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宣布向台湾出售一批先进武器装备,即为台改装其现有的F-16A/B战机等,总额达到58.52亿元。对此,引发了中方一系列的强烈抗议,并敦促美方恪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817公报”原则,停止售台武器。中方已经表示,美方对台军售不可避免地给两国关系包括军事、安全方面等领域的合作造成损害,目前中方会采取什么措施,尚待观察。
自从1979年中美两国正式建交以后,对台军售就一直是妨碍中美关系进展的重要因素。而美国对台军售的依据,在于美国国会1979年3月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从“与台湾关系法”开始,美国在承认一个中国不到3个月之后,又以“与台湾关系法”介入中国内政,这种相悖的自我矛盾的立场导致中美关系长期处于波动状态。
1979年卡特政府和中国正式建交以及与台湾断、撤军、止约以后,美国国会的亲台议员在华盛顿联邦法院对卡特总统提出起诉,并扬言要弹劾总统。这一切未遂后,国会在卡特政府提交的“台湾授权法案”的基础上,进行大幅度修改形成“与台湾关系法”。“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政府在国会压力下妥协的产物,是刚刚承认一个中国的美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严重倒退。
“与台湾关系法”的内容违背了中美建交公报的精神,该法案第四条从法律上使美国政府把台湾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和台湾的关系表面上是非官方而实际上成为半官方的关系。又在第二条和三条里规定美国将向台湾提供足够数量的“防御性武器”。因此,只要“与对台湾关系法”存在一天,美国就可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而出售武器必然要损害中国国家的核心利益,对中美关系也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因此严重受挫,例如2010年美对台军售后中方中止了两军交往。
中美1982年817公报,就美国对台军售做出了关于数量、质量、时间方面的规定,使其成为中美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美国方面并没有切实遵守817公报,817公报发表近30年,美国方面并没有按承诺的去做,仅在去年和今年,奥巴马任期里,就对台湾售出近百亿美元的武器装备,超过小布什第二任期的两倍,817公报近30年来,美国对台军售总额已超过420亿美元。这说明美国政府并无诚意执行817公报的承诺,美国政府立场与做法互相矛盾,前后不一,是以中美关系因此时时发生倒退现象。
台海两岸关系自2008年5月出现和平发展的局面以来,进程较为顺利,和平发展的成果有目共睹。美国一方面不止一次表示乐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另一方面却以不断对台军售来干涉中国内政,伤害两岸理因共同维护的互信基础。美国明知对台军售已经不能维持两岸军力的平衡,但内在国内政治经济因素压力下,外在美国战略东移亚洲的形势下,把台军售当做一张政治牌,既能影响两岸的和平发展,也能为美国的亚太战略加分。
对台军售的根本解决办法是中止“与台湾关系法”,从不久前美国国内的辩论可以看出,美国国内的有识之士,已经指出对台关系对中美战略互信的建立的严重损害。在“与台湾关系法”暂时无法中止的情况下,美国政府应该务实态度,认清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现实,重视双方领导人的关于两国关系重要性的共识,遵守827公报的承诺,尽力消除中美关系发展的障碍,否则,对台军售就有可能是一柄双刃剑,伤害中美两国关系,长远看,也必将伤害美国的国家利益。
从不久前国会保守派议员批评美国政府对台军售中“不出售F-16C/D是对中国外交失败”的言论看出,在中美关系已经不同于2010年之前的背景下,和过去相比,白宫在对台军售问题上已处于事有忌惮而两头不讨好的境地。就像美国因为国家利益承认中国,和台湾“断交止约撤军”一样,未来,随着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和中美双方软硬实力及关系的发展变化,随着这样的大趋势继续下去,相信“与台湾关系法”终有因美国国家利益而中止的一天,那也就是美国对台军售寿终正寝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