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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思想是这样被牺牲的

谢盛友


 

个人思想是这样被牺牲的

 


作者:谢盛友


秦晖:中国文化中实际上培养人们有一种虚伪,就是何家栋先生提到的,叫“为恶”,有一种制度迫使人作恶。制度的长处恰恰就在于,它可以依靠一种权力制约,依靠一种保障民权的措施,使得很多哪怕内心不那么高尚的人也不能做不高尚的事,而只能做高尚的事。如果说这是伪善,那么这是社会非常可贵的一种机制。而且这种伪善和真善之间也没有截然的界限。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环境,使内心比较邪恶的人也不能不伪善,而且必须一直伪善下去,他一作恶马上就被人抓住,久而久之这个伪善成为一种习惯,也就成了真善了。

秦晖自己是“伪善”还是“真善”,他自己没有说,但是,他忘记告诉我们,制度背后是思想,制度是人靠人的思想来制定的。

我们可以谈谈亨里克•易卜生(Henrik Ibsen1,828—1906)的个人主义。 近代学者陈序经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个人主义是西方文化的主力。

古希腊的个人主义是个人是万事万物的尺度。他们对于个人的地位,极力提高,而使个人能够在文化上有所贡献。到了苏格拉底把哲学家的个人是万事万物的尺度,改为人类全体为万事万物的尺度,照柏拉图的意见,社会国家及文化的发生,是因为人类天然的需要,而且社会国家的发生,是先于个人。所以惟有在社会国家里,才能有个人存在的余地。
罗马时代的初年,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主权。但是罗马逐渐地成为帝国,随着帝皇的权力的逐日增加,个人的自由也逐渐丧失。到了中世纪的时代,个性已经没有办法再去发展。一切的权威,都是在上帝手里。一切的文化,如政府、法律等,都是上帝的创造品。上帝不但是万能,而且是万有。在中世纪的人们,不论是教父还是帝王,没有谁不承认这个上帝的存在,没有谁不遵守上帝的命令。但是,上帝终究是超乎这世界的,他并不亲身地降世来治理一切,他也不亲口地发出命令。

我们谁也不知道《圣经》出自何人之手,但知道其出版发行者的名字:古腾堡。约翰内斯•古腾堡(Johannes Gensfleisch zur Laden zum Gutenberg,1400/1468,又译作“谷登堡”、“古登堡”、“古滕贝格”)。没错,此前中国人活字印刷已用了几百年,但古腾堡是第一个将字印成书籍出版,而不是丝帛书。这项创新使范围更广的人能够接触到知识,从而催生了“启蒙时代”。书籍印刷术的影响,尤其是圣经的大量印刷传播,打破了教会教士及贵族垄断智识界,从而使书册文字流传于民间,其结果是思想上得以解放,而摆脱了教会和贵族的统治思想。

从欧洲的历史来看,中世纪与希腊时代的文化,所以停滞而不发展,都是因个性受了压迫,而没有发展的可能。
个人优先于团体(社会),比如社会的有机体的学说,以及所谓的集团主义,都是看重了社会,而轻视了个人。有些唯心论者,如柏拉图以至亚里士多德,以为团体或社会,不只是比个人为重要,而且在生长上,是比个人为先,使个人简直成为发展社会的一种工具,而达到社会发展的目的。质言之,社会是目的,个人是达到这种目的的手段。近代的社会学者,如涂尔干,以为社会不只是先于(prior)个人,而且超于(Exterior)个人。

但是,我们承认个人是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生存的。然而我们也必须指出,没有个人,也不会有社会。因为社会是由个人所组织而成的。而且,个人主义,绝不是自私主义,也不是自利主义,这种个人是社会化的个人,文而化之的个人。这种个人,不只是与社会处于相反的地位,而是与之有相因相成的关系。

从契约看个人主义。有各种各样的契约论。但在个人主义思想史上,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 ~1704)的契约论最值得重视。洛克认为在自然境中,人人都是平等的,而管理群众的是自然法,而执行自然法的是个人自己。什么是自然法呢?自然法就是人们互相尊重其自然权利的理性。洛克认为最重要的自然权利有三:一为生命,保存生命为人一切行为最重要的目的。二是自由,在自然法中,人人都是自由之权,不受他人限制。三为财产,财产为维持生命必需之物,为人生所不可缺。
每个人的智慧不一样,执行自然法的方法不一样,这样就比较容易生混乱,因此,人类就建立契约,共建政治社会。但是,有几点要注意,一,洛克认为,在人们建立契约时,仅仅将执行自然法这一种权利交给社会。二,洛克是将此种权利交给社会全体,而不是一人或一个团体。政治中的一人或一团体之人,是社会成立后由社会共同决定的事情,因此,建立社会与建立政府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三,在社会成立之后,少数虽有服从多数的义务,但在立约的时候,必须得到人人的同意,不能以多数强其服从。

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他主张要捍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他的政治理念也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法国、英国以及其他的西方国家。

个人主义首先是一种保障主义。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看,个人主义认为个体比社会更具有优先性,从洛克的契约论来看,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又是优先于政府的,政府存在的目的在于保障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由此,我们可以说,任何团体的存在不必须以不侵犯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些最为基本的权利为前提。政府必须是保障主义的,宪法必须是保障主义的。

