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吹“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和“个人是无足轻重的”这方面,法西斯国家是
最杰出的代表。希特勒说:“民族社会主义不是把个人或人类作为其观点和决策的
起点。它有意识地把‘民众’作为整个思想中心。”墨索里尼说:“在法西斯主义
者看来,一切都存在于国家之中,在国家之外不存在任何有人性或精神的东西,更
没有什么意义而言”。20世纪中叶以来,社会本位主义和个人本位主义日益成为进
步哲学和落后哲学的主要分野。我的观点是,“社会”、“国家”等“大词”相对
与个人而言,不仅是次价值或仅具工具价值,而且是不“真的”。
萧功秦和许纪霖两位学者在前不久的民族主义喧嚣中公开反对“激进民族主义”
,主张“现代或理性民族主义”,其情可嘉。但我不认为“民族主义”存在什么理
性与非理性、传统与现代的区分。这是对民族主义的一种误读。民族主义就是一种
原始文化,民族主义就是一种“情感”,而且是一种原始情感。它在学术视野中是
一种文学抒情,在政治生活中是一个谎言。我不知道“民族主义”何以“理性”,
又何以“现代”?同样,“现代民族国家”这个概念同样是不真的,因为这些“新”
独立的民族国家在殖民时代以前就“独立”地存在了。
“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的思想渊源
国家主义是文艺复兴时代反对教会统治要求政教分离运动的副产品,并在希腊
哲学特别是柏拉图的理性论那里得到了支援。霍布斯的《利维坦》是近代国家主义
的代表作,也是欧洲从教会权力中解放出来以后强化世俗国家权力的标志。推翻了
神学的绝对统治以后,在科学理性的指导下以团体力量或国家形式“塑造”自然和
社会的雄心壮志出现了,“社会工程”派要求全社会在国家的名义下团结起来以便
构建尘世的千年王国;神学的弥赛亚变成了国家的弥赛亚。18世纪在17世纪“理性
的觉醒”的基础上,从经验主义和归纳逻辑上升到整体性,上升到“理性的自负”,
然后拒绝返回到个体性。其中,莱布尼茨的连续性理论和充足理由律是18世纪整体
性迷信的思想渊源之一。如果说18世纪是思想的世俗化过程,那么它必然也是纯粹
哲学和神学的政治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对哲学是一场灾难——哲学丧失了它的
宽容;对政治也是一场灾难——政治丧失了它的经验基础。
法国大革命把中央集权发展为现代政治的一个原则。黑格尔在反思大革命中实
现了国家的神学复辟。19世纪的革命运动就是在整体性和目的论的率领下展开的,
黑格尔为之又补充了“同一论”。马克思在其中特别是在巴黎公社的失败经验中发
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合法性。 此外,欧洲的国家主义者无一不在中国的中央集权
专制主义那里吸取了很多毒液;当然,他们是作为营养来吸取的。这可能就是《中
国可以说不》所吹嘘的中国文化对世界进步贡献的“恩德”之一。
以国家等大义名份为由对个人的压迫开始了,其灾难(以国家为单位的世界性
战争和国家有组织的暴政)远远超过了神学压迫的纪录。20世纪以来,特别是1945
年以来,“国家主义”,这个神圣的利维坦,日益受到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审判。
现代“国家主义”在同同自由主义的斗争中,不断向部落中心主义特别是民族
主义等古老的文化和殖民主义时代的反殖民主义精神寻求资助,尽管它在国内所实
现的霸权超过历史上任何殖民主义的霸权。在当代,他们在“后殖民主义”的旗帜
下,复辟部落主义,更根本的是,以反对西方“话语霸权”为名义坚守对国内的“
坦克霸权”。来自一切坦克霸权故乡的有色人种的一些学者,以反对话语霸权为名
在美国掀起了一场思想界的农民起义,它使故乡的摇摇欲坠、焦头烂额的国家主义
者找到了救命稻草。
近代以来,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同时也是世界一体化或全球化进程的副产品,
