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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现世人本主
 - 第六章 人性的分析
 - 第七章 人性的解放
 - 第八章 幸福的追求

 
 
第十章 开放的婚姻

望秋


在前面一章中,我们讲到现代的婚姻制度并不完全符合人的本性,这是现代婚姻的危机之所在,也是人们生活中经常所感到的痛苦之一。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方法就是倡导开放的婚姻。从人的本性,以及自然的婚姻状态来看,人类更适合于一方面有一个稳定的婚姻家庭,另一方面又有丰富多彩的,包括感情和性爱生活的婚外活动。这种婚姻方式,不但适应于男人,也适应于女人,尽管女人对她的情人更有选择性,感情也更专一。我们不能将人性的这种花心的趋向说成是劣根性,试图将它根除。人性定义了我们人本身。我们应以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制度去满足人性,而不应该要求人性去符合那些人为的制度。在现代的婚姻制度下面,人们常常感到婚姻的枯燥和寂寞,生活的桎梏和无聊。但同时,我们又离不开婚姻,因为它是抚养子女的需要,是财产积累的基础,也是现代社会的组成单元。面对这种矛盾,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婚姻形变。比如说在美国社会,一种流行的方式就是不断地结婚,离婚,再结婚,再离婚,这样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人性中不断追求刺激的需要。然而这种方式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一方面,离婚会带来财产上的损失,影响生活中的长期规划。因此在美国只有极富有的人才担负得起结婚-离婚的游戏。另一方面,即使经济上负担得起离婚,离婚也并非就是一件好事。离婚是一个感情上非常痛苦的经历。在人生所面临的最大危机中,它仅次于子女的去世,处於第二位。对於未成年的子女来讲,父母的离异无疑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往往对他们的性格及日后的生活态度都带来致命的影响。所以不断地离婚,再结婚,并不是一个解决现代婚姻制度的好方法。在现代的中国,婚外恋、婚外情非常普遍。但这种婚外情往往处於地下状态,不但受到社会的批评,也受到当事者自身良心的谴责。一旦公开,这种婚外情往往会成为婚姻家庭破灭的原因。所以这种地下的婚外情活动,虽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性的需要,可也是一种对自身心灵的扭曲和对家庭社会的潜在威胁。开放婚姻的目的就是要将这种地下的婚外情转变为公开的婚外情,使它不仅不再是婚姻家庭的威胁,而是可以成为婚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及我们婚内生活的补充。

这种婚外情的现象是一种自然的现象,它是人性自然的表现。在上一章中我们说过,婚外的性生活存在於鸟类的一夫一妻制当中,也存在於大多数其它动物中。在没有宗教约束的社会里,人性的表现相对自由,这种婚外情的现象就更为普遍。在两三千年之前,系统的宗教观念还没有形成,社会中游牧民族的风气还十分浓厚,人们对於性和婚姻都是比较开放的。但当社会进入封建农业社会,并且在宗教观念形成之后,整个社会出现了新的道德观念,认为人性应该屈服于神性,进而受到约束。这导至了犹太--基督教文化的严格一夫一妻制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将婚姻开放,只是使其回归自然,恢复它本来应有的状态。既然说是自然状态,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任其自由发展,无所顾忌呢?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在完全的自然状态之下,婚内生活与婚外活动的平衡是由人性的两个方面-,花心与忌妒,互相斗争的结果。在现代社会,这表现为“偷与捉”,欺骗与防范这样一种猫与老鼠的游戏。所以我们将外遇叫作“偷情”。之所以是“偷”是因为它既不能受到社会的承认,更不能得到配偶的允许。这种在矛盾斗争中达到的平衡,是自然进化过程中用来解决问题的方法。但这种方法不再适应于当今的文明社会。现代社会以分工协作为基础,这要求人与人之间以理性协商作为解决争端的方法。所以我们需要有道德观念,需要将我们的行为建立在道德观念之上。同时我们也需要使这一套道德观念符合我们的人性,使它成为帮助我们更好地满足人性的手段,而不是约束人性的枷锁。在传统的道德观念看来,外遇是不道德的。但这些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建立在封建农业社会以及犹太--基督教教义之上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了封建农业社会,并且应该以现世人本主义来取代传统宗教教义。如果我们以现世人本主义作为我们道德的基础,那么只要外遇有助于我们更大程度地满足人性,带来幸福,它就不再是不道德的行为。怎样使外遇带给我们幸福而不是痛苦?怎样使开放的婚姻制度融入现代的社会,使它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怎样解决人性中花心与忌妒的矛盾?我们需要怎样的新的婚姻与道德的观念?这些正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议题。

谈到开放的婚姻,很多人,包括很多社会学家都会认为这是天方夜谈,不可能的事情。他们认为开放的婚姻必然带来社会的混乱、道德的败坏、甚至家庭的瓦解。其实这是因为他们在用现行的婚姻制度和道德观念来衡量这件事。他们以现行制度观念下人们对外遇的反应作为其必然的反应,而忽略了社会观念的改变可以带给人们的行为影响。可以说这些说法都是对婚姻的本质缺乏深入了解的结果。在前一章中,我们例举了很多允许婚外性行为的社会。这些社会运行良好,其道德纯朴、人心善良并不比我们社会差,而其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很可能远远超过我们自己。这些社会证明了开放的婚姻是可行的。它并不会带来社会的混乱和家庭的瓦解。所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开放的婚姻是否可行,它的可行性己在各种社会中得到证明。问题的关键在于与现行的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相比较,开放的婚姻是否可以带给我们更多的幸福而不是痛苦。要说明这一点,我们必须对开放婚姻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并且对于它的可能运行的方式有一个了解。让我们首先阐述一下开放婚姻制度的优点。

