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有别:中国新闻“柏林墙”
作者:谢盛友
“内外有别”这四个字对于我感慨良多,当年大学毕业后第一次到冶金部当翻译,外事纪律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内外有别”。我们这些翻译工作人员,哪些话是给自己人讲的,哪些话可以讲给外国人听的,这在当年是严格的“内外有别”的外事纪律。
当年,我们中国人治理国家具备非常丰富的想象力,一国两制,发明一种不是货币的货币,那时我们称之外汇券。就因为有这种外汇券,我们的中国就开始分裂,分裂成国中之国。外国人在中国,其实他们仍然生活在外国,他们先用自己国家的货币换成外汇券,在中国使用外汇券在宾馆里付账、在友谊商店购物......。 还有,火车站、飞机场等都有“外宾”售票处,我们中国人只能“华人与狗不许入内”。
随着《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的作废,外界关注中国政府是否收紧外国媒体在中国的报道限制。 中国政府最新颁布的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延续了奥运期间对外国媒体的宽松:外国记者到中国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 另外,外国记者赴开放地区采访,也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 你我如何看中国政府为外国媒体提供的“便利”?
资深媒体人李大同最近在《新闻管理的“内外有别”》一文中指出,中国媒体在潜规则下成为牺牲者。
在中国被三鹿毒奶粉事件搅得沸沸扬扬之际,中国一家报纸无声无息地“停刊”了。这次事件乃是当代中国新闻管理诸多潜规则的一次公开曝光。
2008年7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财经时报》,发出一篇报道《农行常德分行46亿巨额不良资产剥离真相》。从报道内容上看,这是一篇性质为舆论监督的连续报道,早在2006年底,《财经时报》曾对农行常德分行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违规剥离不良资产进行独家报道。当时,农行常德分行通过私刻公章、复印公章等方式,“炮制”了资产管理公司核销剥离不良资产所需要的文件,将12.11亿元的经营损失以正常的呆账剥离。事发后,对56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移送银监会2人、开除9人、留用查看4人。刚刚几年过去,这家银行又冒出如此巨额的“不良资产”,自然引起报社的警惕,于是再次详细调查,披露了初步了解到的不正常情况。在这次的报道里,涉及到了一个中国农业总行的高官。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上次报道平安无事的财经时报,这次却受到了“停刊整顿三个月”的处理,届时是否能够顺利复刊,还是个未知数。
举凡中国媒体业内人士都清楚,涉及揭发、批评的舆论监督报道有多么难,稍有不慎,轻则上法庭、吃官司,重则总编辑和相关编辑、记者遭处分,甚至会遭到报纸停刊的灭顶之灾。因此,在作这类报道时,通常慎而又慎并留有余地,没有十分把握是不会发表的。
在这次事件中,如果报道真有什么失实之处,理应由农行湖南常德分行出面来交涉,也可以诉诸法律,然而出面的却是中国农行总行。在总行的交涉函中,将这篇报道指责为“典型的凭空杜撰,捏造事实、虚构情节、无中生有”。财经时报则在回函中明确告之:“本次报道的最初线索来源于贵行内部工作人员。记者在核实该报道线索的过程中,一共从贵行各相关部门的四个新闻源上获得了可以大体相互印证的事实。这些采访过程均有采访记录和相关资料佐证。”
很遗憾,根本没有譬如法院这样的独立仲裁机构来判别双方说法的真实性,直接就由内蒙古新闻出版局下达了停刊命令。停刊理由是,该报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敏感新闻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
有感于晚年的杜月笙,我曾经把中国的潜规则比喻为夜壶。 杜月笙晚年曾忿忿然说:“蒋介石拿我当夜壶,用过了就塞到床底下。”这一形象比喻,既是这位大亨对蒋介石怨恨的发泄,又是失宠后凄楚处境的哀叹。 抗战后,蒋介石真的把杜月笙当夜壶,塞到床底下。 蒋介石的夜壶,仅仅牺牲一个杜月笙;当今这潜规则夜壶,弄不好会牺牲整个中国媒体界。
放宽对外国记者的“限制”,当然是好事,可是,这潜规则又创造出“内外有别”的夜壶,凭什么我们中国人记者就得当“二等记者”?中国公民就得当“二等公民”? 凭什么中国新闻有“柏林墙”?
只有国内媒体放开了,人民才能传递诉求,同时监督政府及党员干部。
我相信,中国的媒体政策是逐步放开的,无论是就采访行为而言还是采访话题都是如此。媒体的作用在现在的中国是宣传,监督与讨论的作用现在依然很弱,甚至在部分媒体身上无法得到体现。 我们已经加入WTO多年,虽然说不能一步登天,但是,我们的确应该拆除在中国新闻“内外有别”的“柏林墙”。
写于2008年10月22日,德国班贝克
(谢盛友:欧洲《European Chinese News》出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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