没有“全球化”就不可能产生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但各种形式的民族中心主义思
想并不仅仅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它与原始时代部落冲突中产生的部落中心主义思想
遵循相同的逻辑。以“自己人”为中心,是人类的本性之一。热爱自己的部落并为
自己种族和“自己人”感到荣宠,或者拒“外人”与这种战斗小团体温暖之外,是
一种人类天生的情感,特别是儿童世界和弱势民族的基本思维。布留尔对“低级社
会”的“集体表象”的研究,也为我们关于群族主义的这种认识提供了支持。
民族主义的第二个心理学根源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合群的自大”这种“群众性
自我拔高”心理。
“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国拿来作个影子;他们把国
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得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这样有荣光,他们自然也
就有荣光了!倘若遇见攻击,他们也不必自去应战,因为这种蹲在影子里张目摇舌
的人,数目极多,只须用mob的长技,一阵乱噪,便可制胜。胜了,我是一群中的
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大凡聚众滋事时,
多具这种心理,也就是他们的心理。他们的举动,看似猛烈,其实却很卑怯。至于
所生结果,则复古、尊王、扶清灭洋等等,已领教得多了。所以多有这种‘合群爱
国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在极权社会,个人必然沦于卑微的境地,这反过来为“合群的自大”这种心理
平衡机制的发作准备了群众基础。
民族主义第三个心理根源是国际政治学上的那个“安全 N论”,既相互防范导
致敌对行动和军备竞赛轮番交替升级。对照多勃雷宁和基辛格的回忆录(《信赖》
与《大外交》)很能发现这种“人类愚蠢”。
专制主义的机会主义阴谋是民族主义产生的第四个心理学根源。民族主义是因
冲突和互相防范形成的“敌人意识”,它受到极权主义的鼓励;虚构“帝国主义的
阴谋”并反复谎称“虎狼在侧”(何新)以及发现“内部敌人”——斯大林、毛泽
东、康生都精于此道——因此强化集权的合法性,一向是极权主义“政治智慧”公
开的秘密。这种伎俩现在仍屡试不爽,它如果不是证明了“主演”者的极端无耻和
无赖,就证明了热情的观众的弱智或不长记性。
民族-国家主义的有组织的超级罪恶遭致了极端的反叛,无政府主义在19世纪
应运而生。克鲁泡特金、巴枯宁是无政府主义的左派代表,左派无政府主义主张用
暴力对抗国家暴力,它是现代恐怖主义的先声。施蒂纳是无政府主义的右派代表,
他发现了现代自由主义关于个人价值的许多准则。从罗斯福主义到里根主义,从罗
尔斯的“正义国家”到诺齐克的“最弱意义的国家”,可以看作是人类向无政府目
标跃进的历史阶段之一。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柏拉图是国家主义的始作俑者,而黑
格尔继承了柏拉图的道统,并把柏拉图世俗的“大写的正义”神圣化。施蒂纳和黑
格尔站在国家理论的两极上,黑格尔的国家主义只能代表过去,而施蒂纳的个人主
义代表了未来。思想史因思想家的虚伪给予了黑格尔过多的尊重(无论是赞扬还是
批判),而给予了施蒂纳过多的嘲弄。我认为麦克斯· 施蒂纳首先是人类思想史
上最诚实的思想家之一,就这一点要比“国家-利他主义者”的伪善高尚得多。施
氏为自由主义对国家主义进行第二次反叛提供了重要的精神资源,比如他正确地批
判了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必然使人沦落为游民(因为人丧失了财产),他也对人类