第一点,开放的婚姻也许是能够维持现代核心家庭的唯一方法。我们在上一章中提到过种种家庭存在的必要性。对成年的男女来讲,每一次婚姻的波折都是一次痛苦的经历。对子女来说,稳定的家庭是最有利于键康生长的环境。从社会的角度来讲,稳定的家庭是整个社会安定的基础。因而稳定的核心家庭,是有必要的。但另一方面,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家庭走向瓦解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地增加,结婚率不断地减少,单亲的家庭不断地增多。所有这些都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压力。婚姻之所以在瓦解,是因为在传统的婚姻关系约束之下,人们感到生活枯燥和无聊,个人的发展受到约束。当然,在离婚的案例中,没有人会说是因为无聊而离婚,总是因为夫妻不和,打得死去活来才要离婚的。但这些都只是人性得不到满足的表现。当今的社会主张大家追求幸福,这导致人们想要走出婚姻,寻求新的人性发展,这便是传统婚姻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相反在开放的婚姻下,人们既有在婚姻内部稳定的生活,又可以在婚姻之外得到婚姻所不能给予的满足,人性的各个方面都得到发展,这样大家就不再有走出婚姻的必要。在传统的婚姻制度下,我们将所有的人性需要和幻想都寄托在婚姻身上,这使它负重稷稷,稍不注意就有翻船的危险。开放的婚姻没有这么沉重的包袱,这样它显得轻松自如,反倒可以巩固和持久。

第二点,开放的婚姻可以让我们对生活保持热情。之所以要倡导开放的婚姻,是因为它是符合我们人性的生活方式。在这样一个婚姻制度下,人们不会因为处在婚姻当中而受到限制,不会有心里想做而出於无奈而不能做的事情。充分发挥我们的人性,提高我们对生活的热情,这是当今社会面临的挑战,也是我们人生的意义所在。从一种消极压抑的人生态度变为一种积极追求的态度,这会大大提高我们生活的品质。婚姻内部的生活固然重要,但比起婚姻外部的生活来说,毕竟它的空间狭小。而婚姻外部却充满了机会,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这样一种环境下面,我们会拥有一个开放的人格,而不至於事事畏缩,左顾右盼。我们可以大胆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人,婚姻不再是一个自身的束缚。我们不会因为追求新的爱,就要放弃已有的爱,就要逃离婚姻。婚姻不再是一座围城。传统的婚姻是建立在一种负面的高压之下,它激发起我们忌妒的心理,使大家处在互相不信任的状态之下,对对方充满了怀疑和防范。它要防范的正是人性的本能。处在这种对内心冲动的不断压抑之下,久而久之我们对生活就不再抱以热情。如果这种内心冲动没有被压抑下去,那么它有可能变成地下的偷情,往往最终导致婚姻的破裂。这种传统的婚姻是建立在人之初性本恶的假设之下。而这个恶,是出於与神性相比产生的恶。既然恶,那么被压抑就是理所当然。相比之下,开放的婚姻是建立在一种人性美好的假设之下。人性美好,是因为人性本身就是测量美好的尺度,除此之外不应该有任何其它的标准,也不应该有宗教带来的神性。这是人本主义的出发点。在这样的假设之下,我们认为人内心的冲动是美好的,应该受到鼓励,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可以互相信任,而不需要互相的监督和防范。我们不再生活在一种压力之下,而是生活在一种轻松自由的环境之中,生活会充满了乐趣,而不再会枯燥和无聊。

第三点:开放的婚姻有利於我们个人精神和感情的发展。中国的儒教历来提倡个人的修行与发展。但最重要的个人精神和感情的发展,来自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了解与沟通。因为荷尔蒙的原因,人际之间的关系,以男女关系最为密切。但在传统的婚姻当中,因为我们害怕日久生情,害怕惹来麻烦,在很多情况之下,我们有意地回避这种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这阻止了我们了解其他人的想法与感受,而达不到一种密切的人际关系。这使我们不能充分的发挥我们的同情心理,也使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充满了爱的环境里面,从而割断了我们亲情的来源。如第八章中所说,亲情是我们幸福的四大要素之一。从进化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生活在一种爱的环境里面,需要生活在一种人与人之间非常亲密的关系之下。但在传统的婚姻制度下,在婚姻之外,我们达不到这样一种亲密的关系。当然这种亲密的关系可以建立在夫妻之间,但仅此一种关系往往是不够的,天长日久这种关系也会枯竭。也许你会说,我们照样可以有婚外的男女交流,只要我们将这种交流限制在精神之上,而不要有肉体的关系,这就没有超出传统婚姻的允许范围。问题在於这种只限於精神上的密切交流仅仅是一种亚稳态。男女之间的亲和力,本身就带有一种性欲的成分。所以精神上的亲密交流,往往会带来肉体上的欲望。而精神与肉体是分不开的。如果已经有这种欲望而加以阻止,它将会演变成为一种痛苦。所以在传统的婚姻当中,为了避免最终的肉体关系,我们往往不得不一同抛弃精神上的关系,以防患于未然。这也就限制了我们个人精神上的发展,使我们感情的需要、爱的需要得不到充分的满足。

