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共內戰與國家統壹的幾點看法
(壹)朝鮮戰爭不是個施用殺手鐧的全面戰爭
不打沒把握的仗好像是人人都懂得道理。
請問,毛決定參戰之前與交戰之時,從何判斷美國不打全面戰爭?如何揣測他們不使用原子彈?如何判斷壹旦美國使用這種占絕對優勢的大規模毀滅性武器,蘇聯壹定會揮舞原子彈支持中國?或者,如何判斷美國會因為當時蘇聯也擁有了原子武器,就不敢貿然對中國投擲原子彈?
這些都是無從判斷的事!也就是說,投入這場戰爭完全是孤註壹擲,拿人民的性命、國家的元氣做賭註。
至多,我們能說他敢打,不怕犧牲。這種人物歷史上也不少見,區別僅僅在於運氣好壞。
對我而言,分辨政治家與政客的基本衡量尺度就是對人的性命與物資建設的態度。缺壹點,扣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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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麼時候農村包圍過城市?
農村包圍城市總是事實吧!
對這點,我覺得很值得討論。“農村包圍城市”是1927年共合作破裂、城市武裝暴動失敗後,毛澤東提出的方案。如果從井岡山算起,壹直到1945年,似乎並沒有太多包圍的成績(純從軍事角度看),至於國共內戰爆發後,打得也是大規模運動戰、陣地戰,與“鄉村包圍城市”毫無關系。幾天來大家敘述的蘇聯的協助,取得日軍的裝備等等,都說明打勝仗需要壹定的物質基礎,而不能單靠小米加步槍。
不能否認的是,老共草根性較強,能夠與民眾打成壹片,同時又善於政治教育,因此比起國民黨的作風,更加能夠爭取民心。但是,同樣值得註意的是最近幾年大量出現的追憶農會發展的報道:幾乎清壹色地強調“農會多為地方流氓所把持,魚肉鄉民的程度不下於傳統地方官僚”。
中國農村,據梁漱溟的調查與研究,壹般長工家庭經過5/6年的努力,不難攢到購買壹塊耕地的積蓄。該情況除了少數天災人禍時期,已在商業自由基礎上的中國大地延續了數千年。農村裏除了流氓無產階級之外,有誰會去動“使用暴力分田”的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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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命的價值,強國的基礎
當蘇軍反敗為勝、步步緊逼柏林之時,希特勒便表示:德國民族既然打不過劣等民族,便失去了生存價值。因此他寧可選擇玉石俱焚壹途。壹個獨裁的特征,就是把自己的命運當作國家、民族的命運;得意時,否定他國人民的生存價值;失利時,又詛咒本民族的生存價值。斯大林、毛澤東都有類似傾向,“人口”不過是他們下註的籌碼,豪賭之下有贏有輸。
十九世紀搭上工業化便車的國家,基本上都成了第壹世界;晚搭的,或不讓搭的都成了命途乖蹇的第三世界。落後國家並非不懂自強不息的道理,無奈實力對比太過懸殊,瞬息間便可亡國滅種(壹如利比亞)。直到今天,大體情況非但沒有實質性改變,霸權主義擴張甚至還急速擴張。
中國自1949年以來固然取得了壹些成績,但只要看看人均收入和“不均收入”(悉尼指數)的排行名次,就知道真正站起來的只是壹支權貴階級的腳。壹旦國難當頭,哪支腳踩哪壹支還無法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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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遊擊神話與文明觀點
X先生的壹些觀點,壹些話,毛澤東都說過,譬如死上壹億,還有四億...。
共產黨靠打遊擊起家。遊擊戰是個什麼概念?說穿了就是手持輕武器對敵方正規部隊進行騷擾的活動。也就因為是手持輕武器,絕對造成不了嚴重破壞。相反,也很難逃過對方機械部隊的追殺,更難避免敵方遷怒於老百姓而對老百姓進行報復。因此,二戰期間,西方多把淪陷區的自發性的零星遊擊隊活動視為犯罪行為。遊擊戰術還有壹個特點就是打了就跑,丟下的跑不動的老弱婦孺卻棄之不顧。因此在世界戰爭學裏從來就屬不入流的下三爛。除了編寫神化故事外,歷史上也從來沒發生過靠遊擊戰術打敗正規軍的事。然而,就只有毛澤東會把遊擊戰術提高到戰略哲學的高度。回顧中國近代戰史,老共的遊擊戰時代,壹向就是潰敗時代,尤其“長征時代”,更是上萬人壹路跟人民搶糧食、打白條的時代。到了解放戰爭時期,打勝仗靠的也不是什麼遊擊戰,而是有了機械部隊的正規戰。歌頌遊擊戰的基本出發點,不是什麼軍民魚水情,而是無視人民的生命。這也是建國後不斷鬥爭的潛在原因之壹。嚴格說來,中國共產黨重視生命,提出人民生命至上的觀念,還是直到汶川地震才表現出來,而這已經是2008年了。
X先生的戰爭觀念還停留在冷兵器時代。那個時代武器殺傷力小,鋤頭、斧頭還可發揮壹點作用,因此“全民皆兵”還有壹點點道理。到了普遍使用槍炮炸藥的熱兵器時代(18/19世紀之交),鑒於其大規模殺傷力,國際社會便逐漸擬定、完善戰爭法,嚴格規定軍、民的區分,以及制定了壹系列不加害非戰員(平民)、不破壞民用設施的條例。換言之,不論平時、戰時,保護平民成為任何文明社會的基本原則。對這壹切,山溝裏出來的毛澤東壹竅不通還可以原諒,自稱為社會學家的X先生還戀眷在毛的皮囊裏,就讓人覺得稀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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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德國經驗與中國危機何在
德國經驗似乎是各取所需:臺獨試圖嫁接的是“互相承認為主權國家,雙雙持有聯合國席位”部分。北京歌頌的是分裂後“最終統壹”的部分。馬英九似乎試圖在“不否認對方的存在”方面偷壘。我介紹的是“西德政府如何爭取東德人民”的部分。四者動機、內容截然不同,千萬別把我的意見任意曲解。
談及武力統壹,老共果有決心,有如探囊取物,根本用不了XX先生所預測的兩三年,而逼降過程至多是三五天。臺灣方面估計也不會有超過港澳太多的實際反抗行動。唯壹的未知數是,西方的反應難以預料。至少我相信其集體反彈動作會遠大於XX門事件。綜觀西方空前的團結現況,以及他們對全球媒體宣傳與金融、貿易的控制,我擔心國家整體受到的打擊會遠遠超過收獲。戰略機遇期如何妥善利用,值得大家深思。XX兄或許認為時機早已成熟,而國內的種種畸形狀況卻讓我對孤註壹擲毫無信心。我的基本看法是,國家穩定,今後還有立足強國之林的可能;壹旦崩潰,中國將伊拉克、利比亞化,永無翻身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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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少點原則,多點法律
1. “力爭和平統壹,不排除武力統壹”的立場錯在哪裏?