充满了真诚的爱;他最早为一些凌驾于个人之上的集体符号送葬,他意识到非人格
的集体符号(国家、人民)已经是人的一座座精神监狱。
作为经验世界的事实,“民族-国家”是一种虚妄和一场阴谋
阿道尔诺(Theodor W. Adorno)说:“总体性是不真的。”人格化的国家是
一个假概念,或者说,是一个伪概念,一种虚妄。用汪丁丁的话讲,这个问题就是:
“民族”或“国家”是如何可能的。“民族-国家”只是本质世界或精神世界的实
体性概念,但不是实在世界或经验世界的实体性概念;它是不能证明的,也是不能
“在场”的。黑格尔在这两个世界的边缘上骑墙,他在精神世界里反驳别人对他的
“国家”的批评,又偷偷地溜回现象界为弗里德利希-威廉的“国家”辩护。这种
骑墙作风是所有的“爱国主义者”的共同伎俩。
这种“不诚实、不负责任”的哲学,波普尔称之为“同一哲学”。柏拉图-黑
格尔主义或同一哲学确定了这样一个等式:理念=实在,或,合理=实在。在黑格
尔那里,“主体”(信仰、政府)与“客体”(真理、国家)之间的对立就变成了
同一。人“主要”并不生活在理念世界或本质世界里,而是生活在经验世界里;或
者说,生活在经验世界里的是人,而不是“国家”。在经验世界,“国家”根本不
存在。国家主义者如果是真诚的,那么它就是对国家的严重误解。如果国家主义者
仅仅是统治者赞助的官方哲学家----这倒是国家主义经常存在的方式----那么它主
要是一种欺骗,“国家”的利益实质上就是集权者的利益,“朕即国家”。
犯这种同一哲学的方法论错误的,不仅是黑格尔主义者,也包括反黑格尔主义
者。如果说,黑格尔主义者把国家看作“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反黑格尔主
义者不过认为,国家是“相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而已。自由主义反国家主义的
一个经典命题是,国家是实现个人自由的手段;因而个人价值高于国家价值,“国
家是一种必要的痛苦”。我认为,“手段”或“工具”仍然是现象界的实体性概念,
而国家根本不在现象界,甚至连“母狼”(梅尼日科夫斯基)都不是。我毫不保留
地同意霍克海默、霍布豪斯和波普尔对这种国家主义的批判,但需要补充的是,黑
格尔的“国家”的病症不是它太“大”了,而是它根本就是一个骗局或误会或“虚
假意识”。边沁的那个著名的“大多数人的幸福”这个概念,同样是不可测量和计
算的,同样是一个假概念。这种共同的错误是很多以自由为目标的运动最后转化为
暴政特别是群众暴政这一集权主义结果的重要原因。边沁在批判契约论的虚构的同
时,又进行了“大多数”这个功利原则的“虚构”。假概念必然寻找它在实在世界
的替身,因为它不能独立存在于我们这个世界;这个替身就是躲在国家主义背后的
形形色色的独裁者。
个人存在不仅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事实,也是它唯一的事实。“爱国主义
者”看不到“国家”的背后是几个极端利己主义者。我们有必要指出,“国家”不
过是一副面具。
人类可以这样化分为两类:承认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的利己主义者----这类人的
确是少数,和否认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的利己主义者----这类人很多,民族、国家、
人民、集体、社会、大多数等等“大义名分”是他们千古不变的面具。撕破脸皮的
国家主义者的宣言是:“朕即国家”;半掩朱颜的国家主义者的法律是:“批评领
袖就是反对国家”。由于“国家”不能“亲自”解受礼拜,因此“朕”是大义名分
的热烈鼓吹者和最后受益人。他们以国家名义占有个人财产,践踏个人权利。霍布
斯认为“公共权威”的建立可以制止人们的偏私与天然冲突(他对人性的理解是片
面的),给社会提供“安全保障”,事实上,这个“公共权威”----由于它必然以
代理人的形式出现----正是一种潜在的“偏私”和“冲突”;在缺乏监督机制的情