第四点:开放的婚姻可以减少我们人生中的遗憾。几乎每个人都有过恨不相见未嫁时的感叹。这种对机遇的感叹,处理不好会变成破坏已有婚姻的契机。与此同时便有很多人,深怕这种相见恨晚情况的出现,发誓要找到最理想的伴侣,於是一挑再挑,从而错过最好的婚嫁年龄。从统计上来讲,你选择的婚姻伴侣往往是很随机的。无论你当初如何挑选,大多数情况下,在以后漫长的生活当中,你很有可能会遇到比你现有的伴侣更觉班配的异性。这是否意味着你就应该抛弃现有的婚姻,去追求更完美的异性呢?可当你追求到这个完美的异性之后,又发现了更加完美的异性怎么办?所以这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如果不断地这样更新,这就意味着家庭不断地被破坏。但如果不追求,又感觉到人生的遗憾和无奈。开放的婚姻,对於解决这种情况提供了一个新的空间。它不致于使家庭破裂,但同时又可以让你去追求你崇拜的异性,让你没有人生遗憾的感觉。虽然不是夫妻,但可以是亲密的情人,这样感情照样可以有所寄托。由於你内心的愿望得到了满足,你不会将怨恨发泄于家庭,这样家庭也不致于遭到破坏。

第五点:开放的婚姻可以带给我们性爱上的满足和充实。现代社会的一个非常不健康之处,就是大多数人处在一种性饥渴的状态之中。这种对性爱的不满足,给社会带来了一种潜在的压力,对个人造成了一种不安和烦燥。似乎人人都想要发泄,却又苦于没有发泄的地方。有时这种潜在的压力会以其它的方式表现出来,比如犯罪,又比如对物质的疯狂追求等等。所有这些都会对社会带来危害,也是我们追求人生幸福的一大障碍。在开放的婚姻制度下,性爱不再被局限於婚姻之内,而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和解放。这相当于开发出一个带给人们幸福的巨大矿藏。这样性欲不再是一件令人烦恼的情绪,而只会带给我们更多的快乐与满足。你也许会说,在传统的婚姻当中,我们并非不允许性爱的存在,只不过将它限制在婚姻之内,所以人们同样可以得到性的满足。但事实并非如此。当一对伴侣相处多年之后,他们相互之间对性的兴趣就会大大减弱,这是人的本性所致。正如上一章中所述,人有多元交配的人性。所有市面上教人如何长期保持配偶间吸引力的书籍,在这一点上都不能给予有效的帮助。所以虽然你仍然有性伴侣,但这并非意味着你的性欲就得到了充分的满足。这个时候,你对性的欲望也许已经转移到其他人身上,但由於传统婚姻的制约,不仅你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反而会使你产生一种内心负罪的感觉。这让你认为人性是罪恶的。其实问题本身不在於人性,而在於现行的婚姻制度。在开放的婚姻制度下面,这种自然的新生的欲望会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满足。

第六点:开放的婚姻提供了人际关系多样化的可能。如果说为了培养子女与财产计划的需要,婚内的关系是长久固定的,那么婚外的关系却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这种丰富多彩的婚外关系是对死板的婚内生活的一个调剂,也提供给人们对不同愿望追求的空间。因为没有子女以及财产利益的牵绕,婚外的关系可以有很大的自由度。它可以是一种长期的稳定关系,也可以是短期的、激情的碰撞,甚至也可以有几种关系同时存在。作何选择,因人而异。这种婚外的关系,完全建立在互相的感情吸引之上。如果双方感情已经消失,那么分手将会是一件自然的事情,不必因其它利益的纠葛而苦恼。当然就感情而言,分手总是件令人伤感的事情。所以盲目的乱交及关系混乱也是不足为取的。不过就另一方面来说,因为这种两性关系没有排他性,所以也就谈不上绝对的分手与不分手。两人的关系只能用炽热或淡漠来描述。总的来说,婚外的关系是灵活的,相对於不同的境遇,它可以给出不同的答案。

虽然上面例举了开放婚姻的种种好处,但要使这种制度能够平稳地运行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此我们必需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对於处在婚姻之中的夫妻来说,怎样使外遇不成为破坏家庭的因素,怎样让我们的配偶和子女不受伤害,怎样避免对配偶的外遇行为产生过份的忌妒。第二,对於处在外遇之中的男女,怎样使外遇成为真正美好的经历,从而丰富我们的人生,而不使它成为一种痛苦。

