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中国人对民主的一个最基本最广泛的认识。可惜这个认识是错的,难怪追求了这么多年,民主总是和中国人无缘。
不会错吧。根据 Of People, for People and by People 的原则, 民主,当然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缩写。既然是为了人民大众,那么为什么不能由人民当家作主说了算呢?如果简单回答,我会说,“人民当家作主”绝对变不成民主,至多变成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是一种政治哲学。民粹主义者认为平民的利益被社会中的菁英所压制或阻碍,而国家这个工具要从这些自私自利的菁英那里取回,用來改善全民的福祉和进步。但是民粹主义在实践上很少成功。一些民粹主义的实践最后归于暴政,另一些则对民众毫无影响。民粹主义强调人民的意志至高无上,为了达成某一共同目标,可以采取任何手段,无视制度、法律、规范。民粹主义者常常以一些简单动人的口号取代专业理性的思辨,因为投机者只要触动人民最敏感的那一条神经,就可以任意摆布他们。毛泽东的全部理论不过在于此。
“人民当家作主”的问题在哪里呢?问题就在“人民”和“作主”两个词上。“人民”二字的表达含义非常不精确,只能用于文学,而非法律。人民无法被确指。我是人民吗?不是。你是人民吗?也不是。他是人民吗?不知道。谁是?只能是人民代表。邓小平说自己是人民的儿子,其实谁的儿子也不是,只是他父亲的儿子。不信,有哪一个工人农民敢叫一声邓小平“儿子”?所以,“人民”最后变成了缺乏委托程序的“人民代言人”,其中不乏野心家和独裁者,最后作主的是他们。
再说“作主”。民主是这样一种理念,她既不赞成少数人凌驾于多数人,也不赞成多数人凌驾于少数人。多数并不一定保证决定的正确性和进步性。因此最好的解决是谁都不要作主,而由大家协商订立的政治程序做决定。凡是人都要犯错误。人不怕犯错,只怕没有纠错机制。一种预防和纠正错误的机制就是责任政治。人民把权力让渡或委托给领导者,领导者负责地为人民作出最适当的决定。每隔一段时间,人民通过投票或选举的方式来评鉴所做出的決定,进行修正或否定。如果这套机制无法确立,人民只不过是像一群乌合之众任由机率来决定命运。而最大的机率还是强人政治。
所以,我理解的民主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协商契约。一旦你当了家做了主,就是又一个主子,把你的对立面当成奴才,岂不是走到民主的对立面去了?民主应该是谁都不要给谁作主,而是互相商量着办。首先,不应该让任何人有独自说了算的权力,谁有了,就要设立规章制度限制他。
谁都说了不算,议而不决,这样的民主有什么用?有人会问。有时候,会出现议而不决的现象,这是民主的一个缺点。但是一旦决定下来的,就非常有效,因为各方都从心里赞同,执行起来很积极。不会有人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当然,这对于实行民主的人是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懂得理解,尊重,克制,宽容,妥协……懂得法律程序。如果没有这样的人怎么办?那就不要实行民主,还是实行专制吧?不行。人的品格都不是先天具有的,需要后天学习训练。如果这一代人都把民主拒之门外,下一代人如何得到学习训练的机会?永远没有机会学习训练,也就永远不会有合格的民主实行者,人们永远把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2007-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