亚进行空袭后,阿盟秘书长穆萨突然抗议欧美违反了“禁飞区”的设立目标,指出“禁飞区”原意是“保护平民不是杀害平民”。其实,这不过是种掩耳盗铃的姿态,原因是,世上几乎无人不晓2003年以来伊拉克牺牲的至少50万人口基本上全属平民;无人驾驶飞机每天在阿富汗、巴基斯坦的攻击对象也多属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只要是提供了“禁飞区”决议,就等于是颁发了屠杀令。对西方国家而言,利比亚的武装越少越好,属于政府军或反叛军根本就不重要,目前摧毁的越多,以后的军售规模就越大。
反动?谁反动?谁让谁反动?这答案只有透过犯罪学可以解答,即谁主谋?谁获利?03.22
利比亚东部地区起义后,叛军张起的大旗竟然是卡扎菲1969年推翻的Idris 皇室使用的旗帜。
该情况好比今天东北突然有人在西方鼓励下,高举满洲国国旗,宣布独立。安理会为偏袒满洲复辟,给北京政府下了道禁飞令,并开始摧毁全国武装力量,所持的理由是“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这些武器用来杀害平民”。03.22
昨日奥巴马表示美国将不排除向利比亚反叛军提供武器的可能性。除此,报载美国战舰已开始向利比亚的海防战舰进行攻击。
早于3月10日法国政府已正式承认利比亚的“全国委员会”,其后又有卡达尔跟进,如今则有奥巴马对反叛军的明确支持态度。
就国际法而言,当任何一个国家发生内战时,只有在叛乱团体实际有效占领部分领土,并且具有抵抗中央政府能力时,第三国才有考虑给予交战方法律承认的余地。这么做的目的在于向中央政府表示“中立”态度。承认方不得给予任何交战方军事援助,甚至为回避干涉内政嫌疑,一般均约束自己不过早地给予反叛军或交战方国际承认。这是早于1928年 “泛美公约”便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如今美国如此明确地袒护一个凭借外力方能存在的叛乱团体,并以军事援助作为对中央政府的威胁,赤裸裸地违反《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规定。
至于对利比亚海军进行攻击一事,也完全超过安理会第1973号决议的执行“禁飞区”的授权范围。盖利比亚海军职责在于维护领海权益,并不参与加害平民之活动,因此对其进行攻击足以构成军事侵略与战争罪行。
奥巴马身为法学教授,之所以获得民众推举为此届总统,重要原因在于选民赋予结束战争的重任。如今他非但将中亚战事扩及巴基斯坦,甚至还在地中海开辟一场新的侵略战争,反映出其对新保守主义的投降,以及对选民的背信忘义。历史上,奥巴马将成为第一个直接对非洲大陆发动侵略战争的美国总统。03.30
安理会决议的授权有其具体目标与范围,执行方不得任意跨越范围,尤其是不得造成“不对称”的破坏。“对称反应”也是国际法上的一个基本原则。
打击防控体系目标应当是维护禁飞区建立,而不是摧毁其空军及陆军、海军装备。1991年安理会曾授权美英等国将伊拉克占领军驱除出科威特,而美英等国趁机摧毁了伊拉克90%的军事力量,甚至一举炸死数万名撤离部队。这种事例自1990年以来层出不穷。安理会及阿盟任何成员不得以“不知情”、“上当”开脱责任。
自古以来,国家元首即是国家的人格化。除非人民自己将其推翻,否则在国际上代表该国家,并应受到尊重。任何国家不得作出“卡扎菲必须滚蛋”的主张。这是对该国的不敬与羞辱,也违反一系列的国际公约。
中利关系远远优于利美、利英关系。中国撤离3万工作人员,英国不过40人左右,美国甚至于半年前便主动放弃石油勘探协定,原因是举步太晚,采不到油。
中国不过是作为采油集团成员之一参与伊拉克采油,完全谈不上“取得最大项目”。重要的是,过去美国无法指使伊拉克政府(以及以后的利比亚新政府)切断对中国的供油,而侵略战争之后可任其摆布。
据迄今出现的报道,伊拉克各地方当局与西方石油公司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开采协议。这方面的资料俯拾皆是。Iraq: New “Colonial” Era of Oil Exploitation Begins
http://priceofoil.org/2009/11/03/ 03.31
安理会1973号决议不涉及更换利比亚领导人或政府。西方国家作此部署便是赤裸裸的干涉内政,甚至抵触安理会决议。《联合国宪章》唯有不干涉内政的规定。如果国际社会出于维护人权理由有意对内政进行干预,则必须首先通过修改宪章,并厘定详细程序与规则。如今美国却是利用《宪章》第39、42条的漏洞,进行任意的解释,并肆意扩大授权范围。此次1973决议的出笼,最荒唐的即是安理会丝毫不组织中立调查,纯凭各国领导与媒体的渲染,以及美国的哈巴狗潘基文的叫嚣(“利比亚派遣战斗机杀害平民的行为无法接受…”)便匆匆通过“禁飞区”等制裁决议。控方,“调查方”,执行方同为一方的手段,根本违反现代司法原则。
超越“禁飞区”的任何军事行动均构成侵略行为。1973号决议不是一项授权集体军事制裁的决议。就《联合国宪章》规定,凡不属自卫,不属安理会军事制裁的军事行动,均属战争罪行。
利比亚的石油资源自卡扎菲1969年上台后便采取国营方式。往后必然是与伊拉克一样,分裂为几个“国中国”,各自为阵,各自与外国石油公司重新安排石油资源的开采与分配。利比亚的石油为优质油,开采成本只有1美元/桶(今天的市价为115元左右)。过去该国13%石油供应中国,以后就朝不保夕了。中国是个奇怪的国家,总有那么多的知识分子敢于为西方辩护,说出西方羞于启口的事。03.31