让我们首先谈一谈第一个问题。要让我们对配偶的外遇行为不感到过份的忌妒,不感到它是一件不可忍受的事情,我们必须考虑几个方面:第一,在理性上,第二,在道德观念上,第三,在具体行为上。如前面所说,对配偶的外遇行为感到忌妒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这是一种很天生的条件反射。但人有思维的能力,而理性思维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我们的行为以及我们的感受。从很多社会允许夫妻都有自已的情人这一事实来看,理性的思维、社会的风气以及道德的观念可以克服掉我们本性中的这种忌妒心理。从进化上来讲,之所以我们对配偶的外遇行为产生忌妒和愤怒,是因为它会伤害我们的利益。这一点在前面己经多次提到。但从理性上讲,在一个开放的婚姻当中,配偶的外遇行为对自己利益的损害是非常有限的。对丈夫来讲,在现代的科技和避孕手段之下,我们大可不必耽心孩子非己所出。现代人寻找外遇的原因,大多数并非为了生养孩子,而是为了解决感情与性爱上的需要。对於妻子来说,丈夫有外遇,虽然仍然可以导致他将一些精力花在情人身上,但如果他与情人没有生养子女,那么他在情人身上所花费的精力及金钱会是有限的。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男性的精液是廉价的,可以不断产生。所以如果外遇只是作为一种轻松的娱乐方式,那么他所付出的精力并不会比其他娱乐活动更大。在一个家庭中,最大的利益有两点:一个是子女,另一个是共同的财产。因为财产与子女都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损害对方的利益,也就等於损害自己的利益。所以只要不是有意地去破坏已有的家庭,那么外遇本身不应该造成对配偶的利益损害。当然若欲将外遇用来取代已有的家庭,那么外遇确实会给家庭带来威胁。但这并非是开放婚姻所倡导的模式。在开放的婚姻里,外遇可以是公开的,可以在一种轻松的气氛下进行。这大大减少了人们想将外遇变成婚姻的动机。外遇与婚姻虽然都涉及感情和性爱,但它们却是两件不尽相同的事情,可以同时并存,互为补充。与此相反,正是在传统的婚姻观念之下,由於感情和性爱被局限於婚姻之中,一旦外遇产生,为了保持这种新生的性爱关系,将外遇变成婚姻的愿望就极为强烈,这样反倒造成了家庭与社会的不稳定。

除去物质的利害关系之外,还有一种感情的利害关系。也许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外遇会伤害婚姻内部夫妻之间的感情。这种伤害除了上面谈到的人性自发的忌妒之外,还有一种可能:如果将感情花费在情人身上,那么能用在配偶身上的感情是否自然的就会减少。有一种理论认为;一个人的利比多(libido, 性的欲望)是有限的,如果他(她)将利比多用在一个人身上,那么他(她)用在另一个人身上的份量就会减少。佛罗里德是这个理论的倡导者。但现代的研究证明这个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利比多就像其它的荷尔蒙一样,可以被激发出来,越用越多,所以并不是一个衡量。在大多数婚姻里面,由於长期的相处,利比多本身已经非常之少,互相的诱惑及神秘感,几乎消失殆尽。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外遇才有可能产生。对一对仍然处在热恋中的夫妻或情人,外遇是不太可能产生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处在外遇中的人会被激发出更多的利比多来。这种利比多的增多,会使他(她)对生活充满新的热情。这种热情往往会惠及到家庭内部,使夫妻间重新燃起火焰。所以外遇并非一定会导致对配偶失去兴趣,从而造成感情上的伤害。现在人们说外遇会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这其实往往是受了社会道德,传统观念的影响。这种伤害往往来自我们自已的想法,而并非是一种必然的结果。我们痛恨外遇,是因为我们害怕它将偷走我们所爱的人。但在开放的婚姻中,外遇不会使我们失去配偶,所以这种惧怕及痛恨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在当今社会,外遇往往与离婚纠缠在一起。但如果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内部的问题才是离婚的真正原因,而外遇只是一个导火线。婚姻内部的问题出於夫妻双方之间,双方都有责任,而不能简单地将它推卸到第三者身上。

所以总的来说,从利益的理性角度来看,只要我们不要在外遇的关系中生养子女,外遇本身并不会自动的构成对婚姻家庭的威胁和对双方利益的损害。这样从理性的角度来讲,我们就不值得对配偶的外遇产生忌妒。当然我们很可能仍然要忌妒,这只是进化带给我们的本能反应。但如果我们知道了产生这种本能反应的原因己经消失,这便可以帮助我们抵制这种负面的反应。

