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殺人與貪汙
談殺人,國共兩黨可有得比。解放前共方即有AB團事件與延安整風的嚴重內鬥、殺人事件,解放後冤死之眾更是難以數計。國民黨亦然,從1927年算起,排除異己的確毫不手軟,此傳統壹直延續到臺灣的白色恐怖。
即便如此,這壹切與我們個人並無恩怨可言。我壹向主張的是,努力還原史實,我們這壹代不應當再犯"把白色恐怖的犧牲者壹股腦算在二二八頭上","把數十年共方的所有犧牲者算在雨花臺刑場頭上"的錯誤。
至於貪腐問題,有些指控是否屬實,也是憑常識、常理可以判斷。譬如大陸改革開放前,就不可能有普遍貪腐情況發生。至於廣場事件所指責的官倒問題,也是遲至80年代末才廣為大眾察覺。
國民黨方面,抗戰結束前就少有貪腐的余地。其後除了接收日產的短暫幾年外,接踵又忙著內戰。要說某些政策(如金圓券)傷人確是事實,但普遍的貪腐,卻談不上。即便有,不靠大肆宣傳也不可能廣為人知。
撤退臺灣之後,我們都親身經歷過經濟起飛之前的困難時期,終年壹、兩套校服縫縫補補的日子記憶猶新。大家不妨捫心自問,李登輝時代之前究竟見過多少貪腐官員?那個時代,除了極少數之外(譬如法官受賄)根本就沒東西可貪。
記得xx兄提及過"國民黨軍方人員倒賣軍需用品"的例子。不錯,這方面文字記錄頗多。問題在於,那個時代的軍人多出自什麼背景?是否應當把帳都算在國民黨頭上?以新四軍為例,為了強占軍餉、殺了項英的副官不就是綠林出身的"軍人"嗎?中國自從武舉廢止之後,軍事學校林立,各種系統、背景俱全,草莽流寇遍地皆是,任何人只要有幾把槍、帶批人,都是無法駕馭的軍頭...。
陳水扁登基時發表文告宣示"臺灣民主成就歸功於李登輝,經濟成就歸功於臺灣人民"(大意),如此這般,把國民黨的努力壹概抹煞。這類事情我們旁觀者聽聽罷了,大可不必跟著幫腔。
言歸主題,貪腐是相當近期的現象,而且是兩岸不約而同沒命地貪。就這方面,我還認為馬英九是僅存的壹線希望,因此始終不加苛責。
摘錄自“保釣論壇”20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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