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台湾政策之我见
俞力工
此次中共十八大会议上,胡锦涛先生本着港澳实施“一国两制”的经验,一如既往地重述推动和平统一、反对台独、坚守“九二共识”、促进平等协商、加强两岸交流与合作、互助互利等政策,并在此基础上,还具体提出“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和“达成两岸和平协议”的建议。
从法律角度审视,这是两岸间结束内战关系的重大步骤,也是和平统一的必要条件。
国共之争,从互相贬低对方的政治实体地位、视对方为非法组织开始,到接受对方为平等协商对像,是个实质性的转折,意味着北京一方现实地考虑放弃以非和平手段进行国家统一的选项。
基于两岸实力对比过于悬殊,北京一方理所当然地必须采取主动行动,甚至是单方行动,改善两岸间的框架条件,而“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可能就是必须首先迈出的一步。这方面,除了撤除针对性的军事设施、建立军方互访关系之外,进而可能是接受固定的军事代表团及监测据点。
一旦互信机制得以建立,双方至少可以节省更多国防资源,转而投入于经济建设。国际方面,自然也减少美国一方的“协防”理由,在“军售”领域向台湾漫天要价。
如何建立“军事安全互相机制”其实也是对北京当局政治智慧的一大考验。如果虑及“台湾一方根本不具备对大陆造成国防安全威胁”的能力,早就应当排除台北一方的疑虑。迫使台湾一方求助于国际支持,才是构成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重大因素。
另一个长期影响两岸间良性发展的领域,涉及国际空间的发展。尽管自1971年开始,台北政府已放弃联合国席位以及一系列国际邦交关系,而其国际商贸关系、侨务、学术交流联系却依然存在。由于缺少正常政治实体地位,处处受到对岸的制肘与刁难,而被迫采用不正常的金钱外交手段以维护其国际活动能力。
如今,既然北京一方正视台北政府为“平等协商对像”,则必须在国际领域逐步排除障碍,让台湾一方开通一些必要的运作管道,譬如,允许台北政府设立不具外交机构性质的领事馆,从而名正言顺地处理国际商贸与侨民事务;在商务、侨务有限的地区(如小国家)允许台北政府利用北京一方的驻外设施,以节省开支;在台北政府无法兼顾的场合,由北京代表出面维护台湾一方的商贸与侨民利益;国际代表团与国际会议中纳入台湾代表、代表团、工作组或观察团…。
最后,也是最难突破的领域,则是必须效仿两岸间多年来在文娱和其它广泛社会领域水乳交融的范例,单方面排除各个行政领域对港、澳、台同胞的人为与制度性障碍。唯有政治领域的合作无间与你中有我,才是真正的有机融合。两岸关系果真能够升华至此一地步,统一也早已成为多余话题。2012/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