联合国成立的宗旨具有双重任务,即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其次就是在发生武装冲突后,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整篇《宪章》的着眼点在于处理国与国的关系,而不是国内关系。
如今美国为首的西方集团推动的是,如何利用安理会去断定内政纠纷为“破坏国际安全事件”,而后歧视性地对某个争议方采取军事制裁措施(如利比亚);或者,通过对交战方或叛乱团体的国际承认,把一个国内问题“升级”为国际问题,而后进行军事干预(如巴尔干的波斯尼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等);更恶劣的是,先由安理会做出决议,授权北约或欧盟对一个主权国家的部分领土进行军事管理,而后暗地鼓动、协协助其独立(如科索沃)。04.01
2003年伊拉克侵略战争以来,伊拉克所遭受的破坏至少是使国家倒退了100年。外来干预的严重后果伊扎特应当很清楚。伊拉克严重缺水、缺电的问题延续至今不说,单是500万难民(200万流亡国外,近300万在国内)半岛电台就从来没有报道过。我多次写信给其电台表示抗议,也不曾得到任何回复。两年来该电台每况愈下,目前的立场可称为cnn的分店。卡达尔此次直接参与军事行动攻击利比亚,半岛电视台自然得为政府帮腔,其分社社长突然跳出来为其政府辩护也不难理解,只是他应当知道中国还没有堕落到卡达尔的程度,更没有看半岛电台脸色的需要。中国媒体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就阿拉伯问题而言,首先就应当多报道些伊拉克的悲惨情况。至于利比亚,更该深入报道该国的动乱一开头就受美法英等国操纵。
星期前利比亚叛军遭到北约空袭,造成一些伤亡。某西方电台特地前往医院采访一些受伤的叛军与其伙伴。这帮人竟在镜头前撒娇哭将起来。大家不妨仔细想想,他们为何不怒反哭?向谁哭诉?哭鼻子还打仗?当他们觉得后台强大时便高唱“不需借助外力”;如今处于下风,就成天要求北约猛烈攻击卡扎菲军。说穿了,他们还不是普通的叛军,而是典型的叛徒。04.19
27号北约组织轰炸利比亚的若干皇宫。经利比亚当局抗议,北约发言人辩称“无意杀害卡扎菲”。昨晚再次轰炸其另一皇宫,炸死卡扎菲幼子Saif与3个孙子。北约重申“其轰炸非针对个人!”
安理会1973号决议授权内容涉及“采取一切手段维护平民安全”,而北约组织的做法是:摧毁利比亚的一切军事设施,包括一切必要民用设施,也包括杀害一切非针对个人的个人。卡扎菲一家人,恐不会留下一个活口。
相信几年之内,北约组织将会一鼓作气摧毁叙利亚、伊朗的国防力量,卸除巴基斯坦的核武,从此摆平伊斯兰教国家,有效控制全球80%以上的石油资源。到那时候,中国将如何自处? 05.01
本月2号,92高龄的德国前总理斯密特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就本.拉登之死,发表如下意见:
对本.拉登,我不会流什么眼泪;
(美国该军事行动)根本就违反现行国际法;
我表示怀疑,一个法治国家的总统是否可下令到另一个国家去杀人;
(安理会第1973号决议)是个奇怪的决议,(不允许派遣地面部队的情况下)竟想通过飞机与船只去防止平民遭受杀害;
我担任总理时期,不曾在波斯尼亚与科索沃问题上支持过军事干预;
我要指出,信奉伊斯兰教的广大群众多为穷人,因此阿拉伯世界的动乱多有其社会、经济根源;
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为主的两大地区要想和睦相处,必须由基督教世界采取主动行动,而实际上我们却在教我们的公民如何藐视伊斯兰;
西方对伊斯兰一向所表现的傲慢,将迟早得到报应。 05.03
西方国家控制伊拉克、利比亚、伊朗的点与线就够了,控制面则徒增消耗。
伊拉克的“面”并非由弱势中央政府控制,而是由各个地方势力掌控。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持局部地区的安全,保证石油的安全开采与运输。
没有石油资源的“逊尼中部地区”则由西方提供武器,让当地的各个地方势力互相牵制。
这就是主流媒体标榜的“民主化”。08.26
就利比亚问题,除了“利益论”之外,还出现有“民主论”。“民主论”者避而不谈的是:伊拉克非但毫无民主可言,甚至让“管理当局”设计为弱势政府,一国三分(库德、逊尼、什叶);除了供油功能之外,毫无国际地位、发展前途可言。
至于利比亚,其未来命运必定是彻底“伊拉克化”,也将让国际媒体“结构性排除”于大家的视角之外;这也正好给“民主派”提供了高来高去,尽情发挥的“理论基础”。 08.27
这次北约组织以“保护平民”为由,进行长达5个月的狂轰滥炸。实际情况却是掩护反叛军、杀害政府军士兵与百姓和更替政权。该行动的最大的赢家当然是侵略国的石油公司与军火公司,而输家除了西方的纳税者之外,就属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这几个对侵略行动不表赞同,又恰好属于全球经济一片萧条中的少数新兴“金砖国家”。由此观之,美国一石数鸟的战略部署是再也清楚不过。有些国人主张“支持侵略国的军事行动”,该主张就像是卡达非主动向反叛军提供弹药,滑稽得令人喷饭!08.27
是个独裁问题吗?为何沙特派兵前往巴林血腥镇压群众运动,西方袖手旁观?
