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盛友:林彪曾计划另立中央?
究竟有没有“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在九一三事件众多当事人的笔供下,中共中央文件连发了三批材料。其中第三批材料中,有“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名单”。
林彪“南逃广州,另立中央”虽然未遂,但北京这边有一大帮人策划,广州那边呢?不可能干干净净。广州军方九一三事件前成立招待处,以后又撤,很可疑,有可能是迎接“南逃”。
或许是几个服务员的告状吧,张春桥决定把广州军区副政委兼湖南省军区第一政委卜占亚作为突破口。经张春桥等人逼供20多天,卜占亚编造了参与“另立中央”的伪证,承认9月12日零点在长沙接到林彪“南逃广州”的通知。张春桥逼问,谁打的电话?卜占亚硬着头皮也编不下去了。张春桥拿出一个本子,给卜占亚念黄永胜办公室的秘书名单,卜占亚不认识他们。张春桥又念军委办事组的工作人员名单,念到宋诚,卜占亚认识,宋诚原是空军司 令部办公室二处的处长。他小声说好像是他,华国锋亲自到秦城提审倒霉的宋诚,审了两天两夜。张春桥还不放过,又问卜占亚用什么电话打的?卜占亚说用普通电话。能用普通电话?李先念说,我们会核查电话登记的。其实一查就真相大白,哪里有什么“另立中央”的电话!
1973年3月中旬,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73]12号,认定卜占亚上了“贼船”。中共中央文件还专门发了卜占亚检讨的附件。以后卜占亚愧疚地对广州军区副参谋长刘如(1927-2003)说,我当时那样交代是迫不得已,是在别人写好的材料上签的字,我连看都没看。 刘如说:“首长,你揭发了,解放了,我们呢?”
刘如做梦也没想到,他会被卷进九一三事件中。他坚决不承认“另立中央”, 不管是谁,以什么名义,就是以组织的名义,也坚决不承认。没有就是没有, 他顽强地申诉,讲明真相,写一次不行,再写,一遍一遍。
1971年4月13日,广州军区司令员丁盛和江副司令员叫刘如给总参副总参谋长阎仲川打电话,大意是根据汪东兴同志指示,要在广州为毛主席盖房子,因为时间紧,任务重,保密性高,急需部队进场施工准备,希望总部批准调动。阎仲川说,可以调动。
1979年1月15日,刘如在申诉材料中写道:“1971年4月,为在广州给毛主席把房子盖好,吸收武汉、杭州房子的优点,我根据江副司令的指示,率领参观小组4月15日至18日到武汉和杭州参观。我们认为武汉接待工作和警卫工作合一的办法较好,基本上仿效他们的编制,经过多次研究,才提出我们的编制草案。按照丁盛、刘兴元的指示,把省委的小岛和从化两个招待所也列入,几个警卫连、炮排改为高机排,这样就增加了总编制人数,由初稿的800多人增到1300多人,主要是增加了两个警卫连。3月26日原则通过,但我没有建议向军委报告。”
那些日子里,刘如一心一意给毛泽东盖房子,深感这是光荣重要的任务。不知道为什么,1974年批林批孔中竟成了给林彪“另立中央”修房子。
去世前不久,刘如写了一首《浪淘沙 •七十有五抒怀》:
回首忆春秋, 白发何羞。 不须叹息莫须愁。 鞍马烽烟已往昔, 岁月悠悠。
息影学从头, 再荡飞舟, 诗书为伴远王侯。 功过是非任评说, 应自风流。
丁盛将军在其《落难英雄》页199及以下,自述担任广州军区司令员时奉命为毛泽东建“南湖”别墅的事。那是1971年初,汪东兴来广州,跟丁盛说主席要来广州过冬,需要建房子。最终选定地点叫做“磨刀湖”。至于规格,汪东兴说毛最喜欢武汉东湖和杭州西湖,于是专门派作战部部长、工程兵主任和后勤部营房部副部长到两地考察。5月开工。修四栋,毛、周、康生、江青各一栋。(汪东兴:“江青的房子离主席也不能太远,太远不方便;也不能太近,她的房子要主席看不见。”很奇怪,毛和江是夫妻,为什么不合住一栋?)为了在居住期间有些变化,除了“南湖”外,后来又在“松园”修了一幢。因为汪东兴要求,又专门为他修了一栋。每栋房子的大厅都有电影放映设备。913事件后,丁盛他们向周恩来、叶剑英汇报。“整个花了六千多万,他(指周——引按)给批了这笔钱。”又,913事件发生时,松园工程尚未完工,又请示周,追加资金将其完成。想想那个年代,每月三十二块钱就能勉强一家五口温饱,六千多万外加追加资金是怎样一个天文数字!
1974年批林批孔时,这项工程被造反派说成是为林彪南逃而建,为此追查,许多人受到诬陷。为辩诬,丁盛几次要求汪东兴出面作证,但汪东兴就是不说。直到7月份毛、周派韦国清到广州收拾摊子,才说这是给毛修的,事情总算了结。
1977年11月起,丁盛被指控参与“四人帮”集团“密谋策划武装叛乱的活动”受到关押,直到1981年5月,才完全解除关押。 1982年7月,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下达“免于起诉决定书”,称丁盛“已构成策动武装叛乱罪”。鉴于是从犯,决定免于起诉。当年退出现役,开除党籍。之后反复申诉,终无果。1999年9月25日含恨死于广州,得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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