除去利益的考虑之外,产生忌妒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不能容忍自已被“戴绿帽子”,被欺骗。其实这种概念来自于现代社会的爱情婚姻观念。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对於外遇的不堪忍受,完全出於社会道德的影响。在现代的社会道德观念下,外遇被认为是一件不道德的事,尤如偷了人家的东西,而被戴绿帽子是一种受欺辱,被耻笑的事。在这种观念和社会环境的压力下,很少有人会被戴绿帽子而无动于衷的。“但外遇就是偷人”是建立在夫妻双方互相占有的概念之上的。你的配偶就尤如你的一份财产,他(她)如果与外人有染,就尤如外人偷了你的财产。要改变这一观点,我们需要重新定义忠贞。爱一个人并非需要拥有一个人。与配偶结婚组成家庭,并非意味着就拥有对方,从而有权力去限制对方。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独立的人,我们有自由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做任何与自己体身与心灵有关的事。不管我们是否在婚姻之中,我们都不可能占有对方,也不可能被对方占有。在这种新的概念之下,忠贞可以重新被定义为不做损害对方利益的事情,而不是限制自己做想做的事情。但我们上面己讲过,只要我们不在外遇中生养子女,只要我们不打算将外遇变成婚姻,那么外遇本身并不会自动地构成对配偶利益的损害。所以外遇本身并不意味着不忠贞。如果夫妻间互相占有的概念不复存在,那么外遇尤如偷人的说法也就不应该存在。如果你的财产没有被偷,那么“戴绿帽子”就并不是一件值得愤怒,被人耻笑的事情。所以在这种新的婚姻道德观念下,外遇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不会再有来自社会的压力,让我们觉得吃亏和丢人。而配偶的外遇也不再是对我们的不忠,对我们的欺骗。

上面我们讨论了怎样从理性和社会道德观念上来看待外遇的事情,接下来我们讲一讲怎样从具体行动上让外遇的事情变得更容易被接受。从我们人性本身来说,配偶的外遇行为会自动地使我们不高兴。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条件反应,恐怕永远也不会完全消失。避免这种心理和生理反应的方法,是尽量避免心理和生理上的直接刺激。比如一方面你可以让配偶知道外遇的存在,这样他(她)就不会有被欺骗的感觉,你也不会为此躲躲藏藏。但另一方面,你也没有必要对你的配偶描述你与情人之间的亲密细节,那样无疑会使他(她)醋意大发。你也应该避免在第三者存在的情况下作出过分亲密的举动,那也会刺激人的感官。在这一点上,我们也许应该采取这样一个原则:对对方的外遇不要细问,对自己的外遇不必细报。大家都相互理解容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我们决不能以自己的外遇作为对配偶的报复和要胁,或作为引起对方注意的手段。这些都无疑是有意地挑起配偶的忌妒。如果说外遇是为了我们自己高兴,从中得到人性的满足,那么外遇本身就应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另外如果我们知道配偶有外遇,克服我们自身忌妒最有效的方法,是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欢乐上面,而不是过分地去猜测对方。太多的时候,我们猜测关心他人超过我们自己。这些无为的猜测往往令我们怒火中烧。其实我们只需要寻找自己的欢乐,保证自己的利益没有被损害,又何必眼红对方是否快乐。开放婚姻的一个好处,是让每一个人都获得自由,都有寻找感情和性爱刺激的权力。假如我们更着重自己的欢乐,那么我们就可以容忍配偶同样的行为。道德的最根本原则,就是要用衡量我们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自己不想受到的待遇,不能强加于人,而自己想得到的权力,也应当付于别人。在这种道德原则下面,在你自已追求婚外幸福的同时,配偶外遇的行为就不会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情了。

下面我们讲一讲怎样处理婚姻内部与外部关系的平衡。这一点处理不好,外遇有可以发展成为一种取代内部家庭的威胁,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在这一点上,一个主要的原则是,婚姻外部的关系是对婚姻内部关系的补充,而不是一种竞争。它们应该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互相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婚姻和家庭是一个利益的单位,它是长久稳定的,它比婚姻之外的关系更牢固。但外面的关系更丰富多彩,它更灵活,也使人生不再乏味。所以发展外面关系的动机并非是为了取代内部的婚姻。其实往往你想要结婚的对象,与想要与之做情人的对象是十分不一样的。两性的关系往往经不起柴米油盐的摧残。所以欲将它变成婚姻的关系,本身就不是一个明智之举。外遇的关系之所以使人十分向往,是因为它超脱了生活中种种的烦恼,让我们在生活的烦琐之外可以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但除了感情与性爱的因素之外,它没有其它的利益掺杂在里面。而婚姻却是一个利益的结合。那是一种更深沉牢固的关系。婚姻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也涉及到子女和财产。当然每一种感情,都会有一个炽热的过程。特别是在开始的时候,处在热恋中的情人们很可能有一种想要天长地久的愿望,并且最好每时每刻都不要分开。但如果从一开始我们就明白天长地久意味着最终如婚姻那般枯燥无味,这样就有利于我们克服一时的头脑发热。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需要提醒自己不要冲动。毕竟炽热的爱情只是短暂的,在几个月之后,那一种冲动就会慢慢地退却。在这之后,你想要的也许并非是时时刻刻都在一起,而只是偶尔见见,小有刺激。其实双方偶尔的相见,又何尝不是一种最理想的安排。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如果不是为了具体的事务以及抚养子女的需要,就感情和性爱而言,两人大可不必天天住在一起。 这就是为什么有人建议为改善夫妻关系,经常找一些分开的机会。可是因为抚养子女的需要,夫妻之间并不是人人都可以随意分开的。相反,开放的婚姻则让情人之间经常处在小别之中。