叙利亚阿萨特总统是个独裁吗?这位在英国就业的眼科医生从没想到从政,不过因为父亲、哥哥相继死亡,而在民众强烈要求之下返国并获选为总统(获票97%以上)。政府镇压反对派还是在暴力集团一次杀害百多名政府军之后才开始。叙利亚是整个阿拉伯地区最世俗化、最开明的国家之一。何来的独裁?08.27
正是因为缺少制度规范,二战结束前诸多国家拟议、正式批准了一个实施半个多世纪的《联合国宪章》,并且成为国际关系的基本规范。1。主权、内政不容干预;2。禁止动用武力;3。惟有在“自卫”、“安理会授权”、“对敌国的敌对行动进行军事干预”(当时是指德、日)这三条件下才允许动用武力。这些都是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基本原则。
冷战结束后美国推动“人道主义干预”(近代史上一向是侵略的借口,也是《宪章》刻意规定主权不容干预的原因)、“联合国无关紧要”、“国际保护责任”,其意图不是改善、修正《宪章》的缺失,而是回避任何约束,或滥用安理会的授权。无论《宪章》或诸多战争法、公约、判例都明文规定“内战期间第三国维持中立,禁止对任何争议、交战方提供武器与军事援助”。
另外,根据国际共识与惯例,每当一个新政府产生,国际社会为避免“干涉内政嫌疑”,不得过于急切承认新政府;同时,不得承认受外界力量扶持的新政府(必然是傀儡)。大家只消看看自南斯拉夫动乱以来的所有事件,就知道国际法已荡然无存。这正是合众国取代联合国的结果。08.28
提供武器给交战方符合国际法吗?
《联合国宪章》拟定时经过长期仔细推敲、千锤百炼,是件内容严谨、环环相扣的国际文书。禁止滥用武力,禁止武力威胁,禁止干预内政等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如果允许第三国向反叛团体提供武器,“不干涉内政”的规定便失去意义;而且实际上,国际法院也多次做过判决,裁定第三国无论在申诉国的国内或国外以军事行动(武装、培训)支持反叛军,均构成侵略行为。
《联合国宪章》的主要缺失在于两方面,一是对暴政(独裁不一定是滥杀平民的暴政)没有对应机制(因为涉及内政);二是一旦安理会对侵略国做出集体制裁决定,如何组成军事制裁团体没有具体规划(原因是早期美苏间达不成协议)。但是,冷战结束后将《宪章》加以修改和完善化的可能性大大提高。遗憾的是,美国背道而驰,采取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的做法,将现行国际法体系破坏得体无完肤。
此外,第三国一旦承认某个政治实体为中央政府,便不得挑战其管辖权。如果该国发生内战,即便第三国承认叛乱集团为交战团体,也应当保持中立地位,不对叛乱团体提供军事援助。一旦内战结束,某叛乱团体取得实际有效统治地位并受到第三国承认为中央政府,当然,此后对该中央政府的军援及军售便属正常的外交与贸易关系。 08.29
与第二次波斯湾战争(Desert Storm)加以对比就可知道差别何在。
美/英两方仅仅死亡300人左右,伊拉克则至少死亡25000士兵,平民2000多人。
美/英共发射320吨贫铀弹,(半衰期为7亿年)。
为何要使用贫铀弹?为了保护平民,还是推销民主?在我看来,是种族灭绝。
估计经济损失,不能只计算侵略方的损失,伊拉克什叶派、逊尼派生活区至今缺电、缺水(库德区情况较好)。利比亚的基本设施也遭严重破坏。这笔帐怎么算?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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