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九九年的最后时刻,在新大陆的一片节日气氛中,我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心灵上离天国更近一步,只不过觉得离那些坚持我以前不可认同的理念的人心接近了一大截。
世人在庆祝他的生,我却由之想到了他的死。他为世俗的罪钉上了十字架,却只因为他要来清除这个世间遍布的孽。
由这一生一死,我站到了一方。不是广狭教义或世俗功罪的某一方,而是反对死刑的良心呼吁中。一般人反对死刑,原因是法律过程中会产生的误差。貌似公正的律法,往往错伤无辜,而死刑的判决使伤害无辜到了不可挽回地步的极端。这样的实例,古今中外,数不胜数,就我们自己的伟大的无产阶级专政不也曾在捍卫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神圣大旗下,窒息了遇罗克,枪击了张志新,生剖了李九莲吗?二十世纪的冤杀,不说汗牛充栋,但要编一本现代刑法耻辱集,绰绰有余。怨不得有人说我们的法庭简直不是国家机器,而是新式英烈制造机。
我反对刑罚中的误差,但我更反对刑罚的貌似公正。在这个世界上,该由谁来定谁的罪?或者说到底谁是有罪的一方,凭什么一方就可以裁决并处罚另一方。再让我们问一句,即使是世俗的罪孽,谁又有资格惩处别人?基督问道,你们之中,谁可以向她投一石?
而基督自己,并不因众人之石,却是因了邪教的罪名,被世俗的法庭判以极刑。在罗马军政府与因基督而得名的新教之间,有的并不是教义之争或教义正邪之争,而是社会公正与否之争。一个公正的社会,是不会把自己广大的臣民或人民或子民,推向另一支以社会公正为旗号的大军,与自己为敌;一个丧失信仰的社会,才会给新的信仰留出肥沃的土壤。而一个军政府与社会的人心之间,从短处看,肉身肉心是格不过军刀铁钉,但是从长远的历史看,强徒军刀今日安在,基督教义因死而生。
大概二十一世纪的到来并不会改变中国现行的立法司法执法高度的一元化,也不会改变法官独自裁决的程序,但整个世界都在由独裁制的军刀即法的原始程序转向公众法庭的陪审员制度。其原则是不由一个权势而是由十几个平民来裁决是否应该向某个被起诉的人投石。这里,平民的常识即法律准绳。中国人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走路吗?没有,因为无产阶级专政不容许猪走自己的道路。
我们泱泱大国,还依然是旧皇朝成序,一人发难,一党定论,然后国家机器从上到下紧紧随从。结果当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其实要法庭原已是多余,更何况此次的四君子,多是应先儆党纪,后加国法的恶例──邪教阶级就在党内。四海之内,有没有人问一声,就你们这些披着法律外衣高高倨于法庭之上的人之中,有谁又有资格向这社会中的任何一人先投一石?
我承认一个世俗政府,无论是军政府还是无产阶级或任何阶级专政的政府,都不可避免地要为自身统治的稳定而努力,用嘴或用刀或用法庭或用十字架的极刑,这是他们的利益所迫或职业所定。但我不知道,一个公民因信仰而失去自由这公民的概念还有什么意义;我也不知道,一个国家任由独夫发难之时它离文化革命式的疯狂和衰亡还差多远;我更不知道,一个社会在对社会公正提起公诉时这个社会是不是已经行进在众叛亲离的大道上。
我只知道,罗马政府用以惩罚邪教的十字架千年之后成为世俗用以避邪的圣物。
一九九九年末,条条道路通向罗马的坦途上,中国,又向前进了一大步。
<<万维读者周刊>> 第17期 (00/01a) www.dzzk.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