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宣布向臺灣出售壹批先進武器裝備,即為臺改裝其現有的F-16A/B戰機等,總額達到58.52億元。對此,引發了中方壹系列的強烈抗議,並敦促美方恪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817公報”原則,停止售臺武器。中方已經表示,美方對臺軍售不可避免地給兩國關系包括軍事、安全方面等領域的合作造成損害,目前中方會采取什麼措施,尚待觀察。
自從1979年中美兩國正式建交以後,對臺軍售就壹直是妨礙中美關系進展的重要因素。而美國對臺軍售的依據,在於美國國會1979年3月通過的“與臺灣關系法”。從“與臺灣關系法”開始,美國在承認壹個中國不到3個月之後,又以“與臺灣關系法”介入中國內政,這種相悖的自我矛盾的立場導致中美關系長期處於波動狀態。
1979年卡特政府和中國正式建交以及與臺灣斷、撤軍、止約以後,美國國會的親臺議員在華盛頓聯邦法院對卡特總統提出起訴,並揚言要彈劾總統。這壹切未遂後,國會在卡特政府提交的“臺灣授權法案”的基礎上,進行大幅度修改形成“與臺灣關系法”。“與臺灣關系法”是美國政府在國會壓力下妥協的產物,是剛剛承認壹個中國的美國政府在臺灣問題上的嚴重倒退。
“與臺灣關系法”的內容違背了中美建交公報的精神,該法案第四條從法律上使美國政府把臺灣作為壹個政治實體,和臺灣的關系表面上是非官方而實際上成為半官方的關系。又在第二條和三條裏規定美國將向臺灣提供足夠數量的“防禦性武器”。因此,只要“與對臺灣關系法”存在壹天,美國就可能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而出售武器必然要損害中國國家的核心利益,對中美關系也會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甚至因此嚴重受挫,例如2010年美對臺軍售後中方中止了兩軍交往。
中美1982年817公報,就美國對臺軍售做出了關於數量、質量、時間方面的規定,使其成為中美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美國方面並沒有切實遵守817公報,817公報發表近30年,美國方面並沒有按承諾的去做,僅在去年和今年,奧巴馬任期裏,就對臺灣售出近百億美元的武器裝備,超過小布什第二任期的兩倍,817公報近30年來,美國對臺軍售總額已超過420億美元。這說明美國政府並無誠意執行817公報的承諾,美國政府立場與做法互相矛盾,前後不壹,是以中美關系因此時時發生倒退現象。
臺海兩岸關系自2008年5月出現和平發展的局面以來,進程較為順利,和平發展的成果有目共睹。美國壹方面不止壹次表示樂見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另壹方面卻以不斷對臺軍售來幹涉中國內政,傷害兩岸理因共同維護的互信基礎。美國明知對臺軍售已經不能維持兩岸軍力的平衡,但內在國內政治經濟因素壓力下,外在美國戰略東移亞洲的形勢下,把臺軍售當做壹張政治牌,既能影響兩岸的和平發展,也能為美國的亞太戰略加分。
對臺軍售的根本解決辦法是中止“與臺灣關系法”,從不久前美國國內的辯論可以看出,美國國內的有識之士,已經指出對臺關系對中美戰略互信的建立的嚴重損害。在“與臺灣關系法”暫時無法中止的情況下,美國政府應該務實態度,認清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現實,重視雙方領導人的關於兩國關系重要性的共識,遵守827公報的承諾,盡力消除中美關系發展的障礙,否則,對臺軍售就有可能是壹柄雙刃劍,傷害中美兩國關系,長遠看,也必將傷害美國的國家利益。
從不久前國會保守派議員批評美國政府對臺軍售中“不出售F-16C/D是對中國外交失敗”的言論看出,在中美關系已經不同於2010年之前的背景下,和過去相比,白宮在對臺軍售問題上已處於事有忌憚而兩頭不討好的境地。就像美國因為國家利益承認中國,和臺灣“斷交止約撤軍”壹樣,未來,隨著兩岸關系的和平發展,和中美雙方軟硬實力及關系的發展變化,隨著這樣的大趨勢繼續下去,相信“與臺灣關系法”終有因美國國家利益而中止的壹天,那也就是美國對臺軍售壽終正寢的壹天。 |