2. “壹國兩制”的提法錯在哪裏(既然承認“壹中”)?
XX兄的問題,我不想從對錯的角度討論,而是從實用角度分析其可行性與必要性:
北京政府有個偏好,喜歡發表壹些“原則”,而這些原則實際上都已在權威性的國際文書(國際法)中有詳細規定。譬如,和平共處5項原則,不首先使用核武,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就壹般情況,國際社會要是願意遵守國際行為守則,多在乎法律規定,而不會理會個別國家的原則。因此,多半是多余。
就“力爭和平…”而言,從策略上說,我會強調臺灣問題是個內政問題。至於是和是戰,完全要看形勢發展,不必畫地為牢。更何況目前的臺灣依然牢牢受美國控制,同時大多老百姓與老共也沒有內戰經驗,對這麼壹批人進行武力威脅,不智,也不勇。如果為了對付少數臺獨頑固分子,大可動用刑法條例進行通緝,或缺席審判。這樣反而突出內政內涵與賞罰分明。
“壹國兩制”方面,我也多次為文作過分析。簡言之,港澳於回歸前就是地方政府,前後地位不變。臺灣從法律角度看,是個“地方上的事實政府”(不是地方政府),這是內戰造成的“實際有效占領部分領土”的結果,法律地位遠遠高於“地方政府”。在舉行和平談判前,便提出這種“非等價交換”的條件(把臺灣與港澳問題等同起來),不是很明智的做法。除此還要考慮美國因素,即便臺北政府答應,美國也不會允許。因此,這種號召也是白搭。美國方面除非發生真正有求於北京的狀況,大概不會松手。按照老兄的主張,為維護中國人的尊嚴,那就非打不可了。
我也相信這是比較可能的結局,而且也不認為會造成太多傷亡。我有壹個壹塊長大的鄰居,曾任臺灣中區防衛司令(三大防衛區之壹)。他也贊同我的觀點,即真要打起來即刻投降。但是,我還是企盼多少學點德國經驗。這樣,對兩岸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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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時間對誰有利?
XX兄的討論的確可引起椎心之痛。
照理,大陸壹方在武力方面具有絕對優勢之後,應當勢如破竹地完成統壹任務。囿於美國的牽制以及兩岸的差異,而不得不以維持現狀來求得壹時安寧。好的方面是給與雙方壹個穩定發展與磨合的機會;憂的是臺獨勢力坐大、臺灣年輕壹代漸行漸遠,於是乎,顯得統壹手段除了武力之外別無其它選擇。
大陸進行改革後,以空前的速度發展經濟,取得的成績不容抹煞。然而同時必須考慮在內的是:美國的法西斯化以及整個西方世界的屈服,也可能會給中國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就大陸本身而言,人口、生態、資源、老齡化、犯罪、社會道德、兩極化、泡沫化、資金外逃、濫用外匯、貪腐等等,也隨著“量”的發展而產生“質”的變化。
XX兄問及,時間對誰有利?這其實也是我的問題,只不過尋得的答案不及XX兄的肯定與樂觀。不樂觀的原因除了大陸的畸形發展外,尤其在於我們對國際形勢有不同的觀察。我絕不相信中國會成為壹個集體軍事制裁的對象,但卻很懷疑是否經得起國際社會的集體杯葛、妖魔化和經、貿領域的封鎖。屆時,四面楚歌的中國空有核武而“無的放矢”;單單為了平息內部反對力量,便可能血流成河。
最近壹位曾到大陸留學數年的臺灣年輕學生,意外地對我形容大陸各個機構(指政府單位及國有企業)都是獨立的“共謀集團”,我以為此觀察非常寫實、貼切。
每個單位都致力於謀求各自集團的利益,公共為虛,共謀為實,國家整體便只剩下虛幻的數字了。不言而喻,這是壹種無形的切割、分裂運動,嚴重性遠較臺獨為大。
臺灣方面,我不覺得是個問題。如果光復之後壹夜之間能夠讓五十年的日本影響萎縮到日本料理,將來統壹之後,重建國家、文化意識應當是更加輕而易舉。但是,如果大陸壹方不自檢點,不只是臺灣無法收回,本身就可能按西方戰略家的構想,肢解為七、八大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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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上文論述均為保釣論壇的近期討論摘要,並無次序安排。20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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