当然要达到上面这种平衡并不容易。相对来说,更容易处理传统婚姻家庭的关系,因为它不存在平衡的问题,外遇是不允许的。这可以说是开放婚姻的缺点,也可以说是它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它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变得更聪明和理性,更能够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虽然它不象传统婚姻那样对我们婚外的感情统统压抑,但却需要我们能够用理智去引导一时的感情冲动。不过这种对人的更高的理性要求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我们在此利用的理性,不是用来压抑人性,而是用来引导人性,使它获得更大的总体解放。在人类文明出现之前,我们处理问题的方法非常简单。我们不需要尊从任何社会道德,也不需要照顾对方的心理和感情。我们需要做的只是遵从自己内心的感受。人的本性使我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在那种社会里面,如果你是强者,如果你可以用暴力的手段制服对方,那么你就是赢家,你的意愿就可以实现。但到了现代的文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合作和协调变得重要了。这种互相协调带来的代价就是让我们不能再为所欲为。我们必须遵从社会的道德标准与规则,我们必须学会运用理性,必须受到教育,成为一个有教养的公民。开放的婚姻只是在这个方向上更进了一步。它要求我们拥有更高的理性水平,知道怎样去达到一种婚姻内部与外部的平衡,知道怎样处理微妙的多边人际关系。所有这些,都是开放婚姻的代价,但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所以要能真正地享受开放婚姻带来的种种好处,我们必须是更理性的、更有教养的社会公民。

上面我们谈到了要使开放婚姻平稳运行的第一个方面:怎样使外遇不成为破坏家庭的因素,怎样让配偶和子女不受伤害,怎样避免过份的忌妒。接下来让我们谈一谈第二个方面:怎样才能使处在外遇之中的男女不会由此而产生痛苦。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奇怪的问题。男女双方因为互相喜欢才会产生外遇,怎么又会有痛苦呢?但在当今社会,常常听人说,有情人很累,也很苦。这种累与苦往往不是来自于情人之间,而是因为社会给他们太大的压力。在现代社会外遇是一件被社会谴责的事情,所以参与的双方不得不偷偷摸摸地进行,这样一来便使人产生一种罪恶感和不安全感。也许有人会说,正因为是“偷”,才使得外遇更加刺激,从而才更令人向往。然而久而久之,这种“偷”也给人带来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变成一种对情绪的负面影响。更遭糕的是因为双方的家庭都不知道这种外遇关系的存在,所以互相的见面变得十分困难,每一次幽会都可能成为最后的一面。这往往使人产生一种生离死别的痛苦。很多处在外遇中的情人,将大多数时间都花在对对方的思念上。这种过分的思念,对身心并不是一件好事。这也使得情人们往往想将外遇转化为婚姻,从而造成对己有婚姻的威胁。在开放的婚姻制度下,婚外的关系被认为是合理的、正常的,并且得到社会的公认。那么婚外的关系就不会受到这么大的压力,也不必存在於隐藏之中。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婚外情固然不再有冒险的刺激,但你也不会再受隐藏的折磨。可是没了冒险的刺激不就没意思了吗?其实谁说必须要“偷”才会刺激呢?难到社会上公开的热恋情人就不刺激了吗?再者,因为你的配偶知道你婚外关系的存在,那么你可以公开而理性地安排你与情人见面的机会,这样不会使你经常有生离死别的感觉。

另一种情况是,热恋中的情人常常也受不了对方要与他(她)的配偶和家人在一起的想法,觉得自已被冷落了。这种想法在女人身上最为突出。女性在感情上的投入往往比男性多。她们往往可以为了爱而付出一切,认为爱一个人就是要全心全意,不顾一切,也想要得到对方的一切,包括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这些想法都是现代社会爱情至上论宣传的结果。在新的开放婚姻制度和观念下,如果我们可以容忍配偶与情人在一起,那么同样的,我们也应该可以容忍情人与他(她)的配偶在一起。爱情并不是绝对的,不顾一切的。如前面所说,爱一个人并不等於占有一个人,我们没有这个权利。爱一个人,只意味着可以与他(她)分享一段共同美好的生活。我们应该着重的是与他共享的这一段时间,而不是将注意力放在他(她)与你不在一起时的所作所为上。在这一段共同的时间之外,他有他自己生活的权力,包括与其他人的亲密来往。所以,在这种新的观念下,就像我们不应对配偶产生忌妒一样,我们也不应对情人产生忌妒。我们将把这种婚外的关系当成是一种额外的收获,持一种珍惜和感激的态度。当我们将婚外的关系当作一种欢快、轻松的关系之后,我们也不会对对方产生过度的思念。即便有思念也会是一种幸福甜密的思念,就象所有的恋人一样。在旧的婚姻制度下,婚外的情人们往往会陷入悲伤,那是因为他们觉得这种地下的关系迟早会曝光,从而害怕失去对方。而在开放的婚姻里面,我们不会因为外界的压力而失去对方,所以大可不必因此而伤感。另外,如前面所说过的,距离产生美感,与情人保持适当的距离并不是一件坏事。所以总的来说,应持这样一种态度,那就是:当俩人在一起的时候,尽情的享受共有的时光,做互相想做的事情。但当俩人不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必过分的思念,因为总有下次再见面的机会。

