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family man 到司法评论员 -----平民议员卡德曼致力司法改革之路
不了解卡德曼身世的人们,也许会猜测在议会推动司法改革、长期担任官方反对党司法评论员的卡德曼理应出身大学法学院,是一位资深的法律工作者,其实大谬不然。从一个法学门外汉到在议会提出司法修改案,并最终改写有关法律条文,卡德曼走过的道路值得我们每一个公民深思与借鉴。他的经历再次证明,在民主法治的国家,法律是民意的反映,并服务于民众;议会是人民的代言机构,是民意最终得以体现的地方。
卡德曼(Chuck Cadman),1948年2月21日生于安省 Kitchener市,2005年7月9日因皮肤癌恶化,卒于BC省Surrey市。青年时代的卡德曼,是The Fringe乐队的一名摇滚吉他手,曾跟着乐队在加拿大各地巡回演出。有时也在CBC电视节目“The Guess Who”中担任候场乐手。定居BC素里市后,他到BCIT学习,成为持证电子工程技术员,此后十年一直服务于ICBC。
如果不是因为突然的家庭悲剧,卡德曼和任何一位普通工薪阶层的“家庭男人”一样,在周末的上午,会在北素里的一间咖啡吧与朋友聊天,吃着他喜欢的煎蛋培根早午餐。那时的他,绝不会想到后半生是为加国司法改革而活着,为维护受害者利益而奔忙。1992年10月18日那天,四十四岁的电工卡德曼改变了命运。他16岁的儿子Jesse在家门口附近的街道上玩耍时,被街头一伙青少年流氓刺死,而杀死儿子的首犯是小区里一个才被假释回家的少年犯。在假释期间,该犯并未受到应有的监控,导致再次犯法。
卡德曼夫妇失去爱子的伤痛,很快被司法裁决结果再撒上一把盐。罪犯仍获轻判(只有两年),并且将很快又被假释。而卡德曼的儿子,却在青春刚刚启程的时候,永远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来不及实现与父亲一起同台弹唱的梦想。这一悲剧引发了卡德曼对加国青少年犯罪法的质疑与不满,他和妻子Dona于1993年创办“犯罪、责任与青年(CRY)”,旨在推动司法改革、保护牺牲者权益。他们把业余时间用来学习法律条文,在社区为有犯罪倾向的青少年提供咨询帮助,用亲身经历到中小学讲课,呼吁青少年远离犯罪。
从1994年起,卡德曼参加创建社区青少年感化项目,在正式法庭程序难以涉及的领域,帮助那些首次非暴力青少年犯罪者。随着对法律运作的了解日益深入,卡德曼深感一些司法条文必须修改,才能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但修改法律需要联邦立法行动。为此,卡德曼于1997年投身政坛,并在当年作为改革党(联盟党前身,后来合并为现在的保守党)议员进入国会。至2003年,他一直担任议会司法与人权常务理事会副主席。1999年,他在议会提出个人法案,对那些不能很好监护假释子女,导致后者再次犯罪的父母予以惩罚,负有法律连带责任。这一法案最终被合并入“青年犯罪法案”,并于2002年通过,成为正式法律条文。
2004年联邦大选前,卡德曼在保守党党内候选人提名战中败给印裔对手Jasbir Singh Cheema(此人在选前动员了大批印裔移民突击入党)。但是,不屈的卡德曼很快以独立候选人资格参加大选,不靠党派资源,完全凭借个人威望,最终赢得了本选区的席位,成为少数政府中地位极为重要的独立议员。那时 的卡德曼,已被诊断患有癌症,在生命最后一段的政治拚博中,他为有志从政而又受限于党派理念或党内政治斗争的普通平民,树立了很好的典范。
2005年5月19日,卡德曼尊重选民不希望年内重开大选的愿望,以曾为多年保守党党员的政治背景,转而决定投票支持自由党预算案,以一票制衡,使自由党免于下台。两个月后(7月9日),卡德曼在家中去世。7月16日,他的葬礼在素里Johnston Heights Church举行,超过1500人,上至联邦总理、内阁部长,下至普通社区邻居,参加了对他的悼念。
卡德曼以一介平民,因家庭悲剧而走上从政之路,推动加国司法改革,使法律更好地保护受害者及其家属。这个在议会里以蓝色牛仔裤、脑后札一束马尾辫为特征的“音乐家”议员,一个从政不为做官而为做事的政治家,不仅活着是一位“有尊严的议员”,死后也给加拿大留下一份重要的历史遗产。他的示范作用鼓励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在身遇绝境时永不气馁,而是勇敢地抗争,坚信个人之力亦可由小变大,最终影响社区,影响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