况下,这个代表者或篡夺者是最大的“偏私”和最大的“冲突”。
社会本位主义实际上恰恰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即权力个人主义。自由主义
者在批评国家主义时,必须看到国家面具后面的篡夺者。把篡权者当做国家主义者
来批判,可能要冒“表扬”他的风险,他自己并不相信“社会本位主义”的教条,
更无社会本位主义批判哲学的道德真诚。
东方专制主义假原始的民族-国家主义之名,以排外为名行排挤自由之实的阴
谋,从近代以来,从马嘎尔尼以来,在每次“维新”导致的国家合法性危机之际,
反复发作。这是一个令人绝望的“历史经验”或“政治传统”。这是一个已经变成
了“阳谋”的阴谋。“民族-国家主义”是集权主义充分利用人之劣性而发动的一
场阴谋。这场阴谋经常在转移国内危机时被当作最佳政治智慧来使用,现在看来,
它既使已经臭名昭箸但仍可望遗臭万年。
马克思主义最坚定地反击国家主义,它把利维坦从神殿中打了出来,锻造成一
把锄头(即人的工具),并预言这把锄头将日益破旧,在世界范围内,随经济发展,
随“个人联合体”的建立,将被丢弃到“应该去的地方,和青铜器等古董放在一起”
(恩格斯)。在正统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国家尊严”这个概念是可笑的,因为你
如何能说“工具”,比如一把“锄头”,有尊严呢?如果“国家”如果不断“尊严”
,就不可能“不断消亡”。民族主义和持世界主义立场的共产主义也是对立的。这
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理解在1933年5月10日日纳粹党徒
在戈培尔鼓动下的焚书暴行中,马克思的作品同样因“反对德意志精神”也被付之
一炬。但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彻底的个人本位主义,“阶级”和“国家”存在一种置
换的风险,就象在历史主义对达尔文主义的批判中,“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
存在置换的问题一样。马克思主义对国家主义的扬弃采取阶级主义的形式,而阶级
主义往往向国家主义回归,甚至采取更不人道的方式复壁国家主义——当阶级领袖
和国家领袖两位一体的时候尤其如此。
作为思维世界的事实,“民族-国家”何以“尊严”?
作为思维世界的“事实”,“国家”存在。但我认为,国族中心主义远远不是
最高尚的哲学,可以说与“尊严”和道义无关。别尔嘉耶夫说:
“民族主义比国家主义更能诱惑人和奴役人。……民族的利己主义同个体人的
利己主义一样不道德,一样应该受到谴责。而一般人却把民族利己主义认作人的道
德责任…当人的邪恶注入那种被判为理想和超个体的价值,即集体的真实性时,邪
恶就转化为善良,甚至还转化为责任。…民族主义最宠爱谎言。…民族与人民是两
码事。对自己人民的爱,显露人的善良情感;而民族主义则需要仇恨和鄙弃其他的
人民。民族主义是潜在的战争。当人们谈论经由民族主义产生的众多的沸沸扬扬的
谎言,如民族的理想、民族的幸福、民族的统一、民族的使命等时,那‘民族的’
仅仅指拥有特权并占据统治地位的少数人和拥有财产的阶级。…民族主义都不关注
人…民族自我中心主义、自命不凡同个体人的这类东西没有任何区别,全都是恶和
愚蠢。……人早已被它搅得昏昏然,即使最平庸和最愚蠢恶人,也自信自己分领到
了民族的和人民的圣光,会顿觉自己顶天立地。这种奴役与诱惑之所以具有如此魅
力,原因之一就是它给人以强烈的拔高感。…情感冲动在民族主义那里泛滥成灾。”
其次,我们得区分两种不同的种族中心主义思潮。一种是肯定的民族主义。这
种民族主义鼓吹热爱自己的民族,但也深刻地反省本民族的各种劣根性,同时不持
排外主义的情绪或阴谋贬低异族。这种民族主义可以勉强说是“积极”的和“成熟”
的民族主义。尽管它未必是高尚的,但它是正常的,至少是可以理解的。与之相对
立的是否定的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唯我独尊,完全否定异族文化。否定的民族
