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选美国总统的定名和两只残腿朝天的火鸡一起来到你的感恩节的餐桌,我想你也不会有更多的理由感谢上苍。毕竟这二者都不是老天可以轻易决定得了的。
就在感恩节到来之前,美国东部时间11月21日夜22点,美国佛罗里达州高级法院对人工计票问题作出如下判决:佛罗里达州必须接受人工重新计票的结果,人工计票将继续进行六天。高级法院的发言人威特说:“人民的选举权高于一切。”这一判决是七个法官组成的法庭作出的,判决要求佛罗里达州必须接受在11月27日前结束的人工重新计票的结果。法院发言人说这是七位法官的一致决定。
于是我们有三重命运的交织网,老天,法律,和人民。接着我前文《选而不举》我们可以看到,单个的强人,在这可能的三者中,不但没有一席甚至一角地位,且只能是这三者的或统一或妥协的决出物,而绝不可能反过来。
我认为,这就是眼前这幕政治危机给我们大开的眼界,因为我们一直都认为资产阶级民主是玩弄民意的政治游戏,尤其选举或大选更是劳民伤财的骗局,资产阶级头面人物的最后定夺是与人民,或者,最低限度来说,选民的意志是终结毫无牵连的。
当然,我们也看到,不同的法院,对选举的进程有不同的解释与处理意见,并不象我们所想的国产式“一言堂”。这似乎有点或有很多混乱,但正是这表面所显示的“浑水”可以为我们揭示资产阶级民主的更深刻的内容。法律,即使真正用法国书面语言所严格界定的法律条文,也还真有些近似于我们史无前例的“最高指示”:矛盾或利益冲突的双方都能在那里找到适合自己心愿和意志的根据。每当这种针尖矛锋相对的关头,究竟谁的话算数?
此时此刻,才是法官及法院法庭的“用武”之地──打个引号是与法轮功的群众们所遇到的法或公检法的PHYSICAL用武做一个小小区别。这里,不是别人,不是上级,不是党委集体,而是身披法律外衣的那几名法官,要用他们的人格和名誉来担保他们的决定是完全基于他们自己对于法律的条文或精神实质的理解,而不是出于自己切身利益或党派利害搀杂其中的小算盘,更不能推卸责任地“矛盾上交”,一切听从“上级党委”的决断。
不同的法官,不同的法院,做出不同甚至于相互矛盾的判决,可以说是资产阶级法律虚伪性的本质暴露,也可以说是它的作为“人的法律”的人的一面的表示,每一个法律判决都要准备面对新的法律的挑战,也就是说,法官要把他的理解交付公众品评,他自己要想“无法无天”或“一手遮天”甚至“七手遮天”,可能不那么容易。
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佛罗里达州高级法院七名法官对美国宪法的理解。他们判决佛罗里达州必须接受人工重新计票的结果的根据是“人民的选举权高于一切”。就光看这一组概念的组合,你可以说它要多崇高有多崇高,你也可以说它要多虚伪有多虚伪,关键在于各方对“人民”和“人民的选举”还有“人民的选举权”各自持的何种看法。
在与美国朋友谈起“人民的选举”时,大概有三分之一的说到他们对那些游戏是不感兴趣的。我就跟他们说,地球真是太大了些,地球那一边的人想投票选举,但是法律嫌他们“素质太低”不合乎投票人的资格,所以他们最多可以去那不计入“国家干部”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村级试选投他一票;而地球的这一边,素质据说够格的人,兜里揣着“天赋”的人权请他去直选国家领导也竟然不当一回事,真叫人不由得报怨老天,天地悠悠,何厚薄如此不均?我的论理是,你说他虚伪,可能言之有据,可你越不参与不就越发惯纵他的更加虚伪吗?你想想,要是五六十年代的黑人都不去争取自己的选举权,到今天美国能有黑人的市长议员大法官吗?美国宪法或美式民主的好处和坏处,都在于它的虚伪,正因为它极力标榜社会公正,社会就可以而且有根据向它要求公正,这不过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已。对于另类的不虚伪少虚伪的法律,矛也在他手中,盾也在他手中,只有他攻人民,不许人民攻他,选票你见也见不着,你投不投票全是一个样,你就心服口服?
