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樱桃
樱桃又大量上市了。前一段时间,其价格高居不下,常让人有望而却步只嫌,故食者乏人。好在供需矛盾总是被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随时操纵着,我们消费者与商人总是共存于不可调和的矛盾体中,没有共赢,也没有互输,非此即彼。这不,前几日还鲜有人问津的高价,一下子就跌到了低估,连普通工薪阶层,甚至享受社会救济的普通民众都可一饱口福。
过去每次光顾超市,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去水果区看一看,尤其要去看看樱桃,一见到有,我就觉得倍感亲切。看着那乌黑鲜亮如玛瑙的樱桃,看着它们铮亮饱满的样子,我真恨不得将其全部买下,立即嚼在口里,回味那甘甜口感,然后用灵巧的舌头,剔除硬核,再一古脑儿吞进胃里,让身体里的所有与食品和味觉有关联的腺液都调动起来,都工作起来,共享美食。可惜,这样美好的事情,在我身上几乎再也不可能发生了,因为,我的过敏症已把樱桃排除在我的生活之外了。
记得小时候在我的家乡成都时,我见过的樱桃细小如成人指尖,主色杏黄,略带点红,鲜亮晶莹,形如琥珀,吃在嘴里,酸酸的略带一点甜。那时候,没有小商贩或个体户什么的,卖樱桃的都是农民,而其中又以女性居多。通常,她们背着一个小背篓,拿着一杆小秤,游走在大街小巷。在那个时代,人们的经济多不宽余,因此,购买的人,多是几两几两的买。在我的记忆中,樱桃属于我们那个地区很名贵的水果,那时,能吃上樱桃,实在是一种享受,一种福气。尽管其口感有点酸不啦叽的,但人们受之如甘怡。在那些年代,我多想能有百吃不厌的福气呀!
来到加拿大后,我在超市又见到了樱桃,但更大,如成人拇指,其颜色乌里透红,宛然硕大的玛瑙。这样品种的樱桃,不仅个头大,口感也好,是甘甜中带微酸,大咬一口时,满嘴沁甘,津津生甜,与小时候在成都吃的那些瘦小的樱桃味道有如天壤之别。难得这樱桃有如此口感,即使不是人间极品,至少要算人类首选之一。有果如斯,我焉有不喜爱之理?我遂爱上了樱桃,不仅是它们的外表,而且也是它们的口味。
于是,当樱桃昂贵之时,我则少少购之,一粒一品,以解口谗,而当樱桃丰收时节,大量樱桃堆积如山,耀眼诱人,我则量力而行,多购多啖,有时于不知不觉中饕餮数斤,待回过头来,自己都不相信,我竟有如此的口福。
从2002年起,我不幸开始患上了过敏症,对很多东西过敏,连一些平时我心爱的食物都不能吃,着其中也包括我最爱吃的樱桃。当然,在起初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情况有多严重。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不少樱桃,就尽情享用。不期吃着吃着,我感到口腔难受,嘴角微微发麻。我开始时没怎么在意,以为是樱桃本身味道不对,或者是没有成熟的缘故。当我问孩子们这樱桃的味道是否与以往吃过的樱桃味道有什么不同时,孩子们都异口同声地回答说味道好极了。从那时起,我才开始意识到,我对樱桃也开始过敏了。在此之前,我只知道,我已经对桃子,苹果,梨等过敏。没想到,这过敏的范围在不知不觉中就扩大了,扩大到连我最爱吃的樱桃也无权享用了。
日常工作中,最折磨人的莫过于你想大啖某食却又不可为。此时,看着女儿们大吃特吃,咂着嘴,韵着味,那副极其享受樱桃美味的样子,我肚里的谗虫早已抵挡不住,蠢蠢的好象立即要爬出来似的。我再也忍不住,就抱着一丝侥幸,希望刚才的不适只是一个错觉,就又拿了一粒,急不可耐送进嘴里嚼食起来。还没等我咂出滋味,我那口腔就象被什么东西刺着了,一阵阵的难受,不一会儿,内唇已有肿胀的感觉,象是起泡了。
从此以后,我不得不命令自己,停止吃樱桃,无论樱桃的外表看起来会如何诱人,也无论它的味道有有多么甘甜爽口,你都不能吃樱桃。
再见了,樱桃!前半生,你是我的果中之王,是我的至爱,而后半生,我们是否再也无缘?
2006 7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