主义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进攻性的否定民族主义,如“优秀种族统治论”和“天
下论”。这种民族主义是人类战争的理论策源地,它本身就是“反人类罪行”。与
之相对的否定民族主义是防御性的否定民族主义。这种族主义因自身文化处弱势地
位而拒绝参与全球化进程,并总是从“美国也有臭虫”和“国情特殊”这两种发现
中说明自己的合法性,这种消极的态度置本民族于世界潮流之外,并成为文化愚昧
和政治专制最后的护身符。“国粹”派是这种实用主义的民族自卑证的突出代表。
否定的民族主义不仅不尊重个人尊严,而且必然以“国家尊严”的名义践踏个人尊
严,也破坏对世界性问题的负责任的国际合作。
霍克海默在批判同一论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警惕“过分的经验论导致事实的神
圣化”这种新的片面性。我们说“国家”是一种虚妄,是指把观念中的“国家”作
为经验事实这种努力。“国家”作为一种观念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它以至少以
下几种“指代工具”的形式存在于话语世界:
第一、“指代”确实被授权的、在某些特定时期并仅仅在这样的时期就某些事
项并仅仅就某些事项代表我们的“政府”。梁启超说,爱国主义要严“国家”和“
政府”之分,我赞同这个观点,但我的结论可能正相反,爱“政府”比爱“国家”
更真实,因为政府毕竟是人组成的,“国家”却不存在。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样的“
政府”是“可爱”的。
第二、“指代”“祖国”。“祖国”是一种道德上的判断,是一种历史性的“
道德需要”。贝内德托-克罗齐说“对祖国之爱是一种道德观念。……既然祖国是
一种道德观念,因此它与自由思想有着紧密的联系。”爱祖国的前提同样是在道德
上,“祖国必需是可爱的”。
第三、“国家”是精神世界的事实或实体性概念,它不能下落到现实。它有助
于思维的“便利”,是思维运动的概念工具。它与“爱”和“尊严”无必然联系。
第四、“指代”与某一生存空间相吻合的、互相联系的、在某些方面“同质”
的人文关系和非人文关系的总和。它是文学的对象,不是哲学的对象。
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无论是炎赤部落的冲突,还是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
城邦之战,部族之间为生存资源和集体荣誉交恶由来已久。罗马帝国的崩溃开始形
成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轮廓,它的崩溃方式及基督教的整合作用,形成了欧洲
多国体系下的“竞争中的繁荣”这一特殊的西方民族国家主义。在东方,草原部落
的历史性骚扰,近代西方野蛮的“撞击”特别是日本疯狂的侵略,以及近代以来东
方世界反殖民主义的胜利,形成了一种“防御下的安全”这一特殊的东方民族国家
主义。至少在本世纪中叶以前,世界史是民族国家主义不断强化的历史。
仅仅从上述思维事实中的工具价值、次价值或“次终极”(蒂利希)的角度,
我们来探讨维护“国家次尊严”的具体方式。维护“国家尊严”的主体是所有这个
国家的个人,特别是部分人组成的“政府”。非民选政府本身就是对“国家尊严”
的侮辱。因此我们只能探讨民选政府维护“国家尊严”的具体形式。
“尊严”首先是一个伦理范畴,“国家”有“尊严”,等于说这个国家是“高
尚”的或具有“道德”的“国格”。“国家尊严”在三个伦理范畴中实现:“国家
自尊”、“国家被尊重”和“国家自尊与被尊重的统一”。
1、“国家自尊”是“国家尊严”的基础。“人先自辱而后人辱之”,这个判
断也适用于“国家自尊”。“国家自尊”分两个方面,一是肯定的“国家自尊”,
一是否定的“国家自尊”。“肯定的国家自尊”是指“国家”必需建立尊重公民基
本权利的宪法制度,弘扬尊重公民权利的文化以及发展与公民幸福密切相关的经济
实力;即“国家”的制度尊严、文化尊严和实力尊严。