严复在翻译约翰•密尔的《论自由》的时候,就是以《群己权界论》来命名,每一个个体、每一个团体的权力都有一定的界限,如果越过了这个界限,侵犯了他人的自由,则自己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了。
易卜生说:“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 

另一个层面是精神上的自由,即积极的自由。

我们思考一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为什么个人主义形成了集体主义,虽然有一些零星的个人主义思想因素。总体来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主张尊重和发展个性的学说在中国太过薄弱了。

胡适的自由思想由个人主义、思想自由、好政府主义和容忍这四个主要因素构成。个人主义是其基础和核心。

胡适回忆:我们当日介绍易卜生(Ibsen)的著作,也正是因为易卜生的思想最可以代表那种“健全的个人主义”。这种思想有两个中心见解:第一是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就是易卜生说的:“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像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戏剧里的斯铎曼医生那样“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李敖:因为信仰“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们深信:“一个新社会、新国家,总是一些爱自由爱真理的人造成的,绝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而这种“健全的个人主义”,在十多年后,已由胡适印证为不是别的,其实就是自由主义(Liberalism)。不幸的是,五四运动以后的“吾党”,却丢开了“健全的个人主义”,而走上集体主义的路子。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罢,他们都“以俄为师”,输入了苏联式的党组织与党纪律,而这种老毛子的玩艺儿,却含有窒息思想解放的可怕祸害。

胡适回忆:苏俄输入的铁纪律含有绝大的“不容忍”(Intoleration) 的态度、不容许异己的思想,这种态度是和我们在五四前后提倡的自由主义很相反的。

李敖:由此可见,不论是右派的国民党、还是左派的共产党,他们左右逢源的、“吾党所宗”的,其实非布尔什维克即法西斯,他们都走上集体主义的路子。而这种路子,对个人解放与思想解放的新文化运动说来,却是令人痛苦的歧途。

李敖:谈五四:五四运动以打倒帝国主义始,以被帝国主义打倒而终。

(以下文字 纯属忽悠)

我们过去大家都穿统一色的深蓝衣服的时候,我们统一喊一个口号,我们同读一本书,同唱一首歌,同写一篇文章,同一种表达。
我们现在大家都穿彩色衣服了,还有西装、唐装、旗袍,等等等等,为什么我们还是同一种表达?
……
美联社记者:实话实说,我昨天听达赖喇嘛的演讲时,我睡着了。他耍我们,他简直是一个小丑英雄。
我:实话实说,我昨天听达赖喇嘛的演讲时,我也睡着了。我不解,为什么他在德国这么受欢迎?
美联社记者:我也不解。
……
国内博世公司在这里参加培训,他们都是25至35岁的精英,项目领导人。
德国老工人:中国有达赖喇嘛,好!厉害!敬佩!
精英:呸!达赖喇嘛。他是坏人呀,你们还敬佩?!
……
另一个星期一上班。
精英:我们昨天星期日散步,看到很多西藏“国旗”,德国人为什么这样?
我:为什么不能这样?
精英:反正不能这样!
……
我:明天国内要来另一个团了,也是你们公司的。
精英:谢老师,您不要理睬他们,他们很坏。
我:为什么?
精英:他们是管我们的,反正他们很坏。

(忽悠文字 完)

写了这些对话,我想到我的教授的教授。伊丽莎白•诺艾尔-诺依曼(Elisabeth Noelle-Neumann,1916年12月19日-)是德国著名的传播学专家、政治学家,她提出沉默螺旋理论(The Spiral of Silence)。沉默螺旋理论指出,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意见是少数时,他比较不会表达出来,因为害怕被多数的一方报复或孤立。
一个具体的人,如果他处于“少数人”的位置上,一般不愿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因为他怕暴露自己的“无知”,怕被人家攻击,因为按人类惯例,往往是多数代表正确。处在“少数人”的他,为了不冒犯多数,而被批评和孤立,在公开场合他往往采取“沉默”的态度。然而,若每个具体的人都象他这样想,都保持沉默,那么,“沉默”就在这些自认为是“少数人”中“螺旋”,这样循环往复的结果是,错误地认为“少数”(实际上是多数)的人都三缄其口,而真正的“少数”被衬托为“多数”,这个“多数”实际上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少数。

由于我们只能直接观察整个公众群体中的一小部分(经常是通过主导媒体),媒体就在决定什么是社会主流意见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主流意见在主导媒体上占据了与其相称的比例,持少数意见的人表达自己观点的可能性逐渐降低。相反地,如果一个人感到自己的立场正在为公众所接受,他就会变得更加勇于表达自己。
沉默螺旋理论假设人们总是在判断什么是公众的观点,而且他们经常通过主导媒体来判断。理论同时假设我们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对被孤立的恐惧,而且我们知道什么观点可以导致我们被主流群体孤立。这一理论也解释了为什么社会上还总有那样的敢于提出不同意见的少数群体,因为社会上总还是有一些人对被孤立没有那么强烈的恐惧,这些人可以被成为社会观点的挑战者。沉默螺旋理论进一步提出少数派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而服从的多数派则是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

我个人的思想已经被牺牲了,我先睡觉去,明天再说。

 

写于2008年6月26日, 德国班贝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