另外一种情景是,有人说我不可能同时处在多个的性爱关系之中。如果我与一个人做爱,就不可能过一段时间又与另一个人做爱。这种想法与当今社会的爱情忠贞观念有关。其实就人性本身来讲,无论男女我们都有同时保持几个性关系的能力。这也是我们具有偷情嗜好的生理基础。对大多数男性来讲,能同时与几个女人保持关系恐怕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所以不会有反感。从生理上说,只要对方看得过去,男人就愿意与之做爱。相反女性的要求比较高,但也不是不能同时保持多个关系的。我们都知道男性的性高潮一来就过去,而女性却可以有连续多次的高潮。在进化的历史上这可能有它的原因。这是因为这可以使她一个接一个地与不同的男性发生关系。对此我们可以看一看与我们最接近的动物:大猩猩(Chimpanzee)。有时雄性大猩猩会排着队去跟一个母猩猩交配。母猩猩在这种连续的交配中既得到享受,又得到不少物质好处。所以,就我们的生理情况来讲,我们完全有能力同时保持多个性关系。有人对此的反感完全是当前的爱情观念在作崇。如果社会爱情观念改变了,这不会再是一个问题。

最后想说一下婚外的关系应该维持多长时间的问题。婚姻和家庭,因为子女及财产的原因,往往会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常常是整个一生。对於婚外情人的关系,它完全建立在两人互相吸引的基础之上,所以当两人相互之间不再有吸引力的时候,这种关系就会自然的结束。当然在这种情形下,既然感情没有了,又没有共同利益的破坏,分手应该不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从热恋到分手,这段时间一般会有多长呢?这当然是因人而异。不过这种情人的关系常常会维持很长的时间。一方面是因为两人不经常在一起,这样他们每次见面都有一种新鲜感,小别胜新婚么。另一方面,因为没有天天生活在一起,他们可以超脱日常生活中的锁碎和烦恼,也不会因为利益的关系而产生矛盾,因此互相间的感情不容易受到伤害。这就是为什么有的恋人可以长期相亲相爱,而一旦结婚却互不相容。再者,在开放的婚姻中,每个人都有可以拥有不止一个的婚外关系。那么新的情人关系的建立,并非意味着旧的情人关系的结束,它们相互之间并不排斥。如果两个人要分开,那是因为互相自愿,而不是出於无奈。所以从上面的因素来看,这种婚姻之外的情人关系,可以维持很长时间,这可以满足人们希望永恒的愿望,而带来一种安全感。当然这种婚外的关系并非多多益善。只有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关系,才会有一个安定的生活。

综上所述,开放的婚姻形式是可行的,它也可以带给我们更多的快乐而不是痛苦。当然,这需要整个社会道德观念的更新以及人们对婚姻家庭采取一种理性明智的态度。开放婚姻的可行性,已经在其他的文化中得到了证实。我们不过是将已经证实了的东西应用到现代社会的机制中来罢了。另一方面,在现在的社会中婚外情的现象也普遍存在。所以我们也只是将已经存在的事实变得更合理,更自然,使它成为一种建设性,而不是破坏性的力量。试图用高压来阻止这种婚外情行为,就等于用高压来阻止人性。这是办不到的,也没有必要。开放的婚姻形式,应该对应着一个开放的社会,一个以现世人本主义为主导的,以追求人的幸福为终极目标的社会。这也正是我们的社会发展的方向。开放婚姻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性,给人们带来更大的幸福与欢乐。

在结束本章之前,让我们看一个网上下载的婚外恋的故事。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体味到婚外情在当今社会观念下的处境。在这个故事之后,我们会对故事中所涉及的问题作简短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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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有没有相伴一生的婚外恋? *

我不是一个偏激的或保守的人,对于婚外恋,现今的大部分人也持相对宽容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讲这是一种进步,人们更加尊重人性了。可是,所有陷入婚外恋的人,都不免会有内心的拷问和挣扎。婚外恋有真正的出路吗?有完美的结局吗?或许人间本来就没有完美的东西,所以,苛求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折磨罢了。

他,叫建,是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有老婆有孩子,还有一个相恋两年的情人。这位叫轩的女人也结婚了。这种双方都有家庭的外遇,是各种外遇中相对稳定的一种。两年的时间,不算短,付出的真情也不能说是游戏,这体现了他们关系稳定性的一面,但最终的破裂,则又证实了无可躲避的脆弱。

那两年,是他们互相投入的两年。建是真心地爱着轩,绝非象人们通常所说的外遇中的男人都是为了性、刺激或其他。他将她看作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轩亦然,那两年,她的生命饱满地盛开,淋漓地绽放。在彼此的身上都凝聚了浓厚的情感。

这两年,对两人而言是刻骨铭心的两年。他们想尽一切办法约会,无时无刻不处在热恋的状态中。天天要通无数次的电话,短信承载了太多的柔情蜜意、款款情思。两个人就象初涉情网的孩子,贪婪地享受着这种感觉。建说他完全被轩激活了生命中深藏的激情,有人说,情人间做爱的次数多了,交往的时间长了,熟悉了,便不会再有热恋的状态,会淡下来。但他们两人却没有,反而是感觉与日俱增,从来没有因为熟悉而淡漠。