尊重人权是“国家自尊”最基本的内容。批评虚伪的人权不能转移到批评人权
本身。现在中国有人企图把对虚伪的人权的批判转移为对人权本身的批判,这种技
俩有辱“国家尊严”。你批评美国的人权政策虚伪,那么,你的人权政策就应比美
国的更真实,而不是你放弃人权理念;你批判一个伪善者杀人,并不意味着你因此
有理由放弃善、选择杀人,而是意味着你应该不伪善地不杀人。
关心自己国家的人权问题的第一理由是“这是自己的责任”而与他国无关,现
在我们发现,为“拒绝对中国人权关注”而辩护成了“中国”的责任,而“应该改
善中国人权”变成了美国的责任!还有比这更侮辱“中国国家尊严”的了吗?“暂
停与美国在人权领域的对话”,这就把“美帝国主义”置于“道德”或“尊严”的
境地;因为“对话”中的“人权”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本来是中国人应最关心的
(当然这与人权问题国际化不矛盾),这样一来仿佛变成了美国人特别关心而“我
们无所谓”了!这种政策就像两个家族吵架,甲以殴打自己的家族成员来威胁乙方
一样。这可能意外地维护了美国的“国家尊严”而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尊严”。
这里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实力尊严。
第一、“落后就要挨打”与其说是我们这个民族以血的代价换来的历史经验;
不如说是生存恐惧和异族冲突型历史中生长出的一种精神状态。“落后”与“挨打”
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只有或然联系。它不是史实。否则的话,这个世界将没有一天
安宁,将永远处于战争状态。因为在世界版图上永远存在相对“落后”的国家和相
对发达的国家。古巴应该“挨”美国“打”,墨西哥早就应该不存在了。但这显然
不是事实。我相信世界上讲道理的国家越来越多了,人类毕竟在进步,一个落后民
族的历史经验和精神体验不具有普遍意义。这种逻辑意味着对世界公理的毫无信心
和自己也不遵守国际公德这种实用的心态,它意味着自己对比自己落后的国家拥有
或保留“打”的“责任”。这不仅是“冷战思维”,而且完全是“原始思维”。这
种思想恰恰是新的世界不安宁、军备竞赛(它为进行军备竞赛提供了合法性)、各
种不负责任的疯狂政策的心理根源。
但显然我们是落后的。我们这个民族以沉重的血的代价换来的更重要的经验是:
我们之所以落后是因为我们历史上奉行的那套制度和文化必须改革;而我们改革的
目的是让人民富裕和自由起来而不是让“国家”强大起来或强横起来,也能够“那
样”蛮不讲理。同时,中国人在“列强”到来之前以及之后,就一直在互相殴打,
这种殴打的残酷性一点也不比洋人的暴政逊色。互相殴打是“落后”的原因,也是
“落后”的证明。
第二、军事实力不等于实力尊严。苏联为维护苏联军事尊严最后解体了。我们
周围那个邻国,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在亚洲的军事强国的徘行榜上名列前茅;但
这个国家的人民经常挨饿,甚至靠国际救济维生,这个国家有什么尊严可言?瑞士
比它“尊严”得多。军事实力最多是国家尊严在野蛮时代的实现形式之一。在新野
蛮时代,在这个疯人院世界,军事力量真正的体现方式是军事动员能力,主要表现
在公民富裕水平和支持正义的军事行动的公民意愿。
最后,实力尊严绝不是获取一种能够在国际社会中蛮不讲理的能力。我们批评
霸权主义行径并不意味着我们嫉妒霸权并谋求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取而代之、有朝一
日我们也“强横起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天下是中国人的天下”。
中国文化中有一种造反传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异族不是主子就是番子”(
鲁迅);每个人厌恶强权却总想取而代之。这是强权崇拜而不是对强权的超越,毋