我的这番虚伪论,可能一个朋友也没劝通,所以它仍虚伪。但是,只要它虚伪得有理,逻辑得过去,它还是会存活下去。让我们试探一下虚伪的面目所在。
第一,人民,这两个字,几乎就是永无确定答案的历史洪流中的斯芬克斯,就跟我无可奈何地说过的一样,谁个是人民,谁个不是人民,这是就连人民自身也难辩清的误区。谁是昨天的人民,谁又是今天的人民,谁又会是明天的人民,那还不是最高统帅心中风云变幻式的利益界定时左一寸或右半分的微妙。可到了美国地面上,人家虚伪的到了把每一个公民都一视同仁地划入“阶级队伍”,只要不是BRITISHREDCOAT就都是殖民地人民,这个概念的内涵一直延续到今天。如果说我们的人民,是一盘蛋糕,由某人随意切分,美国地面上的人民,则象一只雪球,越滚越大。看起来二者一样的雪白,可刚好走了消长的两个极端。
布什、戈尔既参选又投票,是够虚伪的,可其他公民一样的可以参选可以投票。此二位都是政客或官宦家庭出身,我无论如何也认为他们是近水楼台,虽然他们一样要够票,要选而出,数而胜,比我们自己的太子们一经钦点就图章烙定,也好不到哪里去。倒是前面的里根总统,硬是从山沟沟里出来见世面的“乡棒”成长为合众国第一把手,那才叫虚伪民主的真正橱窗。
原来的人民,我是说美式人民,确实名虚且实伪,即使现在在那概念之上,再加进去妇女,有色人种,只不过好象或者模仿我们九大十大加入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或主席团成员一样,那不仍然是虚伪得不分阶级不分立场不分敌我吗?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人民?这样的人民会推动历史车轮的前进?嘿,我怎么说得清楚,我只知道我们的官家正在与这样的人民实行并轨接头,不知是新一轮的“一边倒”,还是新的幻景中的“某地的今日就是我们的明天”?
第二,虚伪又表现在选举的仪式和程序上,什么“一人一票”,怎么能允许混在人民之中的反动派“乱说乱动”,施展嚣张气焰?国家大事,别说反动派异议分子,就是素质不够国格的百姓也只能忌器别投鼠,还真能让群众选领袖,公民定国君,那不都是我们北戴河私会上的私下分赃、搞匀摆平的特权特色,怎么会轮到他们来参与“国家错误,人人有份”呢?
我们的选举制度,才是真正无产阶级专政的坚强柱石,那是俄式列宁首创的新生事物的绝对翻版,一丝都不走样,只不过现在不是中央苏区的时代了,我们也要有自己的中国特色嘛,所以不好再接着叫苏维埃罢了。实质上还是俄式革命的,群众仅仅天赋选举代言人的一线之权,而与国家政权的建设天然绝缘,这样也省得大家操闲心,不就是古人说的那样,民可使由之?那民,说穿了,还不都是些你怎么玩、他就怎么转的主儿?
