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犹太教的领袖人物拉比亚丁•施坦泽兹曾说:“《塔木德》是犹太创造力的脊梁。”的确,如果把《圣经》看作犹太智慧的基石的话,那么《塔木德》便是撑起整座大厦的巨柱。离开了对《塔木德》的深入理解,便很难从文化根的角度去理解现代犹太人在科技、经济、艺术等领域所爆发出来的惊人的持续创造力。
安息日的墨水与密不透风的房间
《塔木德》创新思维的第一要义在于保守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奇妙结合。如果一个人被关进了一座密不透风的房间的话,那么保守思维者会在这房间摸黑生活一辈子;与之相反的另一极端是破坏性思维者,他们会把这房间拆成平地。《塔木德》创新思维则奇迹般地同时兼有两者的特性:既保留整座房子完好无损,又能找到一条自由出入的途径;而且在历尽千辛万苦找到出路之后又修堵墙把它封起来,逼着自己另外去找个解决方案,并不断重复这一过程。
安息日不许工作,这是《圣经》定下来的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条律法有点像我们所说的黑屋子。对此,《塔木德》创造性思维者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绝对的保守思维,也就是保证这条律法的每一个字都完美无缺地得到施行。为此他首先要仔细考察每一个词的确切含义,他会追问“工作”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为了防止有人不知情而误做工作,他会综合《圣经》的叙述、贤哲们的讨论,并运用逻辑推导,开列出一个详细的工作清单来给人们遵守。
有意思的是,抽象的律法既无法被准确执行,也无法被创新者突破,而一旦具体化,那么墨守成规者和标新立异者都同时找到了自己的天地。所以这个清单完成之日,便是创造性思维活跃之时。比如:写字属于工作,被保守思维者们禁止,此时创新者们会问如果写的是毫无意义的字句,怎么可以被算成是工作?于是保守思维者们规定写一个字母是允许的,因为希伯来语单词通常至少是两个字母。创新者们又争辩说工作要对客观环境有所改变,如果我用水写在桌子上,用不了两个时辰就干得无影无踪,怎么可以算工作?这一点保守思维者们也觉得有道理,于是双方达成一致,凡使用清水、果汁、沙土等不能经久的材料写字是允许的。这条律法导致后来有一位创新者发明了一种“安息日墨水”,写出来四十八小时内会自动消失。结果,想在安息日写作的人可以放心大胆地写,只要在安息日结束时拿去复印一下就好。不用说,长此以往,“安息日不许写字”的律法将成为一纸空文,所以保守阵营的反击就指日可待了。
就这样,创新与保守思维的攻防演练从《塔木德》时代起延续了一千多年,至今不曾休歇。 “有所守方能有所攻”、“有所不为方能有所作为”乃是这种思维的基本原则。
平行逻辑——一个既有门窗又没有门窗的房间
当我们说“在一个密不透风的房间自由出入”,我们实际上是在说这个房间既有门窗,又没有门窗。这个陈述显然违反经典逻辑学的“矛盾律”。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你不能同时声称某事物在同一方面既是又不是。”而用美国总统林肯的话说:“上帝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既支持又反对同一件事情。”
然而在《塔木德》思维者看来,这样的陈述没有任何问题,这便是《塔木德》思维所特有的“平行逻辑”。
据说拉比犹太教立教之初,希列学派和沙玛伊学派为几乎所有的律法问题争执不休。在这场争执进行了三年之后,有神音出来裁决说:“两派所说的都是真神的话语,但律法与希列学派的裁决相一致。”也就是说双方的言词其实都出自同一位神灵之口,也就是“上帝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既支持又反对同一件事情。”双方的差别只在于哪一方更实用,而不在于谁对谁错。
不难看出,“平行逻辑”给《塔木德》思维的保守创新之争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思考,自由发表见解,而不会被当作异端叛逆。不仅如此,即使是被裁决不合律法的论述也同样被载入经典,因为这些言论的理论地位是完全相同的。寻找切实可行的理性解决方案的权利被交给一种平衡各方观点的决策机制(比如投票),而不是依靠智慧与道德的完美的个人来加以裁决。所以即使是上帝也没有最终裁决的权力,贤哲们甚至可以直接告诉上帝“这律法不是在天上”,而是在尘世间拉比们的研讨之中;甚至连上帝也要坐下来倾听拉比们的讨论,而在来世天堂,上帝将亲自参加这种讨论,同样遵从平行逻辑指导下的决策机制。
摩西也听不懂的“摩西律法”
按照犹太教的信仰,犹太人的律法是当初上帝在西奈山上亲手亲口教授的。据说摩西升天之后,上帝派他去听1600多年后的《塔木德》大贤哲拉比阿奇瓦的课。摩西在课堂上如堕五里雾中,一个字也听不懂。后来他听到一个学生问拉比阿奇瓦:“老师,您教的这些律法是从哪里来的呢?”阿奇瓦说:“这是摩西在西奈山上学来的律法。”摩西垂头丧气地回到天堂,对上帝说:“您既然有这样一位大贤哲,干吗把律法传给我?”上帝的回答是:“闭嘴,这就是我的法则。”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故事表达了拉比犹太教创新与保守完美结合的最主要的元素。律法通过创新与保守的不断交锋,已经发展为一部连原创者自己也不认识的庞然大物。然而这部律法仍然是“摩西律法”,因为律法的创新发展不仅为律法本身所宽容,而且正是律法的正途,是“上帝的法则”。
当然,《塔木德》的思维之谜至今并未彻底解开。比如《塔木德》思维方式与现代科学思维方式的关系,正方的学者认为“现代科学其实就是用《塔木德》解读律法的方式解读大自然”,并以此来解释犹太民族在现代科技发展中的突出贡献。而反方学者则认为拉比逻辑与现代科学逻辑仍然有着不小的差别。当然即使是反方学者也承认《塔木德》是一种出色的创造思维训练方式。
也许《塔木德》思维方式的最出色之处就在于保守与创新间完美的和谐共存。这种共存使保守思维者与创造思维者共同成为更高意义上的创新思维的参与者,从而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创新的活动中来。
张平 2008年1月27日 于特拉维夫 (本文原载2008年2月《中国企业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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