同所有的情人一样,他们也在不断地讲着天长地久的话。即使不能做夫妻,做这样的情人,也会一生一世。但真实的结局是,轩在两年后毅然离去了。不是不爱,而是爱的太痛太累。在一起的时候,两人之间曾经海誓山盟,轩对建讲过这样的话: “如果你得了绝症,我一定要和你生活在一起,那时候就不会有人和我争你了。”一个女人,如果不是因为发自内心的爱,是讲不出如此深爱的话。

在这种关系中,如果能天长地久,只有一种可能,两人的心理素质都不错,都能坦然潇洒地面对来自道德、家庭的压力。虽然道德是无形的,但人却不得不受其影响。在这一点上,女人的内心压力更重。轩的家庭不能说不幸福,但她觉得和建在一起更好,时间越长,她的内心压力越重,因为她不愿意再和老公亲热。在这种情况下,她对建提出,两人都离婚,然后名正言顺地结合。但建却不能,这好象是一个老套的故事。不管是出于责任还是出于亲情,建都做不到打碎自己的家庭,代价太大。

不能讲建伪善,在这一点上,我相信这是许多男人的选择。所以建只能一遍遍地对轩讲:虽然不能同她结婚,但并不意味着对轩不认真,并不意味着对轩的爱要比对家庭的爱弱。然而,轩却无法做到象建一样洒脱,在这段爱情最初,对热恋的痴迷可以暂时淡忘爱情与婚姻的分裂,但是一年多后,昏天黑地的热恋一点点被清醒的体验与思考代替,轩觉得越来越痛苦,越来越困窘。对于轩这种类型的女人来讲,付出的爱越多,爱的越深,便越无法容忍爱情与婚姻的分离。

两年间,轩好几次决心离开建,但她一直没有真正离去,总是走出两三步,又退回三四步。建的深情、建的眼泪、建的伤心,使她迈不开离去的步伐。于是建确认,轩是离不开他的,他们会一生相爱,这是两人最大的梦想。但他没想到,两年后,轩在度过他们共同的节日――相识纪念日后,真的一去不回头了。无论建怎样苦苦哀求,轩也是铁了心,把他当作了陌路人。建痛苦极了,甚至怀疑轩对他是否真正爱过,如果是真爱,为什么会舍弃呢?他认定,如果是一份真正的爱情,相爱的两个人就一定能够克服种种困难,相互理解,超越人性的种种局限,一直相爱下去。

象许多男人一样,建可以脱离婚姻去爱一个女人,但是,正如许多女人一样,轩却无法脱离婚姻去爱一个男人。轩相信建对她的真心,但即使她能忍受爱情与婚姻割裂的痛苦,也将最终无法承受身心分离的折磨。爱着一个人,却要同另一个生活在一起。和一个相爱的男人做爱,晚上却要躺在另一个男人身边。时时要小心自己的心思不要外露,在家收到短信,是甜蜜的也是提心吊胆的。要不停地说谎,以便解释何以会晚回家。在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却无法大声地对他表白,即使打个电话,也要偷偷摸摸。时时刻刻不断进行着角色调整和心理调整。这种累,对于一个认认真真爱着的女人来讲,是无法承受之重。

轩觉得太累了,太艰难了,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分手。却因为深爱不可能一下分开,就会有走出几步又退回来,反反复复的小插曲。一个女人,不断地处于情爱与理智的搏斗中,想做到真正分开的确不易,她一再被这份爱拉回到建身边,但又不断因为这爱的种种压力而远去。其实,轩的离去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当她最终决定彻底离开的时候,是决绝的,这是建无法正视的一点。

也许,把这种曾经的爱情珍藏于心,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婚外恋一开始,就伴随着伤害。但伤害他们的,不是爱情,那么,又是什么呢?走出这种痛苦,除了理性,好象唯一相信的只有时间了。但是,那无数美好的时光、无数美妙的瞬间,却往往变成了倍觉折磨的回忆。

会有相伴一生的婚外恋吗?我不知道。在人性和道德间,我们应该尊重的是什么,这或许也是许多人的困惑。也许,曾经拥有,就足以安慰彼此的心灵了。毕竟,短暂的是生命,磨难的是人生。 (载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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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与建最终的分手不是因为感情的淡漠,而是因为社会的压力与自我的遣责。正因如此,现代社会中的婚外情故事大多处于一种悲伤的境地。也正因如此,大多数人对婚外情持一种否定的态度。但如果仔细推敲一下,我们会发现,带来这种悲惨结局的并不一定是婚外情本身,而是社会的观念以及现代社会道德的标准。如果社会观念改变了,理性告诉轩她与建的婚外恋是应该的而不是不应该的,道德告诉轩婚外恋是值得赞许的而不是受到遣责的,社会告诉轩大家都有婚外恋,不只她一个,丈夫告诉轩她与建的关系是可以的,打电话不用偷偷摸摸,从小受到的教育告诉轩爱情不是绝对的,也不必与婚姻等同,那么轩还会忍痛与建分手吗?我看不会。所以现实生活中婚外情的痛苦以及它可带来的破坏性并不表明婚外情本身的错误,而很有可能是现代社会制度以及道德观念的错误。是的,在现代社会下,婚外恋是很可能要经受痛苦与磨难的。但即便如此,尝此禁果者大有人在。这不能不说明婚外恋符合人性之处,以及人性力量之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