第三,人民的选举权,这不是更虚伪吗?你也不想想,人民的权利是谁给的?还不是伟大领袖白给的,打到天下本来就是极权在握,不分给你、你敢说个不字?难道天下就白打了不行?这选举权,是皇家的新式“甜头”,表示皇恩的抬举,想给谁就给谁,不想给谁就不给谁,那还不是上头一句话?我们要是也上了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当,象他们一样的虚伪,可一开票箱把我们自己选掉了,那不成了天大的虚伪玩笑,给谁能交得起帐呀!所以我们一定不能虚伪。再说,美国人的虚伪是建立在多数人的不投入不投票的事实基础上,谁敢保证我们虚伪一下,老百姓也真地都虚伪得不来投票,一是落了面子不好看,二若是那号称千万之众的什么功乘虚而入,那不是才叫东施效颦?所以,在镇压法轮功取得全面胜利之前,我们万万不能虚伪;在那之后,我们也不能将革命成果拱手出让,更不能引狼入室。要把革命成果保留在“自己的孩子,可靠”的手中,第一件事就是不能实行选举,不能给随便什么人选举权。他们有“三信危机”,我们就没有?我们第一件事就是还信不过他们呢。
民主的虚伪或虚伪的民主在美国也太放肆嚣张,让我们也来“依天抽宝剑,把汝裁为三截”,只不过这回是,一截遗台,“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接着前文《选而不举》挑起的话题,分论一回。
一截赠美,应该标志为“虚君”制,总统总统,一切全统,表面上象个君,实际上是虚君。说得不好听,就是个傀儡戏,一会儿披挂上场,气势扬扬,演完了就收敛回箱,腾出台子给他人让场。不是打来的天下,到底坐不得日久天又长。
美式民主,是继欧洲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血缘,兼承法式革命与英式改革的宗旨,彻底否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封建余孽,开创出的人间政治的最新篇章。谁也不能否认这种政体的虚伪性,因为它自身就在一步步地否定自身并充实着它越来越丰盛的内涵。
一截遗台,台湾人民的民主,走的又是另一条路。在中国这滩封建的污泥中,它最初是“出于污泥”,赤染墨玷,打的是资产阶级民主的招牌,行的是独裁专制的老本。如果说有人感谢日占台湾的“功劳”,我说大概还真有一点,那就是抬高了台湾人民向资产阶级民主的道路上迅跑的起点,归还中国五十年后的今天,它终于达到了“不染”的境界。我最好称之为“非君”制,几千年盘踞中国大地的君权,首先在这伶仃小岛上得到了彻底的否定,连否定的方法都是几千年“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法则的最后否定。
最难论的,还属那一截还东国。我们继承的是封建的头脑,资产阶级的宪法,苏维埃的体制,一个完美的混成物。什么都有点儿,又什么都不是,原应取各家之长以综合,没想到反择各家之短以护短。要不然我们对“稳定”就一定拳拳于心?对此完美的混成,我以最崇高的敬意赋之为“伪君”,几几乎等同于以上的“虚君”,但是又绝对不一样,看起来不是君,听起来不是君,行起来不是君,狂起来不是君,可那偏偏是百分之百货真价实的国君君主天子皇上太上皇皇太上,要不然我们现在二十一世纪了,还是全国上下一心地为皇嗣接班传位继统伤透脑筋。
你看这“虚伪”的三截之分,是不是还有点同异的尺度之量?说咱“伪君”,总比直呼“伪君──子”好听一些,咱就姑隐那“子”实指太子一节,省得别人疑心生暗鬼的,日子过不安生。“虚伪”的三分之中,分还自家“伪君”,就是还没到“非君”的修练──中国人毕竟太素质差,中国地面又实在大,“国不可一日无君”呀──更别提“虚君”的境地。就让咱们再奉着咱们国粹的“伪君”再山呼几回,看看究竟到什么时日我们才有真正的或真正虚伪的民主,才有真正的“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
不管“虚君”、“非君”、“伪君”,即使在美国,这不也还是“国不可一日无君”?感恩节前的恩恩怨怨,还不是为的是决定接班继嗣,为了明年一月的权力交替大忙,几亿人为着一身嫁衣裳,争来吵去,不亦乐乎?看起来到底不如最高统帅的“一句顶一万句,一票顶亿万票”来得干脆──不过我可不敢恭维那是干净利落,大概他也逃不出有一利必有一弊的辩证法──敢问其乐有穷?其乐未央?其乐虚伪?其乐……
火鸡马上就可以从烤箱里取出来,放上桌面,可布戈两家的官司还会步步升级,从县上到州上,从州上到联邦,一级级的法院,按步就班地地打上去。看样子这回老天是帮不上忙了。
可我相信,“人民的选举权高于一切”,佛州高院写出的这条原则,言简意骇,把该说的都说了,是“打”遍天下都不怕的根本真理。眼下这场布戈之战,已经把人民,民主,选举之类的概念及其与实际的结弥与脱离,分明地摆在世人面前,摆在法律面前,求一公断。其实,不管下一步是谁来讲法,我自己的看法已定为成见,那就是说,要是一边请你或要求你屈尊投票,一边又不在乎选举结果的精确结果,那才真正是一幕虚伪民主的闹剧。
我们已经眼界大开,但还有可能会“大大开”一番,让我们把这场世纪之戏,盯他到底。
<<万维读者周刊>> 第63期 (2000/11d) www.DZZK.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