宁说是一种更深刻的复辟。用林语堂的话讲,这种否定就是实现从被人屁股到踢别
人屁股的翻身解放。这与“尊严”背道而驰。
“否定的国家自尊”是指一个民族意识的自觉。包括民族对自身灾难和丑恶的
反省能力和对自身罪恶的忏悔精神。这是一个成熟的、进取的、向上的民族最重要
的素质。“自胜者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相反,专门热衷于挑剔异族的缺点而暗
示自己伟大的民族是幼稚的、消极的也不可能有进步的。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这个
民族向来缺乏忏悔精神。不但如此,群众倾向于把本国从事忏悔工作的人漫骂为卖
国贼,多少深刻的思想家被这种疯狂的“爱国主义者”为显示自己爱国或为博取“
国家”的报酬祭了刀!这种偏执的“爱国主义”掩盖了一种疯狂的自私和卑怯;把
别人垢骂为汉奸意味着把自己说成是爱国者,因践踏别人尊严而疯狂摄取自身的虚
荣和某种赏赐。同时,谁都知道,远距离咒骂外国人,从来不须要任何勇气,而是
可以尽情表演“正义感”和“勇敢”的。这些伪勇敢者敢对“贪污犯”和“嫖客”
们“说不”吗?他们敢对身边经常发生的人道主义灾难哪怕稍微正视一下吗?从来
不敢。这就是“爱国者”精明的无耻。 “民族-爱国主义者”因素质的局限理解
不了鲁讯,也理解不了恰达耶夫,更理解不了托马斯-曼----这位伟大的德国流亡
作家在1945年的一次讲话中称:德国人对纳粹暴政负有一定的整体责任。他认为德
国人是人类的耻辱;认为完全是由于外部力量的作用,德国才得以摆脱整个的腐朽。
背后是文革的血污,但那一个中国人有如此深刻的反省?中国人需要集体反省。象
我们要求日本人的那样。“自己人杀自己人”的罪恶与“外国人杀中国人”的罪恶
是一样的,让我们恢复这一基本常识。“国家”的“自我批评”是国家尊严最深刻
的表现方式,至少它比一味否定它国要道德得多。理解这点并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
只有一点儿责任感和常识并讲点道理就足够了。
2、“国家被尊重”,是“国家尊严”的“现代表现形式”。“国家被尊重”
有两个前提,一是“国家”参与国际业务,二是负责任地参与国际事务,即“国家”
要履行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同时为国际人道主义精神而战。当代“国际主义”精神至
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合作的而不是闭关自守的;人道关怀的而非主权自私的;
和平导向的而非炫耀武力的。一个现代国家赢得他国的尊重仅仅依靠“主权不可侵
犯”这条中世纪的主权原则是不行的,它必须表现出一种“人类责任感”。这个道
理非常简单,我想正如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不配受到真诚而广泛的尊重一样,不关心
他人的人也不会受到普遍的关心。一个国格低下的主权、既不自尊又无国际责任感,
反而经常强行要求国际尊重,这只能是自取其辱,徒然引人发笑而已。我们曾坚定
地支持南非黑人反种族隔离争取人权的运动,并激烈抨击种族主义政权的反人类罪
行,这为中国赢得了南非人民永远的尊重,真正维护了“国家尊严”。对南非人民
正义事业的关怀绝不是“干涉南非的内政”。它充分显示了东方古国对人类命运的
古道热肠和对人类大家庭的道义承担。
3、最后,“国家尊严”必须是“国家自尊”和“国家被尊重的统一”,即这
个国家的内政和外交所奉行的政策其精神必须是一致的,否则必然表现为伪善,从
而严重损害国家的尊严。比如,一个国家对外反对强权,主张世界格局的多极化,
对以战争和暴力来解决国际争端持强烈的反对意见;那么,它的内政就必须同样反
对强权政治,同样主张国内的多元化,在解决国内事务中尤其应该反对采取暴力手
段。
道德诚实是最基本的尊严意识。“个人的胜利”(托夫勒)是常识的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