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論壇-用兩德經驗看兩岸模式
2009-09-16 旺報 【謝盛友/德國班貝克大學客座教授)】
德國1949年阿登納政府就成立「全德事務部」(Bundesministerium fuer gesamtdeutsche Fragen),1969年改名為「德內關系部」(Bundesministerium fuer innerdeutsche Beziehungen),其職能就是內政部的延伸,主理民主德國(東德)地區人民的事務。德內關系部壹貫以達成基本法(憲法)序言中對全體德國人民的要求,作為部務發展的方向,雖然兩德關系的很多重大政策由總理府決定,但是,兩德重新統壹,德內關系部功不可沒。
統壹是兩德歷史使命
兩德追求統壹,西德聯邦憲法法院曾判決「第三帝國滅亡論」為違憲,而強調兩個德國並非新興國家,德國國家的概念和法人人格仍然源自第三帝國而來。同時兩德於1972年簽署基本條約 (Grundlagenvertrag),做成3項原則:1、統壹是兩個德國的歷史使命;2、東西德彼此不是外國;3、基本條約是政治及歷史行為,完成之後就要透過法律行為來完成。兩德統壹後,德內關系部的歷史使命結束,於1991年解散。
馬英九政府的兩岸關系缺乏願景,對「壹個中國」躲躲閃閃,只能隨著民進黨的指揮棒起舞,不痛不癢的「互不否認」,根本無法抵抗民進黨的「臺獨」和「去中國化」。
簽和平協定時候未到
兩德人民有共同感情,兩岸中國人同樣也有。去年5月大陸四川地震,臺灣人民出錢出力,得到大陸人民的好感,基於同理,這次臺灣水災,大陸人民若可以同樣出錢出力,也能得到臺灣人民的好感,這就是共同感情的基礎。
共同的感情基礎支撐著壹個牢固的構架,這個構架在德國就是「壹個德國」,在中國就是「壹個中國」。國民黨政府若偏離「壹個中國」,民進黨不用聯合「藏獨」、「疆獨」,只要用「臺獨」這根小小的棍子就可打倒「互不否認」的兩岸構架。
盡管簽署兩岸和平協定現在還不是時候,但是海內外學者們都在不懈地推動。然而,兩岸和平協定必須是在「壹個中國」的構架下才能簽署的,即兩岸的定位及走向必須清楚。其中:第壹、堅持「壹個中國」(兩岸是內戰雙方的關系,這是簽署和平協定的根本出發點),承諾保證兩岸不分裂整個中國;第二、兩岸在法律層面上是平等關系;第三,未來走向明確,即統壹是中華民國和中國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使命。
兩岸各組中華事務部
兩岸關系是內戰的延續,為了上述使命,要站在整個中國的構架下思考。所謂整個中國就是包括了中華民國和中國人民共和國,不是任何壹方所能獨享的。
「陸委會」、「國臺辦」好是好,工作也做了很多,而且做得不錯,但是,似乎都不是站在整個中國的構架下思考和運作,都是視對岸人為「外人」的壹種思維構架,都在浪費兩岸中國人的感情。建議「陸委會」、「國臺辦」改名「中華事務部」。有人會反對說,名稱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事,可是,中國人最講求名正言順,因為「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利。」
文章來源:2009-09-16 刊登於臺灣《旺報》,同日《中國時報》(電子版)專家論壇 發布,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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