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生非地调侃了一把婚外情的话题。
果然挑上了个好题目。 好比挠痒挠到了痒处, 说话说到了大家的心窝里。 这两天上下, 我的伯克和贴文的点击量把我笑得前仰后合的。 照这个样子, 我这人气肯定会旺盛,说不定也能挺着肚子装一把洋蒜, 成个码字博导,网上名人之类的。 粗粗地看了下跟帖, 还真不错,大家都看得出我在侃大山开玩笑。 大概没人会真地听我的号召, 哆嗦恋一把婚外情。虽然可能心里想过外遇的人不会少,怎么也得跟这网上只读不写回帖的读者们一样多,敢挺身而出恋一把的可能不会超过三分之一。不过,就这比例也不算小了。真是有三分之一的话,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了。
嘿嘿, 我这网上号召力显然还是比不上很多人,比如,法轮徒首立哄痣,中华香功魁首这类歪门邪道。螽惑人心的轮子们动不动就举个黄布条子出来露把怯, 嘴里还得念念有词。 其实,要是节约点的话,还不如一人发个小黄裤衩子穿。 那样,想装好人就穿正常人的衣服。想要流氓无赖就把裤子一扒,挺着黄裤衩子就直接开练了。省多少尺布, 也省多少事儿。
也有糊涂虫信以为真, 把我的玩笑话当真。 从壳子里露出头来狠狠地“鄙视“了我一把。叫我这要老未老, 还是很脆弱的自信心很是受到了些伤害。 唉,这年头, 不是想贴什么就可以贴什么----那得看斑竹的脸色。 也不能想说什么就直说出来-----那得看读者的群体口味。 不论对错如何, 总会有人冒出头来作一把博导的家教, 愣给你扣上顶狼心狗肺的帽子, 显摆一下自己的高尚情操。 非让你脸上红一回黄一回白一回灰一回的才算了事。嘿,原来从痛苦中知道,这世界上不能跟老婆认真。 现在又知道了, 还不能跟这些网上诸葛们认真。
这次索兴破罐破摔,再谈些婚外情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也说不定将来可以拿这个作为历史文献,申请个东城牛大的博导,中央党校的学术带头人之类的头衔。
言归正传,婚外情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不论生理还是心理的原因, 总会有人情不自禁地陷进去。试一把也好,“嗜“一把也好, 反正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两人才能演一台戏。婚外情和文化,种族,穷富,社会地位,职业 这些因素无关。不论古今中外哪个种族阶层, 都有用不完的激情偷不完的欢, 也当然会有多如牛毛的出墙红杏的例子。于是,可以断定,婚外情是人性使然。
没结婚的不算(嘿嘿,当然不算了), 结了婚的, 有一个算一个,几乎个个都得心里有过外遇的念头。 要是始终没有, 嘿嘿,你就是得道的高憎,入定的老尼,非典型的共产党贪官, 起码也是个心静如水波澜不惊的循世高人了。大多数人到不了这份定力的境界。 如果遇到一个可人儿, 不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反正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兔子也肯定吃窝边草, 和那民间谚语相反。 婚外情,据说高发期在婚后几年。那个时候,新婚的糖分消耗的差不离了,日常平淡无聊的生活,柴米油盐的俗事, 都会给夫妻关系造成压力。这种状况,可以说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夫妻眼里就没“好“人了。 所以,一旦遇到比老婆“好“的女人,能不动心的不多,敢动手的也不会少。
至于婚外情的道德对错方面,这基本上是社会传统势力的作用范围。不错,婚外情多导致婚姻解体。受害者也是那无辜的一方和孩子们。我认为, 这传统势力的抑制力也就对某些职业有点作用, 比如,民主国家的民选官员,牧师等人。对大多数老百姓, 更现实的是亲戚好友的接受能力。许多当事人,甚至连这些都不太考虑。 婚外情所造成的后果也只限于当事人亲友的感觉和直接物质上的伤害。 就大家而言, 当事人的麻烦,局外人最好不置一言。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 基本底线是不要因为一己私利而祸遗亲友和孩子。可这底线也很难遵守。
看来, 这婚外情还真得像当年共产党的地下工作,悄悄地做,地下发展。千万别拿到桌面上公开哆嗦一把。起码在生米做成熟饭前还是低姿态为好。
有位网友提醒我, 在《金瓶梅》中, 王婆向西门庆提到婚外情的五大条件:潘安的相貌,驴样大的物事(男人的家伙),邓通的钱财,青春年少和闲云野鹤的时间。 金瓶梅早年曾看过几遍。这些年忙乱就没有再重温。这五大本钱,我上次提到了四个:貌,钱,闲,少。至于那驴样大的物事,我可是没敢提,有伤风化嘛。 其实,这五大本钱,可以简化为一大条件:钱。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就更别提能使人上床了。 有钱人,可以其丑无比,貌不惊人,只要把大钱拍出来,估计会让很多美人首肯。相比之下。我倒佩服有些不为钱权,只为爱情的婚外恋。起码,这种恋情还不是赤裸裸的金钱和性的交易,在层次上高多了。
婚外情的后果,有时候也让人咧嘴痛苦。一般而言,如果把人家的老婆搞上床,就得准备对方狠狠地报复。 男人的自尊心,往往会驱使受害的男方失去理智。轻者找人狠打一顿偷情男人, 废了他一条腿甚至男人的物事,以免他会再伤害别的人。 重的,就是性命之虞了。
说到这里,一位好友看到我的上篇文, 告诉我一个事情: 我的学弟,是那个年级的学生会会长。去年发现老婆和别人搞婚外情,抓奸在床。激愤之下,把偷情的男方杀死。自己也被判了死刑。情理上, 我很同情我那位学弟。设身处地的话,杀死他也是那个家伙活该。我认为,中国的法院量刑不准。这是典型的激情杀人,不是谋杀。 这种情况,法院应当考虑不判死刑。 我没敢问现在那位学弟的情况。不过,作为一个警钟,有胆子的还要谨慎三思而行。
至于像我这种什么条件都不具备的,倒是不用害怕。嘿嘿,我想哆嗦恋一把,谁会上钩啊? 谁会施舍一把婚外情呵? 再说,就是人家来恩赐,我也没胆子接着啊。 我那儿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哪。万一穿帮了, 倒霉的不是我,是孩子们呀。想到这里,我就万念俱灰,不做绮想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上篇的最后大方地声明:大家尽管快乐找乐。 我只能在边上看热闹。 有能耐的下场激动一把,没能耐的边上吆喝一把,各得其乐嘛。
说了半天,消化了晚饭和啤酒。这当空儿,也不知世界上又有多少婚外情发生了。
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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